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辦就二畝溝煤業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約談山西晉中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12月11日約談山西省晉中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11月18日,山西省晉中市平遙縣峯巖煤焦集團二畝溝煤業公司發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遇難、9人受傷。
約談指出,這是一起煤礦企業故意違法違規導致的嚴重責任事故 。事故暴露出二畝溝煤業公司沒有依法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見利忘義、利慾薰心,違規開採保安煤柱;違規層層轉包、分包,所有采掘作業地點都是外包作業,而且包工隊都是不具備資質和能力的“雜牌軍”;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知法犯法、故意違法,違規決策開採保安煤柱、違規串聯通風;煤礦安全管理混亂,設計採用綜採工藝,但實際使用高檔普採工藝和非正規的炮採工藝,未執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等制度措施;集團公司對下屬煤礦安全管理形同虛設,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安全責任不落實。
約談強調,這也是一起地方監管流於形式導致的責任事故。晉中市、平遙縣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監管部門要深刻反思地方監管的不足和差距,為什麼企業敢於無視監管,為什麼地方監管部門熟視無睹?為什麼“亡羊”不“補牢”,為什麼“舉一”不“反三”?平遙縣能源開採技術革命為什麼不進步反而倒退?對這些問題要高度重視,儘快加以解決。
約談要求,山西省有關部門和晉中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守安全發展的紅線意識,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有效防範化解煤礦安全重大風險。要結合實際紮實開展煤礦安全集中整治,嚴厲打擊超能力生產、超層越界開採或違法違規開採保安煤柱、違規承包轉包、假圖紙、假密閉、隱瞞作業地點等違法違規行為。 (央視記者 崔世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