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死心!黃之鋒又申請離港被拒,這次他聲稱要去參觀台灣2020選舉
【環球網報道】亂港分子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三人今天(19日)一同申請離港,又被拒了。

據香港《頭條日報》19日報道,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三人涉嫌於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並煽惑他人蔘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此前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另外林朗彥於3月15日在特區政府總部靜坐時襲擊保安,被控普通襲擊罪。兩案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審。
報道稱,三人今天均向法庭申請離港。黃之鋒及林朗彥聲稱受邀到台灣參觀2020選舉,周庭則稱獲日本多間大學邀請,就香港現況、港日兩地政治環境等議題演講並接受訪問。控方對此表明反對,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陳辭後拒絕3人離港申請。3人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自黃之鋒被獲准保釋後,他已不止一次申請離港。11月19日,黃之鋒就曾到香港特區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讓他到境外演講及領獎,法官杜麗冰認為黃之鋒毋須親自到訪,且出境令其潛逃風險倍增,他有可能不回香港,故拒絕黃之鋒的申請,維持其按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11月8日,黃之鋒還曾自言收到歐洲多個組織邀請,到當地分享香港“最新社會情況”,因此計劃將於當月27日至次月17日期間離港。他向法庭呈交機票、行程作證明,希望法庭可豁免他於上述日期的離境限制、宵禁令及往警署報到。
主任裁判官錢禮當時先質疑,為何黃之鋒未向法庭申請離港,便預早購買本月27日凌晨出發的機票,“難道假定法庭一定會批准離境?”再質疑他曾經不遵守保釋條件,包括不按時到警署報到,及疑違禁足令現身案發現場附近。裁判官直言,發現黃之鋒每次應訊都有事要申請,認為再讓他保釋期間離港並不適合,更重要是他打算出席的會面都不重要,故不批准他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