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臉信息,不是想賣就能賣的
你的臉,可能被賤賣!
這不是危言聳聽。據報道,近日記者調查發現,有人臉信息在網上被公開兜售,5000多張人臉,打包只要10元。

信息化時代,人臉信息是跟指紋、身份證同樣重要的個人信息,綁定了鑑權、支付等重要的應用場景。一旦被非法竊取,後果不堪設想,讓人細思恐極,也於法不容。
人臉信息被售賣的過程和目的,疑竇叢生。究竟是哪些人原始採集到人臉信息?採集的人臉信息怎會落入個人之手?人臉信息的買家是誰,又用於何處?諸如此類的問題,尚需監管部門徹查。
打蛇打七寸。“熔斷”買賣人臉信息行為,最需追溯源頭。
一些App隨意收集人臉數據信息,“採集過程中存在過度索取權利”,被詬病已久。合法、正當、必要,這是網絡運營者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必須遵循的法治原則,而且也承擔着保護這些信息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出現泄露用户信息的行為,一定要受到嚴懲。
“刷臉”應用越來越廣泛,特別在公共服務領域中,“刷”出了效果,更刷出了效率。比如,刷臉領取養老金項目,讓老百姓少跑腿;搭乘高鐵刷臉安檢,減輕了相關成本……人臉識別從線上到線下的智能化舉措,指向的是便民、利民和惠民。
在享其便利的同時,也需警惕箇中風險,趨利避害,對於強制刷臉的應用場景,用户需要有説“不”的權利,這樣才能實現“我的臉我做主”。在提醒用户強化防範意識的同時,更需司法機關向不法之徒亮出法治之劍。
(海報設計:王宇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