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航空吊銷牌照警報暫時解除,港空運牌照局稱暫不作進一步行動
【環球網綜合報道】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站12月7日刊登空運牌照局(簡稱牌照局)新聞公報稱,牌照局今日(7日)表示,審視港航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包括港航已應牌照局要求提升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水平,並承諾持續保持有關水平。牌照局決定在收到該公司就首項新條件進一步提交細節前,暫時不對港航作進一步行動。

以下是公報全文:
空運牌照局決定暫時不對香港航空作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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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空運牌照局發出:
為跟進香港航空持續的財政問題,空運牌照局(牌照局)在過去一段長時間一直根據《空運(航空服務牌照)規例》(第448章附屬法例A)(《規例》)第15D(1)條,密切審視該公司的財政情況。
牌照局於二○一九年十二月二日決定根據《規例》第15E(2)條對香港航空的牌照附加兩項新的條件:(一)香港航空必須於限期或之前確保能夠注入牌照局訂定的資金(或提供令牌照局滿意的其他方案);及(二)提升並保持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合理水平。否則,牌照局將會根據《規例》第15E條,採取進一步行動。在《規例》第15E條下,牌照局可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
香港航空已經向牌照局提交了最新的財政資料和陳述。牌照局昨天(十二月六日)召開會議,仔細討論了香港航空的最新情況,並審核了香港航空所提交的資料。香港航空已根據牌照局上述的第(二)項新條件提升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水平,並承諾持續保持有關水平。牌照局亦已審視香港航空就第(一)項新條件所提交的資料,並已要求該公司進一步提交更具體細節。
牌照局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七日)表示:“牌照局審視了香港航空就牌照局附加的新條件所提交的所有資料,包括香港航空已應牌照局要求提升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水平,並承諾持續保持有關水平(第(二)項新條件),決定於收到該公司就第(一)項新條件進一步提交的細節前,暫時不對香港航空作進一步行動。牌照局是在慎重考慮了公眾利益以及維持香港作為國際航空樞紐的政策方向等因素後作出上述決定。”
牌照局會繼續密切跟進香港航空的整體營運狀況,並要求香港航空須繼續改善其營運效率,並調整長遠的營運策略。在需要時牌照局會按情況採取適當的行動。
香港航空成立於2006年,是以香港為基地的全服務航空公司。 《文匯報》此前報道,過去一年,港航陷入財務困難、董事局內鬥等不利消息,同時也減少航線及航班,以及暫停機上娛樂服務,保險公司亦不再為因倒閉而影響旅程的港航乘客承保。另外,港航11月更未能如期向全數員工支付薪金,引起相關監管部門的關注。
在2019年11月29日的會議上,牌照局再次召見了香港航空的管理層,並聽取了他們就公司最新財政狀況的陳述和解釋。牌照局在考慮香港航空最新的財政狀況後,認為該公司的財政問題已迅速惡化至嚴重影響其履行作為僱主支付薪酬的責任,以及香港航空能夠持續及定期提供牌照下的航空服務的可能性,情況令人極度憂慮。因此,牌照局經仔細討論後,2日決定將牌照局過去一段時間以來要求香港航空達到的財政水平,附加為該公司牌照的條件之一。香港航空必須於限期前確保能夠注入牌照局訂定的資金(或提供令牌照局滿意的其他方案),以及提升並保持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合理水平。 若香港航空未能於限期前改善財政狀況,牌照局將會根據《規例》第15E條,採取進一步行動,可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有關決定會在12月7日前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