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的“碰瓷生意”該消停了
作者:柯锐
“撐着油紙傘,獨自彷徨在,悠長、悠長又寂寥的雨巷……”詩人戴望舒的《雨巷》,曾是無數人學生時代的美好記憶。然而不久前,兩篇對戴望舒進行侮辱和詆譭的自媒體文章,卻悄然在網上被瘋傳。日前,戴望舒82歲的女兒戴詠素已經起訴平台,認為父親遭受到嚴重侮辱,要求刪除侵權文章,公開賠禮道歉,並索賠精神損害賠償金1元。
在自媒體的浪潮中,固然有不少自媒體創造出了優質內容,但是無專業操守的自媒體卻如過江之鯽。權利和自由皆有邊界,無下限、無操守終究走不遠,更成不了好媒體。自媒體同樣需要遵守法律,不僅受傳統民法中有關名譽權、商譽權的規制,還專門設置了公益訴訟渠道。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也明確“組織或僱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是掃黑除惡的重點打擊對象之一。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自媒體,其面向公眾傳播的特點決定了它們具有公共屬性,意味着其應擔負相應傳播責任。
(原載於澎湃新聞網 作者:柯鋭 摘編:王欣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