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展人身損害賠償案統一城鄉標準試點工作
中新網鄭州12月20日電 (記者 劉鵬)河南省政府新聞辦20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即日起,河南全省法院將開展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試點工作。此舉旨在破解社會熱議的“同命不同價”等問題,實現公平賠償。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史小紅當日稱,根據現行規定,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在計算賠償數額時,對傷殘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賠償項目存在城鎮居民與農村居民兩個不同標準,二者之間存在很大差距。因此,就出現了社會上熱議的“同命不同價”問題,一直備受詬病。
隨着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城鄉發展的重大變革。據悉,在今年4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佈了《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意見》,明確指出要“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改革人身損害賠償制度,統一城鄉居民賠償標準”的要求。
史小紅稱,為切實做好試點工作,並充分考慮河南省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等因素,河南選擇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賠償責任糾紛、產品質量責任糾紛三類進行試點。
在試點範圍上,河南省高院將在全省範圍內試行統一城鄉標準,確保不同地市和區縣在同類案件中統一裁判尺度,避免出現同類案件在試點地區與非試點地區裁判結果不一,造成案件當事人難以理解和接受。
史小紅説,因河南是農業大省,農業人口眾多,進城務工人員也多,在全省範圍內試行統一城鄉標準,能夠最大程度的促進實現城鄉融合,統籌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國家治理目標,減小城鄉差別,實現讓人民羣眾共享改革發展紅利,實現公平賠償。
據介紹,在賠償標準上,河南將採取就高不就低的方式。此外,自河南省高院20日下發試點工作意見起,全省法院在前述三類試點案件的審理中,將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統一按照城鎮居民相關標準計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