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户10分鐘內被划走近8萬!央行代收新規防“扣款黑手”
揚子晚報訊(記者 李衝)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某羅姓客户的儲蓄賬户以1分鐘1萬元的頻率,在近10分鐘內被陸續划走近8萬元,經開户銀行查詢,原來是一家公司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的代收接口,將資金扣走,而該客户並沒有簽署協議授權這家公司和開户銀行“自動扣款”;另一李姓客户在出國期間,卡未離身卻被陸續扣走200萬元,原來是某理財平台偽造授權協議,通過代收渠道扣款獲利。
那麼,客户權益應如何保護?《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規範代收業務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日前公開徵求意見。
央行日前公佈的《徵求意見稿》)稱,所謂代收業務,是指經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託代收機構按照約定的頻率、額度等條件,從付款人開户機構扣劃付款人賬户資金給收款人,且付款人開户機構不再與付款人逐筆進行交易確認的支付業務。其中,代收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網絡支付業務許可或銀行卡收單業務許可的非銀行支付機構。
然而,誠如央行列舉的上述負面案例,代收業務呈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隱患也進一步暴露,亟待監管加以防範。因此,為進一步規範代收業務參與各方行為,《徵求意見稿》強調,代收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在代收業務適用場景外,通過負面清單方式規定銀行等代收機構不得通過代收業務為各類投融資交易、P2P網絡借貸、各類交易場所等辦理支付業務。
《徵求意見稿》對付款人開户機構作出了管理要求,強調其應採取措施確保資金根據付款人的真實意願劃轉。其中提到,付款人開户機構必須在事前或首筆交易時獲得付款人授權。同時要求,付款人開户機構在交易過程中對授權事項進行逐筆驗證,此外,要求付款人開户機構提供授權變更、終止等服務,及時通知付款人授權狀態、逐筆交易信息,並對異常交易進行風險提示等,付款人開户機構與付款人共同防範資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