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非“聖徒”也非“妓女”:香港菲傭社區的性話語(上)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41051-2020-01-07 09:35
編者按:與性有關的討論反映了權力關係和制度安排。作者考察了一個尤其缺乏權力的女性羣體的性話語——香港菲傭,研究了國際發展與移民政策、家政工作環境和香港大眾文化如何合謀將菲傭與性產業聯繫起來。作為回應,這些女性在自己的社區內構建了一種“服務倫理”,挑戰公眾視菲律賓女性為“妓女”的討論。
這是社論前沿第S1517次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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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越來越多的菲律賓女性到海外工作。Eviota (1992)指出,到20世紀80年代中期,菲律賓所有海外合同工中幾乎有一半是女性,她們主要在歐洲、中東和亞洲從事家政、保姆和女傭工作。這些女性為了提高她們及其家庭的社會經濟地位而出國。許多人是無地父母和/或失業丈夫及子女的唯一供養者。大部分人受過大學教育,她們無法在家鄉找到所受培訓的職業。但在國外從事家政工作,她們可以掙到菲律賓專業人士收入的六倍。
由於地理位置和高工資,香港一直是菲律賓移民工人最青睞的目的地之一。這些移民中大多為女性,她們被當地人或外籍僱主僱用為家政工。亞太菲律賓移民組織(1991)的一項研究表明,1975至1991年間,香港的菲律賓家政工人數從僅有1000人猛增到近66,000人,據估計,新來港人士以每天80人的速度增加,當地菲律賓人口達到14萬,成為香港最大的非華人社區(香港入境事務處,1999)。
其中許多女性通過來港改善了自己的經濟狀況。然而,在遷移的同時,也出現了關於家政工遭受虐待、暴力和性騷擾的報告(French,1986)。隨着菲律賓社區的發展和日益被關注,他們的存在在當地社區引起了一場關於移民、照料和道德的公開辯論,引發了對女性的敵意。當地居民和生意人抱怨菲律賓人在休息日聚集在公共場所,指責女性閒逛、亂扔垃圾、賭博、街頭叫賣和從事其它非法活動。政府對外國勞工違反移民法和勞動法從事非法工作的處理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僱主們成立了協會,以保護自己免受自認為不守紀律和不可靠家政工的傷害。這類辯論經常公開進行,例如在報紙社論中,菲律賓家政工被指控違反合同、忽視兒童、引誘丈夫,甚至兼職做妓女。那些以照顧香港兒童和家庭為工作的女性,被描繪成社會的道德威脅。
這些與菲律賓家政工有關的辯論,核心是女性的性行為。關於她們佔用公共空間、翫忽職守或非法活動的投訴被用來構陷成對這個純女性社區的道德譴責,暗示她們為了換取金錢而不止提供家政服務。許多當地居民和僱主對菲律賓女性存在“道德上的懷疑”,他們認為這些女性出國是別有用心的,如“找到一個男人並獲得經濟安全”。媒體上充斥着對這些女性性行為及其經濟意義的暗示,從意味深長的新聞頭條,如“女傭太容易讓僱主分心了”(Hong Kong Standard , 1997),到聳人聽聞的標題,如“女傭轉向賣淫”(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983)。這種菲律賓“妓女”的形象瀰漫在香港的公共話語中,將家政工推入道德可疑、與性產業相關的勞工類別。因此,對菲律賓傭人的評判和問責不在於她們為香港家庭提供“親密勞動”,而在於她們離開自己的家庭到國外出售服務以獲取經濟利益。
基於性的討論,作者於1992-1995年間在香港開展了實地調查,以研究上述關於菲律賓女性的性話語是如何進入菲律賓社區的,在那裏,女性試圖通過建立一種宗教民族主義的性別認同來定義自己,這種認同不僅通過着裝,也通過她們的組織、活動和關係來表達。本文將關於菲律賓家政工的性話語納入適當的社會和歷史背景,展現了部分菲律賓女性是如何通過關於“聖徒”和“妓女”的辯論來定義這種矛盾的。
國內外家政服務:全球經濟中的菲律賓女性
在實地考察過程中作者發現,在香港的菲律賓家政工被賦予消極刻板印象,即不僅是家政工,還是性服務提供者。這一論述的歷史淵源是什麼?是什麼社會文化因素造成的?而在香港本土背景下,又是如何延續下去的?
