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組織改綱領幫黃之鋒參選,港媒斥:掩耳盜鈴(環球時報)_風聞
guan_15573814801324-2020-01-14 13:42

“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聲稱,黨綱變動主要是希望更準確反映會員現在的政治取向和組織工作範疇,與選舉無關,“眾志”暫無計劃出戰9月立法會選舉。不過,“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一直試圖參選,這次修改黨綱被普遍認為是為其參選立法會鋪路。2018年,“眾志”常委周庭報名參加立法會補選,但選舉主任認為她所屬組織鼓吹“民主自決”,她並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因此裁定提名無效。2019年,黃之鋒報名參選區議會,雖未填寫“眾志”的政治聯繫,但選舉主任認為他擔任要職,未與“自決”主張劃清界線,並非真心摒棄“港獨”。香港文匯網13日稱,“眾志”前身之一是“學民思潮”,在反對國民教育的行動中博得一些眼球。它從成立之初就鼓吹“民主自決”,雖然不斷變變變,但有一件事從未變過,就是他們一直肆無忌憚地勾結外力。文章稱,“眾志”針對所謂的“國際戰線”有清晰分工,黃之鋒主要負責歐洲,羅冠聰負責美國,周庭主攻日本。去年香港發生暴亂以來,黃之鋒等人“告洋狀”的頻率明顯增加。8月,黃之鋒和羅冠聰在香港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政治部主管會面,9月黃又竄訪德國柏林和美國。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稱,選舉主任做決定時不僅考慮參選人的組織綱領,也要看其個人言行是否同過去立場決絕。根據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公職人員宣誓須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做出法律承諾,若有人脱離了某組織,但平日做出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行為,也難以符合法律標準。新社聯理事長陳勇認為,“眾志”修改組織章程證明“港獨”沒有出路,不過黃之鋒高調跑到外國賣港,不是單純修改章程便可以徹底洗白的。民建聯副秘書長顏汶羽稱,“眾志”只是在做表面功夫,相信選舉主任會詳細瞭解每個參選人過去的一言一行,決定此人是否有資格成為候選人,而非單憑隨時改變的章程字眼便可以矇混過關。香港《大公報》13日直言,更改寥寥數字便企圖讓眾人相信他們放棄“港獨”立場,實在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罷了。
(原標題:“港獨”組織改綱領幫黃之鋒參選,港媒斥:掩耳盜鈴、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