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塌陷只因“豆腐渣工程”?背後的原因很複雜_風聞
不常扫书的扫书喵-我在楼下就听到你们班的声音了!2020-01-15 19:58
據媒體報道,1月13日,西寧市紅十字公交站地面坍塌突發事件,致使正在行駛的一輛17路公交車(青A60015)陷入坑內,造成10人失聯。目前已發現9名遇難羣眾遺體。
近年來,道路塌陷事故頻頻發生,看得人着實揪心。有媒體梳理了一下發現,從2017年到2019年,我國見之於公開報道的路面塌陷事件就達到了50多起。由於難以預測性和極大的破壞性,看到此類突發性基建事故,難免心生恐慌。每當相關新聞在朋友圈刷屏時,公眾在默哀逝者之餘,或多或少也會疑惑:“這天降大坑是豆腐渣工程導致的嗎?”

本次西寧事故中落入坑內的公交車
實際上,道路塌陷的原因是很複雜的。在某些特殊因素的影響下,路面結構下部會出現空洞,或在路側發生滑移,而當路面支撐力不足時,就會導致路面塌陷、下沉等情況的出現。
坑從何而來?
關於道路塌陷的原因,對於普羅大眾而言或顯神秘,但工程領域的一線工作人員、研究者們早有揭示。地下水的過度採集、地下天然溶洞或遺留防空洞的存在、採空塌陷、管道滲漏、回填土疏鬆、路面荷載超重以及施工擾動等等因素都會引發塌陷。

今年的1月4日,蘇州十全街發生塌陷,初步判定是由河道清淤導致的。
而在這眾多的因素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管道滲漏。如今,我們生活的城市道路地表以下遍佈着縱橫交錯的管道和管線。這些管道如果因為老舊而發生破漏、接口鬆動的情況,則往往會誘發漏水,進而導致地面塌陷,成為危險的地下殺手。
如果翻閲一下相關論文,不難發現對這一現象的揭示。有一位工程師就提到:“城市的地下管網大多是以前鋪設的鋼製管材,本身就容易鏽蝕、老化。而另一方面,由於城市的給排水管道的施工基本上都是預製管道每節拼接而成,位置處理不當,封堵不嚴密都會留下後患。”也就是説,陳年痼疾加上新出現的施工問題,往往就會導致路面塌陷的發生。

2018年,四川達州出現路面塌陷。消防人員在搜救過程中又遇二次塌陷。
當然有時候,自然因素也會導致路面塌陷的發生。這一點,我們可以參考蘭州市的例子。在相關報道中,蘭州市屢屢發生路面塌陷事故:

觀察者網報道
有一個重要的地質因素在於蘭州境內的大部分地區都是自重濕陷性黃土。這種自重濕陷性黃土即使在沒有外荷載的條件下,遇水即會劇烈濕陷,更別説在積年累月之後了。所以,這種特殊的地質條件也為蘭州的市政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除了管道、地質條件等因素帶來的影響外,城市道路兩側建築物荷載差也會導致地面塌陷的問題。在一篇分析地基附加應力分佈對城市路面塌陷的影響的文章中,作者寫到:
“由於城市道路兩側建築物荷載相差較大,在三維空間形成深度不同的拉裂隙,即形成相互貫通的三維拉裂隙網絡。拉裂空間實際上是建築物地基附加沉降形成的空間,並不是採空區,也不是溶洞。拉裂空間相互連通後,為雨水和地下水的侵蝕及搬運提供了良好的通道,深部裂隙成為淺層土地彙集區,上層裂隙附近的土體不斷向深部裂隙運移,裂隙逐漸擴充為土洞,將路基下土體掏空。”
這也就意味着我們考察地面塌陷的問題時,還是要從不同區域的地理環境出發,來加以區別性的考察。在某些地區,溶洞、採空區形成的原始空洞,這類自然因素是城市路面坍塌的重要誘因。而對於非岩溶區、非採空區來説,城市道路的塌陷更多會與地基沉降拉裂隙及滲流管湧有關。
具體原理,大家可以參考這張圖:

