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就像這文物裏的灰,不漏,但總得倒出來…_風聞
历史教师王汉周-历史教师王汉周官方账号-对历史不感兴趣的人,都关注了2020-01-14 17:12
作者| 刺蝟
來源| 歷史教師王漢周
這是唐香薰,掛在身上怎麼走動都不會漏出灰來。
01
唐明皇開元(公元713年—741年)年間,在繁華之都長安城內。
有一富豪姓楊名崇義。
絕對是個腰纏萬貫、揮金如土的主兒。
兜裏不差錢,人又仗義,自然,抱大腿者眾。
據傳,彼時,許多文人騷客來到長安,皆會慕名拜訪。
而楊崇義素愛交朋好友,亦會帶他們東遊西逛,賞景觀花。
壓軸項目,則是前往北里平康坊吃花酒。
長安一百零八坊,不得不説平康坊。
長安城坊規劃整齊,制度嚴密,以貫通南北的朱雀大街為中軸,分東西兩區。
平康坊位於東區第三街(自北向南)第五坊。
東鄰東市,北與崇仁坊隔春明大道相鄰,南鄰宣陽坊,均為集娛樂與享受為一體的“要鬧坊曲”。
説白了,也便是供人尋歡作樂、眠花醉柳的長安紅燈區。
素有“詩窯”之名的唐末文學家王仁裕,便在其所著《開元天寶遺事》中如是載:
“長安有平康坊者,妓女所居之地。京都俠少,萃集於此。兼每年新進士以紅箋名紙,遊謁其中,時人謂此坊為風流藪澤。”
儘管唐風開放,去平康里喝個酒聽個曲,嫖個妓扯個淡,對男人來説壓根就不叫事兒。
可經常流連於煙花場所,夜不歸宿,冷淡妻妾,難免會鬧矛盾,生嫌怨,甚至招惹來殺身之禍。
你別不信,這等禍事兒,便讓壕哥楊崇義給攤上了。
02
楊崇義整日混跡平康里,吃喝玩樂,自然冷落了妻子劉氏。
劉氏年輕貌美,卻時常獨守空房,一顆春心無處安放。
箇中滋味,誰人能解?
且説是夜,又是孤枕難眠。
輾轉反側中,劉氏腦中突然閃出一個俊秀男子來。
這個男子,就住隔壁。
但不姓王,所以沒隔壁老王啥事;
姓李,叫李弇(yǎn)。
李弇尚未婚配,光棍一條,漫漫長夜同樣難熬。
這廂正翻來覆去,弄得牀板吱呀作響呢,隱聽一牆之隔,傳來數聲戚嘆。
是小嫂子的動靜。
顯然,有錢的楊大哥又出去耍了,沒在家。
如此一想,加上臍下三寸正火燒火燎,李弇便壯膽敲了牆。
就這樣,乾柴遇烈火,孤男碰慾女,劉氏和隔壁小李滾了牀單,黏糊到了一塊兒。
此後,每逢楊崇義在外尋歡,夜不歸宿,劉氏便敲牆約P。
聽到信號,李弇馬上翻牆入室,與其顛鸞倒鳳,好不快活。
戰國《尉繚子·治本》中有言:“欲生於無度,邪生於無禁”。
劉氏與李弇因奸生情,如膠似漆,親暱得片刻都不想分開。
但,春宵苦短,天亮就得説分手;
且楊崇義仗義疏財,腳踩黑白兩道。
官府那兒吃得開,身邊亦圍着一幫小弟。
萬一被其獲知,小嫂子給大哥戴了綠油油的環保帽,要饒過他們才怪。
那咋整?
李弇怕了,膽突突問。
要不説,千萬別惹女人呢。
女人要狠起來,真真勝似黃蜂尾上針。
但見劉氏粉臉一凜,一字一頓道:
乾脆弄死他,咱倆也做一對長久夫妻!
03
遲則生變,説做就做。
一日傍晚,又在平康里喝得醉眼馬哈的楊崇義,搖搖晃晃回了家。
前腳剛跨進宅門,身後,一道人影閃過。
是隔壁李弇。在快速關門的同時,又將一根繩套勒上了楊崇義的脖頸。
楊崇義正欲回頭,劉氏緊跟上前,打了他的悶棍。
猝不及防,醉意酩酊,楊崇義尚未反應過來是咋回事,便一命嗚呼,掛了。
按照事先安排,劉氏和李弇一個抱頭,一個抬腳,將楊崇義拖至後院,扔進了一口廢棄枯井。
為防天熱,屍體腐臭引人猜疑,兩人又掘土填井,埋屍其下。
接着灑掃庭除,將前院後院收拾得利利索索,也把所有罪證痕跡給處理得乾乾淨淨,即便神探狄仁傑起死回生來查案,也甭想尋到半點蛛絲馬跡。
不得不説,這樁因姦情而起的害命重案,做的當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
而次日,劉氏還假惺惺藉口家中有事,派人前去平康里,逐坊到處尋找老公楊崇義。
結果不消説,沒找到。
若能找到,那才叫活見了鬼。楊崇義在井下埋着呢。
04
老公失蹤了。
老公兜裏,真金白銀不少,該不是他那幫狐朋狗友圖謀錢財,把人給害了吧?
