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國將實施納税信用修復 19種納税信用失信行為可修復
央視網消息: 企業納税信用對於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那有什麼措施可以引導納税人主動糾正納税失信行為呢?近日,國家税務總局就發佈了有關納税信用修復的公告,明確從明年1月1日起,部分納税信用失信行為在符合相應的修復條件時,可以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納税信用修復。

根據公告,被税務機關認定可以申請納税信用修復的19種納税信用失信行為,包括15項未按規定期限辦理納税申報、税款繳納、資料備案等事項和4項直接判D級情形。從往年納税信用評價情況看,這19項失信行為扣分頻次較高,涉及納税人範圍也較大。

上海某税務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黃穎: 之前未按時申報、未足額繳納税款、滯納金、罰款以及各種原因造成非正常户的企業,其納税信用等級都會被降級,對企業的日常經營來説影響還是很大的。

國家税務總局上海市税務局納税服務處副處長 吳衞港: 這次信用修復的政策主要是針對企業納税人。越來越多的納税人想通過自我糾錯來修復信用,減少信用損失。
按照公告,企業向主管税務機關提出納税信用修復申請,並且對糾正失信行為的真實性作出承諾,等到納税信用修復完成後,納税人就可以按照修復後的納税信用級別適用相應的税收政策,享受相應的管理服務了。

國家税務總局税收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李平: 這個公告的推出,有利於引導納税人主動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恢復自身信用,這對於發揮納税信用的正向激勵作用、優化税收營商環境、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税務機關發現納税人沒有履行信用修復承諾,而是通過提交虛假材料申請納税信用修復的,税務機關經過核實後,將撤銷已經完成的納税信用修復,並在當年度的納税信用評級中對相關納税人加大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