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規則發佈實施
作者:陈康亮
中新社北京12月20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20日發佈消息稱,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規則發佈實施。為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對外開放,進一步完善內地與香港市場互聯互通,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外發布修訂的《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和《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兩地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正在抓緊推進上線技術準備工作,有關技術系統擬於2020年1月13日正式啓用。

資料圖:中國證監會。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南向投資者將提供識別碼等信息,這將助力香港證監會市場監管,維護滬深港通平穩有序運行。香港證監會也將繼續協助中國證監會完善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上述投資者識別碼制度與“看穿式監管”有關。根據中國證監會原副主席姜洋此前的解釋,看穿式監管是指監管部門可以“看穿”投資者的證券賬户,清楚掌握每一個賬户的情況,相關的制度安排包括“一户一碼”等。姜洋認為,這一監管模式有利於對企圖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人員形成威懾,有利於促進市場健康有序發展,這一經驗得到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機構的認可。
值得注意的是,滬深港通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已於2018年9月實施。(完)
【編輯:白嘉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