劉氏憂色滿面,哭哭啼啼報了官。
京兆尹接案,因平時與楊崇義私交甚好,遂遣出一眾捕快,滿城尋找楊崇義。
然而,一連數日,忙忙活活,幾乎將平康里翻了個底朝天,也沒發現楊崇義的影兒。
貼出懸賞告示徵集線索,亦一無所獲。
真是奇了怪了,一個大活人,怎地憑空蒸發般説沒就沒?
就在京兆尹眉頭緊蹙,一籌莫展之際,有個歡場女子開了腔:
楊哥失蹤那日,喝了酒,沒留宿,説是回家陪妻子。
你確定,他回了家?
京兆尹追問。
進沒進家門,小女子不清楚,但他的確順着回家路走了。
京兆尹一聽,愈覺案情蹊蹺,便命捕快把楊家所有的人,以及相熟朋友,統統抓進官衙,一個個過起了篩子。
審來問去,一絲兒有價值的線索都沒得到。
平康里女子聲稱,楊崇義回了家;
而楊崇義的妻子劉氏,則堅稱沒見着人。
這兩位,究竟誰沒説實話?
心下盤算着,京兆尹帶上兩個捕快,沿楊崇義所走之路,兜兜轉轉,來到了楊家宅門前。
推門入院,四下尋望,突然,一陣尖聲尖氣的喊叫撞入了耳鼓:
大人,冤枉哇——
05
尋聲找去,京兆尹和擠在門口瞧熱鬧的街坊鄰居,頃刻間全驚得呆住了。
一同驚呆的,還有楊崇義的妻子劉氏,與趴牆聽動靜的隔壁姦夫兼兇手李弇。
你猜,喊冤者誰?
此非鬼怪奇譚,自然不是楊崇義的冤魂;
劉氏與李弇做得乾淨利落,自然也沒有目擊者。
不,有,目擊鳥。
沒錯,衝着京兆尹發聲的,是一隻綠毛鸚鵡!
原來,楊崇義生前喜歡養鳥,特別是鸚鵡。
家中所養鸚鵡已調教數年,聰明伶俐且巧舌如簧,甚是討人歡心。
楊崇義對其寵愛有加,視為珍寶。
且説京兆尹聞聲,訝異不已:鳥,是你在説話?
嘿,鸚鵡還真聽得懂人言,答曰:是我。主人死的冤啊。
京兆尹:莫非,你知道他在哪兒?是誰害了他?
鸚鵡:殺家主者,劉與李也。
殺害我主人的,是妻子劉氏和隔壁小李。
而此時,一牆之隔的李弇頓覺腿軟,噗通,跌坐在地。
京兆尹既驚又喜,忙遣捕快逮人。
押回公堂一審,沒用重刑,劉氏和李弇便互咬對方,全撂了。
萬沒想到,揭破姦情命案的,居然是一隻鸚鵡!
及至案情具結,害命真兇劉氏與李弇皆處以斬立決。
因此案過於離奇,京兆尹據實奏報唐明皇。
唐明皇大呼驚奇,連贊鸚鵡為“義鳥”,並差人帶回後宮精心飼養,賜封“綠衣使者”。
這,便是“綠衣使者”這一成語典故的由來。
而後宮眾妃聽聞此鳥如此牛掰,能道破不軌姦情,一個個敬而遠之,皆繞着走。哈哈,此乃咩咩瞎掰,沒那事兒。
説正經的,這樁關於“綠衣使者”的唐時軼事,至少告訴我們四個道理:
第一,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第二,人在做,天在看,舉頭三尺有鸚鵡,不,有神明;
第三,沒事早點回家,陪陪老婆孩子,別總在外面吃吃喝喝瞎扯淡;
第四,養只鸚鵡。
你記住了沒?
五代·王仁裕《開元天寶遺事·鸚鵡告事》
唐明皇時,長安楊崇義妻劉氏與鄰人李氏私通,欲殺崇義,崇義喜鸚鵡,常自喂之。
一日,崇義醉歸,劉與李謀而殺之,埋枯井中。童僕皆不知之,惟鸚鵡見之。
劉氏故令童僕覓夫,並告官。官日夜捕賊不得,詣家索。架上鸚鵡忽曰:“殺家主者,劉與李也。”
官收二人拷問,具招實情。
遂置二人於法,並奏明皇。
明皇稱鸚鵡義,遂喂於宮中,封為“綠衣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