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華通:法院裁定娛美德立即停止在中國大陸《傳奇》改編權授權
作者:林馥榆
今天(12月18日),世紀華通發佈公告稱,集團控股子公司亞拓士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拓士公司”)於近日收到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宜春市中院”)寄送的(2019)贛09行保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結果顯示,娛美德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娛美德公司”)、株式會社傳奇IP(以下簡稱“傳奇IP”)立即停止在中國大陸向任何第三方進行涉及網絡遊戲《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傳奇》)改編權授權。
據瞭解,這是繼韓國法院駁回娛美德關於《傳奇》續展協議無效的所有請求後,《傳奇》版權案在中國迎來的最新裁定。
公告顯示,亞拓士公司與娛美德公司為遊戲軟件《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傳奇》)的共有著作權人。亞拓士公司認為娛美德公司、傳奇IP擅自與深圳椰子公司、江西椰子公司簽訂《MIR2 PC Client Game and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等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
鑑於娛美德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非法授權行為,亞拓士公司向宜春市中院申請訴前行為保全,請求法院責令娛美德公司、傳奇IP立即停止在中國大陸地區向任何第三方進行涉及網絡遊戲《LEGEND OF MIR Ⅱ》(中文名《傳奇》)的改編權授權;責令娛美德公司、傳奇IP、深圳椰子公司、江西椰子公司立即停止履行其非法簽署的授權協議《MIR2 PC Client Game and Web Page Service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Agreement》。宜春市中院裁定的結果支持亞拓士公司的兩項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