最高法教你預防網絡詐騙:在網絡犯罪案件中佔比超過30%
作者:李万祥
預防網絡詐騙要做到4個“不要”:不要向陌生賬號匯款,不要連接陌生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驗證碼,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
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佈網絡犯罪大數據報告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據統計,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審理的網絡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詐騙罪,佔比最高。
最高法發佈的《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之網絡犯罪特點和趨勢》對2016年至2018年全國法院審理的網絡犯罪案件進行了分析,報告顯示,2016年至2018年網絡犯罪案件已結4.8萬餘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的佔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
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副主任孫福輝介紹,2018年,微信超過QQ成為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為頻繁的犯罪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涉及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犯罪情節;被告人在實施網絡詐騙案件時,冒充他人身份實施詐騙的案件佔比達31.52%。
此外,除了冒充類詐騙,以下幾類最新的網絡詐騙手段同樣值得警惕。
“殺豬盤”詐騙。這是婚戀交友型詐騙、網絡賭博型詐騙的結合。詐騙分子往往是在各大婚戀交友網站或者是社交平台先尋找目標,以婚戀交友為幌子把受害人誘騙到設計好的境外博彩網站賭博。被告人通常聲稱可以利用網絡漏洞賺錢,誘騙受害人投入大量資金,他們稱被騙方“豬仔”,把建立戀愛關係過程叫做“養豬”,最後行騙被稱為“殺豬”。
兼職型詐騙。詐騙分子打着“刷單返利”的幌子通過網絡平台發佈網絡兼職信息,只要參與就要交一定保證金,前期犯罪分子會兑現返利,讓受害人放鬆警惕。到後期會給分配大資金任務,受害人要完成任務才能獲得返利,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導致血本無歸。
“低息免押連環套”詐騙。詐騙分子抓住借款人急於用錢的心理,提高借款額度,或用低息免押、快速放款作為噱頭吸引受害人,結果導致小額貸款最後付出高額代價。
對於有效防範電信網絡詐騙,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羅國良提醒公眾,第一,要有強烈的意識保護個人隱私、個人信息,身份證這些個人信息不要存手機裏,不要給陌生人提供信息;第二,做到四個“不要”,即不要向陌生賬號匯款,不要連接陌生的WiFi,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驗證碼,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第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不要輕信各種網絡交友,不能貪圖小便宜妄想一夜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