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選舉合法嗎?_風聞
鲍明智-2020-01-14 11:30
近期在中國台灣省舉行的選舉,民進黨的蔡英文勝選,國內一片討伐之聲,在此本人只提一個問題——台灣所謂的選舉合法嗎?
首先,談台灣,不能脱離歷史,目前治理台灣的是1949年被全國人民反對、拋棄的國民黨政府逃跑到台灣所苟延殘喘下來的所謂“中華民國”。而我們大陸13億人民、當年的四萬萬同胞已經反對、拋棄了這個“中華民國”,那麼這個政府本身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1949年已經定性為“偽”了。對於“中華民國”,我們要正視這個歷史遺留問題,是到了解決這個歷史遺留問題的時候了。
其次,我們談台灣,講的是台灣“地區”,這是不對的,台灣不是一個“地區”,僅僅是一個省,“地區”在國際會議上經常是和國家並列的,所以“台灣地區選舉”、“台灣地區領導人”這樣的稱呼不合理也不合法,應當恢復到省!
三、此次“選舉”,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按照1947年制定的所謂“中華民國”憲法,疆域是包括全中國的,而此次選舉僅限於台灣一省,是為違法、違憲!自己違自己的憲!
四、“領導人”的提法也不合理,“中華民國”不合理、選舉違法,選出來的當然不符合“領導人”的稱謂,當然更不能承認其“總統”稱謂,直呼其名即可!
五、“統一”台灣的説法也不對,“中華民國”憲法一直承認全中國,故,本來就沒有分裂出去,何談統一?談“統一”,似乎已經分裂出去了!容易引起歧義,不對!充其量為武裝割據!是個偽政黨、偽政權、偽組織而已!
對於台灣,我們要丟棄幻想,當年跟國民黨,從國共合作到抗日、從重慶談判到渡江戰役前成立聯合政府的草案,國民黨一次次背信棄義,現在的台灣更是一幫政客、跳樑小醜,跟政客有什麼好談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客有什麼資格決定台灣的未來?
要談就在全國政協裏談!國家大事由全國人大決定。
正確的思路還是應當回到1949年未完成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的歷史性替代進程中!這個進程必須完成!不以個人的意志為轉移!
然,面對僵局,如何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