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辦法來了!凡是繳納個税的都快來看看
12月14日,國家税務總局發佈《關於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税綜合所得彙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於2019年12月14日至26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不少人聽到“彙算清繳”這幾個字覺得挺複雜。別擔心!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將為納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辦税方式和流程,最大限度方便廣大納税人。
個税彙算清繳到底咋回事?先來組快問快答瞭解下——
啥叫彙算清繳?
根據新個人所得税法規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國居民個人將迎來首次綜合所得年度彙算清繳。
彙算清繳,簡單説,就是在平時已預繳税款基礎上“查遺補漏,彙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這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也可以稱為年度彙算。
據中國國際税收研究會學術委員汪蔚青介紹,世界上很多國家都設置了個税彙算清繳制度,比如美國、加拿大、英國、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韓國等。

為啥要進行年度彙算?
新個税法將納税人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以“年”為週期計算應繳納個税。因此,需要在平時預扣預繳税款基礎上,於年度終了時進行彙算清繳,計算年度全年應納個税,再減去年度內已預繳的税款,向税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税申報並結清應退或應補税款。
一方面,這能更好保障納税人的權益。比如有人由於工作忙,能享受的税前扣除項目在平時沒來得及享受;還有一些扣除項目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確切知道支出金額是多少,比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療支出等。
另一方面,通過年度彙算,才能準確計算納税人綜合所得全年應該實際繳納的個税,實現多退少補,讓税負更加公平合理。
舉個例子就清楚了:比如年度中間,納税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收入波動過大或者時斷時續,在收入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規定預繳了税款,但全年綜合所得收入總計還不到6萬元,減去基本減除費用6萬元後,按年計算則無需繳納個税。這時通過彙算清繳就能把多繳的税退還給納税人了。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1、平時多預繳了個税,需要申請退税的人。
比如,某納税人每月工資1萬元、個人繳付“三險一金”2000元,有兩個上小學的孩子,按規定可以每月享受2000元(全年2.4萬元)的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但因其在預繳環節未填報,使得計算個税時未減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全年預繳個税1080元。其在年度彙算時填報了相關信息後可補充扣除2.4萬元,扣除後全年應納個税360元,按規定可以申請退税720元。
2、少預繳了個税,應當補税的納税人。
為了利於納税人,只有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彙算補税金額在400元以上的納税人,才需要辦理年度彙算並補税。
這裏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納税人有以下情形就可能需要補税:
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僱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税款時重複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除工資薪金外,納税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各項綜合所得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税率高於預扣預繳率等等。
哪些人不用年度彙算?
1、納税人只要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則不論補税金額多少,均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2、納税人只要補税金額不超過400元,則不論綜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均不需辦理年度彙算。
3、納税人已預繳税額與年度應納税額一致或不申請年度彙算退税的。
這裏可能會有人問了,如果不清楚自己到底全年收入有多少,也不知道能否達到豁免政策要求怎麼辦?
彆着急!據瞭解,税務機關將通過網上税務局(包括個人所得税手機APP、網頁端),根據一定規則為納税人提供申報表預填服務,如果納税人對預填的結果沒有異議,系統就會自動計算出應補或應退税款,納税人就能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

怎麼辦理年度彙算?
有三種方式可選擇——
1、自己辦。
據瞭解,税務機關將推出系列優化服務措施,加大年度彙算的政策解讀和操作輔導力度,分類編制辦税指引,通俗解釋政策口徑、專業術語和操作流程,通過個人所得税手機APP、網頁端、12366自然人專線等渠道提供涉税資訊,解決辦理年度彙算中的疑難問題,幫助納税人順利完成年度彙算。
2、單位辦。
納税人可以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如保險營銷員或證券經紀人)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税人如果通過扣繳義務人辦理年度彙算的,應當將本單位以外的2019年度全部綜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如實提供給扣繳義務人,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3、請人辦。
納税人可根據自身情況,自主委託涉税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為辦理年度彙算。選擇這種方式,受託人需與納税人簽訂委託授權書並妥善留存,明確雙方權利、責任和義務。
退税、補税咋操作?
如果年度彙算後有應退税額,納税人可以申請退税。
只要納税人在申報表的相應欄次勾選“申請退税”,即完成了申請提交。税務機關按規定履行必要的審核程序後,即為納税人辦理退税,退税款直達個人銀行賬户。
這裏要注意,納税人一定要準確填寫身份信息資料和在中國境內開設的符合條件的銀行賬户。
納税人辦理年度彙算需要補税的,税務機關也同樣提供了多種便捷渠道。納税人可以通過網上銀行、POS機刷卡、到銀行櫃枱、非銀行支付機構(即第三方支付)等轉賬方式繳納應補税款。
專家們見多識廣,來聽聽他們怎麼説——
*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徵求意見稿細化了彙算清繳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確了涉税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此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將進一步推進建立現代個人所得税制度,促進社會公平。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財政學系主任 劉怡:*根據徵求意見稿,廣大納税人可優先通過網上税務局、個人所得税手機APP預填申報表,通過查看、修改、確認三個環節即可完成申報,輕輕鬆鬆就可享受個税改革紅利,其中體現出的便民理念是徵求意見稿一大亮點。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張斌:*除了在彙算清繳制度設計時充分考慮年度申報納税的簡便外,税務機關還加強信息化建設,依託最新技術,為納税人提供網頁申報、手機APP申報等在線自行申報渠道。
最後總結一下:
*個税年度彙算説到底就是為了兩個字:*公平!
*操作過程也是兩個字:*方便!
來源:經濟日報微信公眾號(ID:jjrb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