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薩斯涉價格壟斷:豐田中國被判罰8761萬餘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近日公佈豐田(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壟斷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由於雷克薩斯品牌汽車銷售存在價格壟斷行為,豐田中國被判以罰款8761.3萬元,並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
據瞭解,原江蘇省物價局於2017年12月對豐田中國涉嫌實施壟斷行為進行調查。2019年12月,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豐田中國統一經銷商網絡報價、限定經銷商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行為,屬於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並實施“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的規定。
處罰決定書顯示,豐田中國憑藉自身優勢地位及嚴格的管理措施,對經銷商作出的統一網絡報價和對部分車型整車轉售價格的限定,具有較強的約束力。豐田中國的行為排除、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綜合豐田中國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等因素,考慮到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承認存在違反《反壟斷法》的行為,主動整改,依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責令豐田中國停止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處上一年度(2016年度)銷售額2%的罰款,即87613059.48元。(央視記者 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