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中的融擔:在下沉與專注中尋找未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4171-2020-01-06 12:49
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總是舉步維艱,成功更難。
作為普惠金融事業推進過程當中的“關鍵配角”,融資擔保業務的發展過程中有彎路、挫敗、波折、陣痛,但應當思索怎麼樣去解決這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怎樣更好地利用它,為志在千秋的普惠金融事業做出更好的貢獻。
**作者 /**韓 東
編輯 / 劉 煜
2019年底融資擔保業務重新回到行業視野,也引發了業界關於融資擔保業務模式的廣泛關注和討論。
理不辨不明。行業每一場爭論事件,正是我們不應該錯過的一次反省自身的時機,一次促進行業正向發展的機會,一次事業蓬勃發展的契機。
從更深的角度來看,融擔大討論背後,實際上是對在發展歷程已超二十餘年的融資擔保業務的重新審視,理清行業發展脈絡,深剖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局,明晰未來的發展方向和重點,而後鼓足勇氣,重新出發。
01
特殊角色
回顧普惠金融的推進歷程,融資擔保業務始終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特殊角色”。
作為一個創新金融工具,融資擔保業務的誕生之初,便是作為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融資過程中“增信”的重要手段而產生的。
曾經,在普惠金融提出之前的很長一段時間,銀行貸款一直都是央企、國企、大企業的專利。由於缺乏合格的抵押物、徵信信息不完善、風險難以把控等原因,我國中小企業長期難以獲得來自“正統”金融機構的貸款服務。
以“融資難、融資貴”的小微企業為例,其存在“56789”的現狀:貢獻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術創新,80%以上的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的企業數量,但是信貸規模卻只佔24%,與其在國民經濟中的貢獻度嚴重不匹配。
為了破解這一困局,1998年,央行頒佈《中小企業融資管理辦法》,要求在貸款企業沒有足額抵押物的情況下,必須通過第三方提供擔保,銀行才能向貸款企業發放貸款。
次年6月,原國家經貿委發佈《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逐步建立了以政策性擔保機構為主體、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性擔保並行,全國、省、市、縣分級組建各類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機構為一體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體系。
融資擔保業務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迎來了屬於自己的發展契機。在行業的呼聲中和政策的加持下,無數融資擔保機構以中小企業貸款融資“標配”角色出現。到2008年底,全國已有擔保機構已達4247家,擔保餘額7221億元,擔保機構數量為2000年的20倍,累計服務企業90.7萬户,累計擔保額約1.75萬億。
到2009年,國務院印發《關於進一步明確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職責的通知》,決定由原銀監會牽頭,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聯合組建融資性擔保業務部級聯席會,擔保業的主管部門就此落定,並進一步加強了牌照化、合規化監管。
自此,融資擔保業務正式走向持牌化正規經營的道路,也迎來了又一輪發展爆發期。到2011年末,全國融資性擔保公司已經增至8402家,同比增長39.3%。其中,國有控股1568家,民營及外資控股6834家。
到此為止,融擔業務的發展雖説偶有坎坷,但倚仗於寬鬆的監管環境和蓬勃的市場需求,行業始終處於發展壯大過程當中,並未遭受大的挫折。但長年的野蠻生長、實力的參差不齊、業務根基的不甚穩固等,也讓擔保行業中潛藏的風險開始逐漸暴露。
危機在2011年以後開始爆發。彼時,在監管入場疊加宏觀經濟波動等多重因素影響下,承受力較弱的民間金融風險開始加速暴露,融擔業務也自此進入洗牌期。到2018年9月末時,全國融資擔保企業減少到 6313 家,2019年初,這一數字更是迅速縮減到不足6000家。
目前,這一輪監管疊加宏觀經濟環境的風險壓力測試,在融擔業務中發揮的洗牌效應仍在持續進行當中。但即便行業遭受挫折和困頓,國務院在《關於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意見》(國發〔2015〕43 號文)中依然明確強調:融資擔保是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鍵環節,希望以此來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因此,雖然融擔業務在實際發展過程中離國家政策要求存在差距,但無論是在國家、政策還是現實層面,融擔業務依然仍是普惠金融推進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02
生存迷途
監管疊加經濟下行的雙重壓力測試,加速了融擔行業的出清,也讓行業發展過程當中長期存在的問題和困頓暴露無遺。
長期以來,融擔機構以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融資增信服務,並從中收取擔保費為業務模式。但相較於銀行等資金提供方,融擔機構雖然無需負擔資金成本,但其承擔的風險也更高,因為它們只收取1%-3%不等的擔保費,卻需承擔100%的違約風險。一旦借款方違約,它們將第一時間為其代償給銀行。
這樣的商業模式,要求融擔機構擁有可以媲美甚至優勝於銀行的風險把控力,方能實現風險與收益的平衡。但長期以來,融擔機構的風險把控都淪為照搬銀行、應付監管的“擺設”,難以發揮真正的風險把關補充作用。
這一方面與融擔行業此前野蠻生長、亂象叢生的生存環境有關,另一方面也受融擔機構自身有限實力的桎梏。一個殘酷的現實是,目前民營融資擔保機構總體上缺乏相應創新能力。全國融資擔保機構的平均員工數量不到15人,絕大多數機構的資本、技術、人才都難以支撐技術創新。
