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務總局發佈明年個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提醒
作者:吴秋余
本報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吳秋餘)税務總局近日發佈提醒,解讀2020年繼續享受個税專項附加扣除操作的常見問題。
税務總局表示,如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任職受僱單位等信息與2019年沒有發生變化,就無需辦理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確認,最大限度便利廣大納税人。
提醒①:今年已在單位辦理過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在單位辦理,該怎麼辦?
如2019年已享受過專項附加扣除政策,並需要2020年在單位繼續辦理扣除,需根據政策享受條件並結合明年實際情況,在今年12月份及時關注前期填報信息的變化情況;如有變化請及時修改。
為減輕廣大納税人負擔,税務機關進一步簡化操作流程,若不修改,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0年。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明年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變化,根據相關規定,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税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以免對享受政策甚至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提醒②:今年已填報過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為什麼還要在12月份予以關注?
今年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依據今年情況填報並享受政策的;如相關情況發生變化,需及時據實更新。税務機關已預填好相關信息,納税人只需通過手機APP、網頁等渠道查看並修正相關信息即可。
提醒③:如果未及時關注並修正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會有什麼影響?
若未能及時關注、修改,可能會對明年繼續享受政策帶來一定影響。比如,若任職受僱單位發生變化而未更新,新的任職受僱單位將無法獲取相關信息並據以辦理扣除;再如,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條件發生變化而不修改、仍按原條件在明年繼續享受,還可能影響納税信用。
提醒④:2019年通過填寫電子模板報送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要修改明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的相關信息,該怎麼辦?
推薦下載個人所得税APP或登錄税務局官方網站,對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修改;前期填報的信息已經預填並可通過上述渠道查看。也可將前期填報的信息打印,修改並簽字後交給單位,單位可據此辦理2020年的專項附加扣除。
提醒⑤:如果今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填報,該怎麼辦?
如2019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未在領取工資薪金時享受,需先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並在單位發放最後一個月工資前報送至扣繳義務人,才能在今年剩餘月份補充享受2019年的專項附加扣除。如果來不及,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綜合所得彙算清繳時自行申報享受。
提醒⑥:如果12月份補充享受了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明年想繼續享受,該怎麼辦?
如果已填報2019年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可登錄個人所得税APP或者税務局官方網站相關界面,選擇“使用此前數據自動生成2020年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信息”功能,並點擊“一鍵確認”完成確認;如果相關信息沒有變化,即便沒有進行上述操作,系統將在明年繼續按填報情況自動辦理扣除。
提醒⑦:如果今年沒有但明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該怎麼辦?
如2020年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通過手機下載個人所得税APP或登錄税務局官方網站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