圖片來源:那曉雲等:《基附加應力分佈對城市路面塌陷的影響》,《公路》2019年第2期。
道路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從上面這張圖可以看出,其實只要能在管道鋪設、地面荷載、防水排水、路面維護這幾個關鍵點上多加着力,一定程度上是能將地面塌陷的危險扼殺在搖籃中的。但在道路工程領域的一些工程師看來,除卻自然因素、地下隱蔽工程造成的路面塌陷外,道路施工中存在的某些現象確實也為地面塌陷埋下的安全隱患。
這裏僅略作摘錄,供觀友們參考、補充——
譬如,“在施工過程中,為避免地下水對路基回填的影響,經常採用管井進行降水,降水深度過深就有可能讓路基土層下的水囊被抽空,形成空洞;還有在降水施工完成後殘留的降水井也未及時進行填埋,受降雨影響,周邊土地會被地下水帶入殘留的降水井中,導致路基土掏空”。而這兩種情況都可能造成後續的路面坍塌。
更糟糕的是,還存在這些情況:
“業主未按合理價格進行招標,一味壓低發包價,加上施工企業之間的惡性競爭,以及多次轉包,造成工程成本嚴重脱離實際。”於是,在後續的施工中就會出現偷工減料的情況,安全隱患也由此而生。
此外,還有在施工中,業主方對工期再三催促,導致施工方竭力趕工以縮減工期。有時候,欲速則不達。施工方為了節約時間,往往不按照規範施工,並且即使在低温、降雨等不良環境條件下也堅持施工,這就導致雨水泥濘一起被封入路面、路基中,這樣的道路投入運營後,就會出現坍塌的可能。
除此之外,在地下管線的管理中,還存在職責不明的情況。“地下管線分屬不同的權屬單位,市政、水務、通信、建設等職能部門之間缺乏銜接,施工過程中管線‘打架’幾乎不可避免。”由此也為正常的管道維護增添了難度。
生命無價,安全第一!上述這些問題在未來如何更好地解決,或許是個值得我們進一步關注的問題。

澎湃新聞報道
只能坐等入坑?其實工程師已經想出了辦法
在城市的基礎設施建設中,地面上的部分重要,地下的部分更有着不容小覷的意義。對於具體如何應對地面塌陷,工程技術領域的一線人員已經提出了許多切實有效的辦法:
在施工前,熟悉管道架構、廣泛瞭解新技術與新材料,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在施工中,做好排水、防水工作,做好日常巡檢工作;在道路投入運營後,加強地質勘探、加強道路沉降與管道變形監測,以及採用雷達探測道路空洞等等,都是目前可以在技術層面上實現的辦法。
而針對特殊地區,大家也想到了因地制宜的對策——
以蘭州為例,就有人呼籲應要求設計部門、施工單位嚴格遵守《濕陷性黃土地區建築規範》,並做好管材選型。 “直徑≥400mm 上水管可考慮選用球墨鑄鐵(也叫可延性鑄鐵管,它具有抗拉強度大,延伸率高等特點,能夠適應在複雜地形上採用),直徑<400mm 上水管可考慮選用高密度聚乙稀(HDPE)管(它具有無毒、耐腐蝕、張力大、不開裂、質量輕、安裝方便等優點)。”
此外,還有工程師提出,我們或許也可以學習國外的經驗,在施工中鋪設地下涵洞。這樣雖然會讓投資額增大,但可以避免“反覆開挖、反覆更換、反覆建設”的問題,從長遠來看,反而是節約成本、提高效率的。
而針對政府層面,有人則提出了這樣的觀點:
“底下管線施工時,針對設計圖紙、施工方案要召開評審協調會,邀請電力、通信、供水、供熱、市政等相關單位參加。這樣施工單位可以得到相關的地下管道詳細資料,從而避免管道在施工過程中遭到損壞。……另外在施工過程中要避免層層轉包。要建立施工質量終身負責制。並且政府也要加強對地下施工的指導和監管。要積極發揮工程質量監督站和監理單位的作用。”
這些,都是具有建設性的意見。
參考資料:
1、那曉雲、于軍、王寶軍:《地基附加應力分佈對城市路面塌陷的影響》(基金項目:國土資源部公益性行業專項),《公路》2019年第2期。
2、邢峯:《淺談蘭州地區路面塌陷原因及防預措施》,《甘肅科技》2013年第5期。
3、吳毅勇:《南方地區道路塌陷的成因分析》,《江西建材》2017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