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稱不願為彈劾案出庭作證,隨後澄清因“無法律依據”
作者:南博一
12月28日,美國總統選舉競選人喬⋅拜登解釋了不願為特朗普彈劾案作證的原因,稱共和黨人沒有合法的理由讓他這樣做。
27日,拜登在接受《得梅因紀事報》(Des Moines Register)採訪時表示,如果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命令他在特朗普彈劾案的庭審過程中作證,他將不會服從,因為這是特朗普轉移人們對總統不當行為注意力的一種策略。
據美國《紐約時報》28日報道,在重申自己不會服從傳票一天後,拜登(28日)兩次試圖澄清自己的言論。其在推特賬號上表示,“我不願意裝樣子,就像共和黨人的傳票上有什麼讓我為彈劾案作證的法律依據似的。我重申:這次彈劾是關於特朗普的行為,而不是我。” 他還寫道,在他數十年的政治生涯中,“一直遵守合法的命令”,在他擔任副總統的兩屆任期內,他的辦公室“配合了合法的國會監督要求”。隨後,拜登在一個市政廳活動上説,他對針對特朗普的指控“沒有第一手資料”,所以讓他作為證人是“沒有根據的”。但他補充説,“無論國會要求我做什麼,我都會予以尊重。”
拜登爭取民主黨提名的主要競爭對手之一、馬薩諸塞州參議員伊麗莎白⋅沃倫(Elizabeth Warren)也加入對該事件的評論,她在得梅因對記者説,“如果有合法發出的傳票,他(拜登)應該照做。”
12月18日,特朗普被民主黨領導的眾議院以兩項罪名彈劾,原因是他向烏克蘭施壓,要求後者宣佈對前副總統、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提名的熱門人選拜登及其兒子展開調查。彈劾案將於明年1月移交參議院審理並得出最終結果。
俄羅斯衞星通訊社29日發文稱,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至今沒有正式提交該案,也沒有任命在參議院訴訟程序中代表起訴方的國會議員小組。這被視為是在對共和黨人施加壓力,迫使他們與民主黨人在此案的審判規則上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