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都是接盤俠,漢代女子為何想離婚就離?只因真能頂半邊天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6361-2020-01-17 14:26
在漢代女人的地位非常高,宰相陳平的夫人曾經嫁過5個人,卻依舊找到了陳平接盤;漢武帝的老媽王娡在有女兒的情況下還要參加太子的選秀活動併成功入選,成了西漢著名的太后,改變了自己的人生。西漢官方對這些原則態度是不鼓勵,但也不禁止。西漢政府表彰的烈女人數只有22人,還不到明朝的千分之一(明朝有烈女姐夫27000多人)。漢代的女子想嫁就嫁,想離就離,甚至出現了公主在朝堂上要皇帝替他做媒的情景,漢代女子離婚時可以帶走自己的嫁妝。這些地位可不是漢代女人喊口號喊出來的,而是跟着老爺們打仗種地爭取過來的。
儘管漢朝政府號稱是輕徭薄賦,還弄出了“文景之治”的説法,但漢朝男人的負擔程度在某種程度上甚至超過秦代男子。秦代男子一生中要服役的時間是2070天,具體分配是更卒1350天,正卒360天,戍卒360天,秦代男子成年後每年的服役平均時間是45天(這裏並不計算往來的時間),需要服役45年。而漢代男子一生服役的時間是1776天,到服役34年,扣除服兵役的時間,漢代男子平均每年的服役時間是52天。我們要知道古代人的平均壽命也就是三四十歲,所以漢代人很難享受到縮短服役總年數的優惠,他們在壯年時期,都要把每年至少五分之一的時間用來服役,家中的生產勞動就非常需要女人。
漢朝女子不但要給替老公種地,晚上還要替老公縫紡織衣服,用紡織帶來的收入補貼生活(秦漢布匹絲綢也是貨幣,給誰家有一個工作效率超高的技師級老婆,就等於家中有了一台性能卓越的印鈔機)。此外漢朝的女子還普遍參加了賣酒等商業等經營活動,很多女人對家庭的經濟貢獻要超過男子。
漢代女子還繼承了戰國和秦朝的“女軍”傳統,是漢朝軍事力量的重要補充。雖然李陵這個渣男敢殺女人鼓舞士氣,其他的漢朝指揮官可沒有這個勇氣,用女人守城在當時也是自古以來。商鞅就認為女人是很好的城市守護力量,在《商君書》裏專門提到守城時“壯男為一軍,壯女為一軍,男女之老弱者為一軍,此之謂三軍也。壯男之軍,使盛食、厲兵,陳而待敵。壯女之軍,使盛食、負壘,陳而待令”,因此“壯男、壯女之數”就是強國必需的人力資源。講究“非攻”的墨子也很看重女人的力量,在守城時也要“丁女子、老少,人一矛”,讓女人按照“五十步丈夫十人、丁女二十人、老小十人,計之五十步四十人”守城門。墨子還是男女平等得先驅,特別在自己的著作中強調女人蔘戰勝利後也要給予錢5000的賞賜。女子還是秦軍等部隊運輸糧食、補充衣物的重要後勤力量,因此在戰國時期數十萬人的大戰中,有數萬甚至十萬級的女人蔘與並不奇怪。
漢代的女子也繼承了這個傳統,在西北邊塞地區,當男人們遠征匈奴時,女人們就要拿着武器邊種地邊防禦敵人的進攻;還有的女人隨着自己的丈夫參與了遠征,範夫人城就是西漢女子的傑作(這個有爭議)。西漢女人能打仗,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她們的社會地位自然比明清女人高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