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的温情!最高法作出了這些承諾_風聞
长安剑-长安剑官方账号-2020-01-03 11:55
強制執行,不會有被公正遺忘的角落,哪怕是對被執行人來説。
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兩份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關於深入推進律師參與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意見》
對於善意文明執行,最高法明確提出,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為被執行人的,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
除此以外,強制執行給出了哪些新承諾?
第一個承諾:
對當事人權益的保護會更周到
2016年全國“兩會”上,最高法院院長周強提出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代表全國法院向“司法白條”宣戰。
這一階段性目標,在剛剛過去的2019年如期實現。不久前,王思聰3條限制消費令屢屢登上熱搜,就是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一個縮影。
三年間,人民法院共執結案件1936.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4.4萬億元。法院與政府機關、金融機構拉起一張讓“老賴”無處遁形的“天網”,黑名單、“限消令”使失信被執行人不只令家人蒙羞,更在生活中處處受限。
但是,強制執行的目的是為了足額追償,而非刻意羞辱。
比如,儘管此前的規定已經明確失信被執行人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但在一些地方由於執行時解釋不到位,導致誤報誤讀,引發了輿論爭議,也給被執行人的子女帶來了不必要的壓力。
《善意文明執行意見》對“限消令”的使用做了完善,明確了限制被執行人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讀超出正常收費標準的學校,雖然是私立學校,但如果其收費未超出正常標準,也不屬於限制範圍。
同時,《意見》也出於人道主義考慮,對因近親屬喪葬等原因需要乘坐飛機、高鐵的被限制消費個人網開一面。
種種安排,彰顯一個人性理念:一念之差,當給予改過的機會,不至讓人無法正常生活。
第二個承諾:
法治保障經濟發展會更精準
在中國法治的歷史上,沒有一個時期勝訴者能像今天這樣挺直腰板,揚眉吐氣。
但是,用力過猛有時也會過猶不及。比如,有的知名企業或明星企業家,就因為資產被超額凍結,或是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就成為膾炙人口的娛樂談資。
信心能夠鑄就一個王國,也會毀掉一個企業。只是一點無意間被誇大的傳聞,就足以讓一家前景遠大的公司,掉進恐慌催債——集中違約——宣告破產的塌方陷阱。
強制執行應當守護營商環境,而非扼殺市場主體。
《善意文明執行意見》就專門針對超標的查封和亂查封做出規定,即在查封不動產、凍結存款時,僅能對價值相應的部分進行處理,並對在凍結上市公司股票時,如何確定價值進行明確。
《意見》最引人注目的創新之一,就是規定對於已經決定採取懲戒措施的被執行人,可以給予一至三個月的寬限期,如果在期間主動履行義務,就不再進行懲戒。
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多一點諒解,就能讓企業家在優勝劣汰的市場競爭之外,體會到法律硬核的温情。
第三個承諾:
讓社會對公平正義更有信心
對於強制執行取得的成績,社會給予了充分肯定,最高法工作報告贊成率一路飄紅就是證明。
但是,不少人也有難言的疑慮:打了勝仗,接下來會不會是“鳴金收兵”,隨着市場環境等因素髮生變化,強制執行的力度會不會停一停?
在發佈會上,最高法執行局局長孟祥用一句做了回答:當前,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嚴厲打擊規避執行、逃避執行和抗拒執行行為,依然是執行工作的主線。
也就是説,強制執行會日漸走向更加規範,半途而廢絕不是選項之一。
更開放、更文明,就是讓規範塑造執行工作的公信力。在《律師參與執行意見》中,最高法為律師全程介入執行工作,提供了更多的程序接口。
律師不僅可以深度參與財產調查,更有權針對執行相關事項發表意見,法院應當記錄入卷。而發佈會在對《善意文明執行意見》進行解讀時,也一再明確不規範的執行行為將依法受到嚴肅處理。
在一些特殊的時刻**,人們最能體會時代在行進。**
不久之前,我們剛剛迎來了21世紀20年代的第一縷陽光,兩個《意見》的發佈,也體現着“切實解決執行難”的最新成果。
輿論對它們的關注説明,好的司法應當讓當事人、法律人和社會公眾,都感到公平和善意。
法治,必將成為照耀守法者,也照耀悔改者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