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12月3日,江西多部門聯合召開《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新聞發佈會。 龔珏 攝
中新網南昌12月3日電 (吳鵬泉)江西多部門3日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自2020年1月1日起,該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將合併實施。
近日,江西印發了《江西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全面推進該省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工作。
“目前,我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571.95萬人,其中有365.59萬人是在職職工,屬於生育保險參保對象,而全省生育保險參保人數是298.25萬人,也就是説還有67.34萬人尚未參加生育保險。”在3日新聞發佈會上,江西省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何桑表示,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同等享受職工基本醫保和生育保險的所有待遇,生育保險的惠及人羣將進一步擴大。
她還解讀稱,兩項保險合併實施後,保障內容和待遇水平不會減少。一方面參保人員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將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保障能力得到進一步增強;另一方面生育津貼將按照《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明確的產假期限執行。
根據《實施辦法》,江西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自願原則參加了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此次合併實施後,可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合併實施後,生育保險關係由原先的設區市範圍內互認,擴大到全省範圍內互認,同時合併實施前後的生育保險參保繳費年限可合併計算;參保女職工或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的等待期等。
針對外界質疑“兩險合併實施”是否“五險”變成“四險”?江西省財政廳社會保障處副處長黃望彥回應稱,這是“誤解”,“徵繳方面按照兩項保險合併後的費率徵繳;基金方面雖然不再單列生育保險基金收入,但是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待遇支出中設置生育待遇支出項目;待遇方面仍然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這兩個項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