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個省區市2020年省級人代會會期均已公佈
日前,31省區市2020年省級人代會會期均已公佈。1月5日,新疆政協會將拉開2020年地方省級兩會序幕。
從會期來看, 2020年1月11日至15日是2020年省級人代會召開的密集期,至少有18個省份的省級人代會將於這段時間開幕。內蒙古、吉林、浙江、山東、青海、寧夏等6省份人代會時間均定在1月中旬,具體日期暫未公佈。2月4日開會的四川則為目前最晚召開省級人代會的省份。
目前公佈省級政協會日期的已有21省份。其中,四川、雲南明確將2020省級政協會時間定於明年2月。
從各地公佈的議程來看,河北、山西、上海、湖北、廣西、西藏等省份的建議議程中,都提請審議了具有“當地特色”的條例草案。
如,河北的建議議程中有“審議《河北省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污染防治條例(草案)》”(簡稱《條例》)。據瞭解,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氣污染是京津冀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點,相關防治條例是京津冀協同立法的重點項目。其中,河北省起步比較早,2018年11月份提交了《條例》初審;北京、天津相關法規的草案已於2019年開始審議。目前,三地正在爭取防治工作最大程度的趨同。
上海的建議議程中有“審議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草案)》的議案”。通過地方立法,完善與科創中心相適應的制度體系,實施好“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這一重大戰略任務。
西藏的建議議程中有“審議《西藏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區創建條例(草案)》”,擬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將西藏在“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方面的成功實踐固定下來、長期堅持。
(原題為《2020年省級兩會1月5日開啓 31省區市會期一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