菲律賓性屈從者的形象植根於菲律賓長期的殖民主義、性別歧視和貧困歷史,“性旅遊業(sexual tourism)”一直是負債累累的菲律賓政府的一項不成文的發展戰略。在美國侵佔的40多年裏,在美國駐菲律賓的軍事基地周圍興起了繁榮的性產業,為貧困婦女提供了賺取微薄工資的機會,如“藝人”、“慰安婦”和“好客女孩”。這些説法在很大程度上造就了菲律賓女性令人愉悦和順從的“服務”提供者形象。Enloe(1989)在對亞洲性旅遊業的研究中指出,馬科斯政府“將菲律賓女性的美貌和慷慨作為‘天然資源’用於國際旅遊市場競爭”。不少研究揭示了菲律賓女性舉世聞名的“好客”是如何被菲律賓政府作為主要外匯來源構建和利用的。
隨着馬科斯政權的下台,作為恢復國家尊嚴運動的一部分,阿基諾政府致力於清掃這種“服務經濟”。然而,正如Enloe(1989)所指出的,由於忽視了該行業在全球化經濟中的嵌入方式,這些努力未能根除性旅遊業,在這種經濟中,菲律賓女性幾乎沒有可行的經濟選擇,而富裕的西方人和越來越多的亞洲商人有經濟能力將女性作為性商品進行購買和貿易。女權主義者在對拉莫斯政府2000年的菲律賓經濟發展政策的批評中指出,政府以國內社會和經濟惡化為代價,利用有吸引力的交易努力爭取外資,這種交易往往包括女性。因此,即使美軍基地關閉,“比基尼酒吧”仍然是菲律賓旅遊和商業景觀的中心特徵。此外,隨着新娘貿易的增長和女性勞動力的持續出口,這種與菲律賓“服務”有關的言論正流行在外。
雖然絕大多數菲律賓移徙者從事合法家政勞動,但與賣淫有關的現象仍然存在,部分原因是國際勞工移徙政策鼓勵將女性作為商品買賣。事實上,“女傭貿易”是在全球市場上進行的,在這種市場上,較貧窮的國家將其婦女的服務出售給較富裕的國家以換取現金。接受國可以從廉價的進口勞動力成本中獲益,菲律賓等輸出國依靠移民工人的匯款作為主要外匯來源。例如,1992年菲律賓女性在國外服務的收入約佔菲律賓政府國民生產總值的12%。輸出國政府對私營招聘機構的不恰當管理,間接促進了女性國民的商品化。私營招聘機構在向海外推銷女傭方面起着關鍵作用,使用了諸如“特別挑選”“無限免費替換”和“可以少花錢為什麼要多給呢”等商品化術語。
雖然菲律賓政府一直在積極地監管對其具有現金價值的海外合同工作事務(例如,離境税、強制匯款),但事實證明,這項工作本身無法監測。由於移徙女性在私人領域內從事非技術性勞動,而大多數接受國的家政工作基本上不受監管。例如,在香港(為數不多的對外籍家政工有勞工立法的接受國之一),法律要求家政工為一名僱主從事全職住家工作,但沒有具體説明 “服務”的條款和條件——從而使女性處於契約奴役地位,易受僱主性剝削。在居家的親密工作中,家政工提供的服務涉及高度個人化和特殊形式的護理。這種護理往往以身體的生理需要為中心,例如準備食物、清洗髒衣服和內衣,以及清潔私人空間(如卧室、浴室)。鑑於家政服務的個人化屬性,以及缺乏明確工作界限,出現有關性騷擾和虐待的報告並不奇怪。事實上,在研究過程中,作者聽説過幾個男性僱主向家政工進行性侵犯的案例(例如,抓住她們,要求按摩,在家裏裸體踱步),或者向她們提出要求,以換取更高的工資或更有利的合同。然而,這類案件往往沒有報告出來,因為權力的平衡顯然有利於僱主而非家政工;雖然前者可能會隨心所欲地僱用和解僱,但後者面臨履行合同的壓力,以免因債務而被驅逐回菲律賓。
作為低工資服務工作,家政工作和賣淫有時通過假就業機構直接聯繫起來,這些機構以家政服務為幌子招募年輕女性,卻讓她們在妓院或酒吧擔任妓女或“藝人”。在家政合同過早終止和/或欠菲律賓招聘機構大量債務時,一些婦女被“徵召”賣淫。在這兩種情況下,菲律賓家政工的全球貿易與國際性貿易和販運婦女糾纏在一起,模糊了家政服務和性服務之間的界限。如上所述,菲律賓和接受國的政府,特別是性交易最猖獗的亞洲政府,一直在合謀推動這種性剝削,它們沒有監測招聘機構或頒佈立法來保護(而非限制)移徙工人的權利。
雖然菲律賓女性的“妓女”形象可能植根於家政與性服務之間的歷史聯繫中,但在香港,關於菲律賓家政工的公開辯論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女性的性名譽和美德為框架的。這種道德爭論的產生,部分是由於中國社會中女僕所具有的獨特文化意義。事實上,正如Heyzer(1994)對亞洲各地家政工的比較研究中提出的那樣,一個人是被作為家庭成員、僱員還是奴隸對待,取決於“家政工在文化上是如何被構建的”。Constable(1996)認為,香港華人對菲律賓家政工存在“道德上的懷疑”,原因之一是前者將其與傳統的中國阿嫲(amahs音譯,即女傭人,發誓終身不嫁的老姑娘)進行比較,後者以貞操誓言和對僱主家庭的無私奉獻而聞名。與這些“高級僕人”相比,菲律賓人顯得濫交且算計。菲律賓人還被用於與另一種傳統中國僕人“妹仔”(muitsai粵語音譯,東南沿海對婢女的俗稱)進行比較,後者作為抵押勞工被賣給富有的香港家庭,名為奴隸實為妾的情況並不少見。雖然“妹仔”制度在20世紀50年代被合法廢除,但當前香港的家政工作屬性再現了一種主僕聯繫。事實上,當地廣東人對菲律賓家政工的稱呼bunmui(菲律賓女孩)是帶有貶義,視他們為現代“妹仔”。
在上述社會背景下,菲律賓女性積極參與與其性聲譽和道德認同有關的談判。在下篇推送中,將描述她們如何在自己的羣體中建立一種“服務倫理”,挑戰與菲律賓女性有關的性的公共話語。通過“服務”於社區、上帝、家庭和國家,菲律賓女性展現了她們與菲律賓生活有關的貞節和宗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