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特朗普輕易脱身 美眾院或延後將彈劾案送交參院
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台灣聯合新聞網報道,美國聯邦眾議院18日表決通過,以濫權和妨礙國會名義彈劾總統特朗普。這是美國史上第三度有現任總統正式遭到國會彈劾。原本此案預期將快速送交參議院,接着被佔多數的共和黨“封殺”,但眾院議長佩洛西現在可能有別的想法,考慮要延後送案,不讓特朗普在短時間內輕易脱身。

當地時間12月18日晚,美國國會眾議院表決通過兩項針對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彈劾條款,特朗普被正式彈劾。圖為表決通過後,眾議院議長佩洛西(中)在記者會上發言。中新社記者 沙晗汀 攝
美國憲法明文規定,總統彈劾程序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眾議院以簡單多數通過彈劾,但被彈劾總統不會自動遭罷免下台,一如前總統克林頓被彈劾後仍任滿離職,因此最多隻算是污點及羞辱。
第二階段就是聯邦參議院審理,一百位參議員將組成陪審團,決定總統被彈劾名義是否符合憲法規定的“叛國、賄賂或其它重罪和輕罪”。此時,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擔任主審,總統聘請律師擔任辯方,眾院司法委員會則擔任控方,在參議員陪審團面前,傳喚證人與交叉詰問。
報道稱,整個過程類似刑事審判,但實質上是政治攻防;要三分之二參議員同意,被彈劾總統才會被罷免,且不可上訴。美國曆史上,前2位被彈劾的總統安德魯⋅約翰遜(Andrew Johnson)跟克林頓最終都未下台。涉“水門事件”的前總統尼克松則在程序發動前,自行辭職。目前各方均認為,特朗普下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報道指出,眾議院通過彈劾文後,還要再通過第二項決議文,提名扮演檢察官角色的“彈劾主管”(Impeachment Managers)後,才正式啓動彈劾案移交參議院的程序。不過,參議院目前由共和黨佔優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前一天才揚言,“我在此事一點都不公正”,讓佩洛西等民主黨國會議員懷疑,參院能否公平審判。
有媒體認為,佩洛西和眾院民主黨團可能盤算,藉由扣住彈劾文對麥康奈爾施壓,讓他同意更公平的程序,傳喚白宮幕僚長馬爾瓦尼或前國安顧問博爾頓等人作證。共和黨參議員寇寧(John Cornyn)已開炮,稱扣住彈劾文“是我聽過最蠢的事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