按照政策導向,融擔業務的槓桿率政策應該是在10倍左右,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最高可達15倍。但實際情況是,2018年全行業的槓桿率平均甚至不到2倍。
槓桿率難以達標的後果便是融擔機構普遍都難以盈利。國務院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融資擔保機構的營業利潤總體呈下降趨勢,相關機構的平均淨資產收益率已低於1%。除了部分規模較大的融資擔保機構,多數融資擔保機構盈利能力較弱,處於微利或虧損狀態,商業可持續性不足。
其中,又以民營融擔機構的生存環境最為惡劣。長期以來,政府性融擔機構由於國有資本屬性,擁有更強的信用力,佔據着金字塔的頂端,和大型民營融擔機構一起分食最優質的那一部分資產蛋糕。而中小民營融擔機構只能“撿食”剩下的那一部分資產,不僅競爭狀況激烈,風險程度也更高,生存壓力巨大。
多重掣肘之下,融資擔保機構,尤其是民營融資擔保機構,亟待實現兩方面的突破:一是拓寬業務方向,改進業務模式,實現規模化發展以突破盈利性難題;二是提升風險防控能力,與銀行、保險、信用分析等具有專業化優勢的相關機構形成基於優勢互補的協同發展模式。
03
前進方向
行業發展陷入迷霧之際,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發佈的《通過融擔促進普惠信貸研究報告》,給了處於忐忑之中的融擔行業啓示和方向。
報告首次提出“零售擔保”概念,即服務於單筆授信低於銀行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口徑(目前為單户授信總額1000萬元及以下)、普惠信貸人羣(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自僱人士、三農為主)信貸需求的擔保業務。
在筆者看來,這一方面是基於普惠金融的發展要求,另一方面也是為了適配當前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下沉需求。
按照國務院《推進普惠金融發展規劃2016-2020》關於普惠金融客户的定義看,重點是小微企業、農民、城鎮低收入人羣、貧困人羣和殘疾人、老年人等羣體。但從普惠本質看,根本目的是為有金融服務需求的社會各階層和羣體提供服務,應該覆蓋城鎮個體工商户、白領等,後者相關業務更具商業可持續基礎。
但此前,由於徵信信息不完善、風控數據難以依靠線上獲取等因素,導致下沉市場的風控和服務成本較高,信貸風險難以把控,使得普惠資金下沉動力不強、阻力較大,“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下沉市場普惠金融服務長期稀缺。
金融科技的發展為這一困局的打破提供了方法論和可能性。一方面,金融科技的發展縮短了金融與用户之間的距離,線上獲客、線上營銷將金融觸角延伸到更加廣闊的領域;另一方面,大數據時代的來臨為小微金融的客户調研提供了更多線上化的參考數據,解決了小微客羣徵信不足的老大難問題,便於為用户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務方案。
乘着金融科技的東風,中小銀行彷彿找到了打開萬億小微金融藍海的最終秘鑰,下沉成為了發力方向和掘金重點。而融擔機構作為信貸業務的“標配”,需要在這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想法很好,方向明確,市場空間也很大,但同時挑戰也非常多。融擔機構要在下沉要求下,彌補上風險把控的短板,實現商業可持續、風險可防控的發展模式,必須實現兩點突破:一是藉助金融科技的運用助力風險防控的突破;二是規模化、協同化的發展助力盈利模式的突破。而並非所有融擔機構都具備實力實現這樣的突破。
在此情形下,民營融擔機構在堅持融擔主業的前提下,依據自身優勢充分創新,找到自己的可持續業務模式,成為了未來的必然方向。
未來,不同規模、實力、能力的融擔機構將有着自己不同的發展方向和歸屬。
1)方向一:從普惠金融多元化分工協作中分一杯羹
對於具備獨自發展能力的民營融擔機構,必須充分挖掘自身專業化能力,參與到更加細分化的普惠金融產業鏈中,比如長期專注的行業領域的獲客能力、處置不良資產、反欺詐、授信管理、融擔科技輸出等,集中火力練就某一方面核心優勢,尋求自身生存之道。
2)方向二:探索與第三方機構的合作方式
對於自身實力相對沒有那麼強勁的融擔機構,鼓勵它們或與有風險識別技術(信息)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各種層面的合作,包括股權合作、戰略合作等等,實現協同發展,優勢互補。一可通過與目標客户有業務合作關係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提高獲客效率,二可通過與掌握客户現金流等關鍵信用信息的第三方機構合作,獲得信用評估等方面支持,從而改善客户信用風險的甄別效果,三可圍繞識別優質客户,通過與掌握客户税務信息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合作,提高實際效果,四可圍繞拓展某一領域,結合發展產業鏈金融服務。
3)方向三:探索與政策性融擔等實力機構合作方式
商業性融擔機構與政府性融擔機構探索、合作、創新,這是未來重要創新發展路徑之一。商業性機構應積極探索與政府性機構的合作機制,使雙方的優勢得以充分發揮,更好的促進該類業務的發展。目前已經有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在探索和省級農業信用擔保公司的合作創新。
最後,還應進一步提升行業的發展門檻,強化監管。對於始終無法具備融資擔保實力的機構,基於優勝劣汰的原則,逐步實現良性退出。
04
結語
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總是舉步維艱,成功更難。
作為全世界移動互聯網發展最迅猛的國家,中國培育了世界上最早、也是最發達的互聯網金融發展土壤。雖然過程當中也有彎路、挫敗、波折、陣痛,但沒有人能否認其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所做出來了偉大貢獻。
作為普惠金融事業推進過程當中的“關鍵配角”,融資擔保業務的發展歷程同樣如是。我們不應當因為一宗個案就全盤否定其存在的價值,而是應當思索怎麼樣去解決這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怎樣更好地利用它,為志在千秋的普惠金融事業做出更好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