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舉報安全生產隱患屬實 最高可獎勵30萬元
新華社南京12月1日電(記者鄭生竹)為鼓勵社會各界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近日印發《南京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對舉報屬實的重大事故隱患,最低獎勵3000元,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辦法規定,對舉報瞞報、謊報事故的,按照最終確認的事故等級和查實舉報的瞞報謊報死亡人數給予獎勵。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按每查實瞞報謊報1人,分別獎勵3萬元、4萬元、5萬元、6萬元計算,最高不超過30萬元。
辦法明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做出受理或不受理意見,並告知舉報人。需按規定上報、交辦或者移交舉報案件的,應在辦理相關手續前告知舉報人,並在接到舉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手續,做好記錄備存。涉及重大事故隱患的,需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判定。
為便於及時核實、查處和消除重大事故隱患,糾正非法違法行為,受理舉報提倡實名制。舉報人在舉報時應詳細説明舉報對象名稱、地址等具體情況。舉報人不得故意捏造、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受理舉報後應當為舉報人保密,不得泄露舉報人真實姓名、地址、單位、電話和舉報方式等有關信息,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