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小區業主不願參與小區事務的原因_風聞
科学唯物主义实践者-2020-01-15 10:43
本人蔘與了多起小區業委會組建,在組建過程中發現目前小區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小區業主參與度不夠,大多數業主因為各種原因不參加不履行自身義務成了所謂沉默業主,導致小區事務決策困難重重,拖延渙散,一些正常的亟需表決的問題拖成了大矛盾。經過了解分析,大體分佈如下。
一、吃瓜划水型
此類業主對小區事務和履行自身義務沒有興趣,躲進小樓成一統,只要事不關己,對於小區事務不過問不參與。
二、有心無力型
此類業主有一定意願參與小區事務,也比較熱心,但是限於個人工作和生活,沒有參與的時間和精力。
三、槓精扯皮型
此類業主因為種種個人訴求未得到解決和滿足,對物業公司或者業委會等有意見,就以不參與小區事務甚至質疑反對物業公司和業委會,導致小區內派性鬥爭矛盾重重。
四、吹毛求疵型
此類業主願意參與小區事務,但是隻要程序繁瑣或者超出其心理預期時間就很不耐煩甚至不願意繼續參與。
五、隱私過敏型
此類業主對於自身隱私非常敏感,出於種種原因不願意暴露個人身份證號、房號、面積和產權等基本信息甚至連姓名都不願告知或者被收集,在參與小區事務需要登記個人信息時,就不再參與,即使證明是街道社區出面收集也不登記記錄,寧願不參與也不登記記錄個人信息。
上述業主的存在,在小區沒有涉及到自身重大利害關聯事情的時候,無論你如何發動宣傳,都是難組織起來參與小區事務。目前各級黨組織雖然出台了黨員必須在小區報道積極參與小區事務的相關文件,但是實際效果有限。因小區事務表決需要小區業主和麪積雙過半,熱心參與積極履行業主義務的業主畢竟是少數,往往是熱臉貼冷屁股,上門宣傳還時有惡言惡語,灰心之下惡性循環。我發現小區事務的參與度與業主良性互動和關注度有很大關聯。能夠組織業主成功參與小區事務管理的小區裏面要麼早就存在意見領袖類型的業主,要麼業委會或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良性互動較多贏得了多數業主的信任支持,要麼涉及到全體業主個人重大利益引發業主關注,才能較好的組織業主共同參與小區事務表決管理。
由此產生一個結論,提升業主關注度和互動度,有利於形成業主共識,從而為參與小區共同管理創造必要前提條件。同時儘可能的簡化審核參與的難度和優化減少參與時間是加大業主參與的重要因素。另外在引導業主履行義務要加強法律強制性規定,要把督促業主履行自身職責作為影響小區業主共同權益的問題來規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