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象形字是最早的文字嗎?_風聞
一光-东北老男,敞履宽衫;勤于思考,以防脑瘫。2020-01-09 17:47
前文《漢字起源三論》中提到:“象形字不是最早的漢字”,這説法顯然的具有很大的顛覆性。因為“文字起源於圖畫”,“最早的漢字是象形字”,這在當下中國已經是比較普遍的認識,甚至更是許多專門研究的學者們深信不疑,宣教不止的學問。但就像前文所言,很多跡象都可以表明,象形字並不是最早的漢字。尤其是早期的原始陶文都不是象形的,這是最能説明問題的。
一、“東巴文字”不古,象形文字不早
人們只所以相信象形字是最早的漢字,主要是接受了西方“埃及象形字是世界上最早文字”的觀點。而且正是在如此且長期的宣教之下,人們不但接受了這種觀點,甚至還形成了一個觀念性的盲誤,那就是:越是形象,越接近於圖畫,就越久遠、就越古老。
説這是盲誤,我們可以通過“東巴文字”來説明。
我國東巴族的“圖文”或“象形字”,其現在還在使用,即它並不是什麼古老的文字,而只是原始的圖説而已。所謂“原始”,主要是表現在它的功用的初級性,即它的實際使用只是與看圖説話類似,與可以記錄並傳遞語言的文字的使用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即便是單從其字形的角度説,這種在小孩子作文中都可以常見的所謂“圖形文字”,那就更沒有什麼古老可言了。所以,就像解放前中國還存在奴隸制一樣,原始的不等於就是古老的或久遠的。
瑪雅人用的所謂“象形文字”,其最早的距今也不超過兩千年。而那時的中國漢字,早已經脱離了原始形態而進入了“隸書”體。通過這一對比,也很能説明,象形與久遠或古老之間並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
還有一個事實,也很能説明問題。那就是:晚於甲骨文的金文,其象形字竟然比甲骨文還要多,甚至很多在甲骨文中還看不出是象形的,而到了金文卻明顯的成了象形字。這原因其實也很容易理解。甲骨刻文更注重的是實用性或文字性,而金文是具有裝飾性或觀賞性的,即多是出於做器的裝飾效果方面考慮,是有意將文字圖形化或裝飾化的。尤其是金文中的“族徽”或“圖騰符號”,就更是明顯地具有這樣的特徵。
通過以上簡單的分析,我們則可以得出一個初步的認識,那就是:象形字,包括埃及的象形字,雖然很原始,但不一定就古老。甚至很有可能是與我國少數民族至今還在使用的“東巴文字”是同一性質,即是屬於功用原始,方法老套的看圖識字或看圖説文是一類,再或就是出於美化文案,突出欣賞效果的需要,而採取的深加工的方法。

舊釋為族徽的金文
二、埃及圖文的實質是象聲,而不是象形
古埃及的文字,主要是有兩部分組成,即一類是圖形,也就是所謂的“象形字”,而另一類則是抽象的符號。其實這類抽象符號才是古埃及文字的正身,而其圖形不過是對其抽象符號的解注而已,即是屬於文字的附屬或是附帶成分。
埃及的抽象符號,一般都認為是表音的,而凡表音的文字都一個難以克服的缺欠,那就是:其音與義之間的關係容易分離,即由於説話習慣等方面的原因,同一個讀音若是一百個人讀,至少會有五十種不同。而讀音一旦變異,其所表達的義也就容易模糊或失真。而埃及象形字的實際作用就是註解或固定其讀音的。
凡形象的事物,都有名稱,而且無論你識不識字,只要是看見能讀出它的名字來,而用這樣的名稱來標註其音符,就可以起到固定字義的作用。
據説埃及象形字之所以被破譯,主要根據的也是其圖形的讀音,這也很能説明其象形的本來作用。
即是用來注音的,那麼埃及象形字的“形象”説法就有問題了。具體地説,畫的是一隻鳥,但其要表達卻不是鳥,而只是借用了這鳥名的讀音。這與中國的象形字顯然是有本質的區別的。漢字的“人”是象形字,而凡以“人(亻)為部首或偏旁的字,都與人或人事活動有關,即它不僅僅是用了“人”這個名稱的讀音,而且還在使用它的義。這不但可以説明漢字的象形字與埃及象形字的根本區別,同時也清楚地表明,漢字的象形字才是真正的“象形”,而埃及的象形字實際上只是象聲性質的,因此只應該稱其是“象聲”才對,而不是什麼“象形”。
另外。埃及的所謂象形字多是用於神廟,這也很能説明其圖形的作用,那就是通過圖形的注音定義,以方便眾僧俗的認讀,從而起到更有效的宣教作用。而這與今天的漢語路標以及各種標牌多配有拼音字母或是圖形的使用,很是相類的,即都是考慮到了其文字使用的語言環境,具體地説,也就是為了適應眾僧俗的理解能力而採取的一種簡單化或原始化了的輔組性解讀辦法。而中國佛教鑿刻或圖畫的變經故事,也是出於同樣目的而採取的更加通俗化的做法,即只用圖形而根本不需要什麼文字。
三、羅塞塔石碑的三體是翻譯或解讀的關係,而不是同字異體的關係。
埃及文字具體是通過破譯羅塞塔石碑而得以解讀的,而之所以能夠破譯,是説石碑上的三種不同的文字(象形字、俗體、希臘文))是分別記錄了相同的內容。而從這類的解説上看,這就很有點像我國漢代的三體石經(熹平石經)了。
但是,象形字是以字為獨立單位的。而表音文字則是義字母為獨立單位,是靠拼音來組詞的。因此漢字有字典,而表音文字只有詞典沒用字典。具體地説,我國的三體石經的的三體是同字異體的關係。而埃及石碑的三體只可能是翻譯或是解讀的關係,而絕不可能是同字異體的關係。因為其俗體以及希臘文都是表音的(也有認為其俗體是象形的速寫)。即便其象形字與漢字一樣,是獨立的文字,其與表音的俗體以及希臘文之間也明顯的不是在一個頻道上,即無法形成同體的關係。
其三體之間既然不是同字異體的關係,而只是像清代刻寫的滿漢雙體石碑一樣,即只是翻譯的關係。那麼這石碑的解讀,包括其象形字的破譯的內容,顯然是要大打折扣了。同字異體具有很強的客觀規定性,如“人”字用篆、隸、楷三種字體書寫。只要是識字,你就只能是認同。可若是翻譯,比如説用希臘文翻譯中國的“人”,這其中的主觀因素,即包括翻譯者的希臘文基礎以及對漢字的認知程度,都是起決定性的作用的方面,甚至同樣的內容,十個人會有十種不同的翻譯結果。
羅塞塔石碑的三體關係即是這樣,而所謂的通過解讀羅塞塔石碑破譯了埃及象形字,也不過是用現代語言又一次重複了這種翻譯或解讀的關係而已,而根本就不是什麼驚天的大發現。
總之,埃及的所謂“象形字”不但不是“最早”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象形的。而脱去埃及象形字的神秘光環,我們才有可能對紛繁複雜的漢字起源問題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或認識。

現代族徽(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