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不能開中藥”落地,中西醫之爭應迴歸患者選擇權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2652-2020-01-05 18:02
來源:公眾號“”南方週末
羅定市人民醫院發佈公告稱:從2020年1月1日起,西醫師不能開具中成藥處方和中藥飲片處方,否則醫保基金不給予報銷。其實,“西醫不能開中成藥”的消息早就出籠了,廣東省人民醫院早在數個月前就宣佈了類似規定,而且根據其公告2019年11月1日起開始執行。醫院如此規定不是出於任性,而是有法規依據的照章辦事。
▲ 某人民醫院醫中藥配送中心的工作人員在調配中藥。 (新華社記者 郭緒雷/圖)
2019年7月1日,國家衞健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化藥及生物製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除中醫類別的醫師以外的其他類別的醫師,“經過不少於1年系統學習中醫藥專業知識並考核合格後,遵照中醫臨牀基本的辨證施治原則,可以開具中成藥處方。”這就是上述兩家三甲醫院發佈新規的依據。
如果“通知”的規定全面落實,對中國中成藥市場的影響到底有多大?根據米內網數據,2015年中國城市公立醫院中成藥年度銷售額為1514億元。根據2015年以來中國公立醫院處方藥銷售額基本保持穩定的整體趨勢判斷,這一數據的變化幅度應該不大。
令人意外的是,統計數據顯示,約70%的中成藥是由西醫開出。那麼,涉及“通知”規定的“禁開令”將會關係到千億中成藥的銷售,涉及相關利益龐大。
這一政策出台有明確的現實指向,近年來中成藥的安全性頗受社會各界關注,而且問題很集中。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年度報告,近年我國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中藥佔比為16%左右,化學藥品佔82.8%,生物製品佔1.1%。整體而言中藥的不良反應事件比例低於化學藥品,但是中藥注射劑不良反應居高不下,深受詬病。在中藥不良反應事件中,注射劑佔比在50%以上,而且近年來還有上升趨勢,2017年達到了54.7%。
如此高比例的“出狀況”着實讓人難以接受。中藥口服劑的情況也不容樂觀,2017年佔中藥不良反應事件的37.6%。這兩項基本包攬了中醫不良反應,專業人士早就指出不熟悉藥性、用藥不當,是風險增加的原因。實際上,中醫專業醫生因其專業特長,用藥以傳統湯劑為主,對注射液和口服液中成藥使用較為謹慎。
因此,“通知”在用藥管理針對西醫開中成藥明確邊界,是有的放矢的措施,應予支持。但是,深入思考不難發現,明確中成藥使用的專業資格只是解決問題的抓手之一,病患在醫療中的自主權也應該充分考慮。
以問題頻出、爭議很大的中醫注射劑為例,從原理上講,中醫作為傳統醫學是一個完整的體系,給藥途徑也是這一體系的一部分。中醫現代化當然是可以嘗試的,但是使用注射劑方式給藥,與傳統中醫的理論和實踐都相差甚遠,在中醫界也存在巨大的爭議,大眾對此多有知情。加之中藥注射液相關事件頻發,更是受到了廣泛質疑。在這種情況下,即便選擇中醫治療的患者,也應該有權拒絕使用中藥注射劑。
求醫問藥,並不意味着病人完全放棄了自己的身體權利。購買藥品屬於消費行為,病患對用藥當然也有消費者的購買選擇權。這些正當的權利應該在用藥管理的政策中予以明確,在治療程序中予以體現。因此,不只是中藥注射液的使用與否應該由病患決定,是否使用中成藥、使用何種給藥途徑的中成藥也應由病患自主選擇。當然,篤信中醫的患者也完全有權選擇拒絕西醫治療。
這在醫療體系中傳統漢方藥與西藥並存的日本早已制度化,醫生問診時會詢問患者是否接受漢方,並且按照患者的意願安排治療方案。
這種方式對漢方藥的發展和使用並無妨礙,日本漢方藥通過醫療處方銷售佔總銷量的80%以上,依然是很常見的醫療手段,更沒有什麼廢除漢方藥的呼聲。而病人的選擇權有利於漢方藥在競爭中提升質量,這也是漢方藥在醫療技術高度發達的日本長盛不衰的重要推動力。中國完全可以借鑑。
值得注意的是,在醫藥科技水平國際一流的日本,並沒有漢方藥注射劑這樣的“現代化”產物。反觀我國,中藥注射劑這樣在原理上中西醫都存在爭議、在實踐中問題頻發的藥品長期存在、廣泛使用,已經難以從醫療技術角度理解,可能另有利益驅動。
總而言之,醫生給予的專業意見是病患做出選擇的重要依據,而不是越俎代庖、代為做主。如果能夠在制度上明確這一個體選擇權,那麼醫療體系中傳統醫學與現代醫學的共存並不存在問題。所謂中西醫之爭從個體選擇自由的角度而言,本來就是偽命題。
但是,無論如何,人命關天的醫療體系不應存在安全性明顯存在缺陷的治療手段和藥品。這不只是病患選擇權的問題,但可以從明確病患選擇權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