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談婚論嫁的女友和另一個男人結婚了?_風聞
高老庄朱刚烈-“于是我们继续奋力向前,逆水行舟。”2020-01-19 09:56
原文標題丨談婚論嫁的女友竟和另一個男人結了婚!小夥報警:不要錢,就要她判刑!
文章來源丨成都商報
對一些小情侶來説
春節不僅是個傳統節日
更是未來人生規劃的起點
不少人會選擇在這個特別的日子
帶自己的另一半回家
商議人生大事!
這個春節
25歲的四川巴中小夥閆某某
就心懷期待
因為他正等着在外打工的女友回來
一起談談他們的婚事
不料,變化來得太突然……
沒等見上女友
他就從親戚那兒聽到一個
令人震驚的消息:
女友其實已經回家,
並且馬上要和別人舉行婚禮!

晴天霹靂
**女友要結婚,**新郎不是他!
1月15日,在巴中市通江縣沙溪鎮,記者見到了閆某某。他説,兩天前(1月13日),與自己“熱戀”近兩年、已經談婚論嫁的女友伏某和一名武漢男子舉行了婚禮。
閆某某介紹,女友伏某沒回通江老家之前,兩人曾在微信上約好,等她回老家,就向其父母説説他們的婚事。不料,1月3日,與女友同村的親戚給他打來電話稱,女友伏某要和別人舉行婚禮了。
閆某某大吃一驚,立即和女友伏某聯繫,“當時她説她在廣州上班不方便接電話,等她回來解釋清楚。”將信將疑的閆某某,要求女友在微信上共享位置但被拒絕。
後來,閆某某打聽到伏某的父母已在發喜帖:**2020年1月13日伏某將與劉某舉辦婚禮。****最不想聽到的消息,看來確實是真的了。**閆某某表示,無法形容自己當時的心情,只想當面找到伏某問個清楚。對此,伏某當時解釋稱,這樁婚事自己並不同意,還是會和閆某某在一起。
“善意謊言”?
女友聲稱人在廣州,
卻被他在老家找到!
雖有女友的“表態”,但她的父母已發出了結婚請客的信息,且女友一直不願共享位置,讓閆某某覺得:“心裏很不踏實,一直懷疑她説的是真是假。”
於是,閆某某多處打聽女友的信息,發現伏某的確已經回到通江老家,並且同行的還有一名武漢男子劉某。
閆某某通過微信質問伏某為什麼騙自己,明明回了通江老家還説沒回。這時,伏某仍聲稱自己在廣州上班,所有事等自己回家後再説。
**但,紙終究包不住火。**閆某某介紹,1月5日晚,伏某的親戚病逝,一家人都在幫忙辦喪事。閆某某在試探後確認女友就在現場,便立即趕往將伏某帶走。據伏某母親介紹,從1月5日晚上10點到6日早晨4點,閆某某和伏某兩人在一起相處了6個小時。
伏某母親説,因閆某某突然帶走女兒,他們多次打電話給閆某某都未接通,最後通過女兒的手機視頻才確認兩人在一起。她説,當時他們害怕女兒和閆某某私奔,也害怕閆某某氣憤之下帶着女兒尋短見。於是,他們報了警。
對此,閆某某告訴記者,自己在接到沙溪派出所民警打來的電話後,便將伏某送回。
糾纏過往
退婚後“複合”,
女方多次向他“要錢”!
據伏某的父親介紹,閆某某和女兒在2015年左右,經親戚介紹認識,當時曾定過親。但是,2017年春節正月初六,閆某某在自己家裏和女兒動了手,“還沒有結婚,就在正月裏,在我家裏打我女兒,我怎麼能夠把女兒交給他。”那年****正月初九,閆某某父母就來到伏家,正式退親。
通過閆某某提供的QQ信息聊天記錄顯示,2018年初,閆某某和伏某再次聯繫上,幾個月後向伏某以自己開店賣衣服為由向閆某某借錢。
隨後,兩人再次恢復了“男女朋友”關係。聊天中,伏某稱閆某某“老公”或者“親愛的”,閆某某則稱呼伏某“老婆”。期間,她多次向閆某某借錢、要錢。閆某某説:“從2019年5月開始到年底,每個月都有多次轉賬,共計近2萬元。****”
2019年年底,閆某某多次向伏某提出結婚的事,伏某卻開始推諉,希望閆某某堅持到自己回家後再説。
憤而報警
女方父親提出還錢,
小夥拒收稱女方詐騙!
1月6日,閆某某將伏某送回後,伏某的父親才知道女兒向閆某某借過錢。第二天,伏某的父親就給閆某某打電話説,自己在沙溪派出所等他,要當着派出所民警的面把錢還給他。並表示,這個錢只有自己當父母的來還,“欠他2萬元,我還他2.5萬,應該沒有話説了喲。”
但是,伏某的父親在沙溪派出所等了一上午,都不見閆某某的身影,好不容易打通電話,閆某某卻稱:“我拒收,現在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閆某某告訴記者,“其實,我當天正在通江刑警大隊報案,(因為)認為伏某是婚姻詐騙。****”
而伏某的父親則告訴記者,閆某某提出過要賠償他4萬元,稱其中2萬是女兒借的錢,另外2萬元則是因為這事耽擱了他工作,是誤工損失費用。但這個方案,伏某父親沒有接受。
對此,閆某某告訴記者,自己在做拉沙石的活兒,每天開銷要2000~3000元,因為這事兒自己耽擱了7、8天。他還表示:**“她騙我,就要付出代價,**我寧願不要錢,也要讓她得到應有的懲罰。”
婚宴結束
他曾想“大鬧婚禮”
後來放棄……
閆某某説,此前自己曾把和伏某的對話信息複印成宣傳單,準備在其婚禮現場散發,但警方對他説,你已經報案,希望等着配合警方調查。於是,他放棄了這個舉動。
伏某的母親告訴記者,**自己問過女兒喜歡閆某某還是劉某,“她説,還是喜歡閆某某。****”**但她和伏某的父親都不同意。“我們都認為劉某老實,不同意她和閆某某結婚。”伏某母親説,劉某是2017年經人介紹和女兒認識交往的,雙方父母也都見過面,認可了這門婚事。至於閆某某和女兒恢復了男女朋友關係,她和丈夫也是最近才聽説的。
對於今後,伏某的父親説,因為1月13日女兒和劉某已經在老家辦了結婚酒席,就差扯結婚證了,按農村的風俗兩人已經“結婚”,如果女兒伏某婚後還是要和閆某某保持聯繫,關係不清不楚,“她應該受法律制裁的受法律制裁,我已經管不了。****”
警方回應
此案正在調查中
女方一家已配合刑警大隊接受調查
1月16日,記者致電通江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辦案民警,民警表示目前案子還在調查中,伏某一家已配合通江縣刑警大隊接受調查。如今,涉事雙方都在等待調查結果。閆某某表示,因為這件事,傷了自己的面子,要追究伏某的責任。“如果能確定事實,判刑最好,要讓她得到應有懲罰。”
律師説法
這種“戀愛”算不算詐騙?
需認定雙方是借貸關係還是贈予
**那麼, 閆某某和伏某的這場“戀愛風波”,是否構成詐騙呢?**四川瑞利恆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介紹,目前只能説女方涉嫌詐騙,男女之間談朋友花錢,其實很常見。閆某某給女友伏某錢的過程中,到底是借錢,對方要錢,還是贈予,這需要警方對每一筆錢進行性質認定。
北京市君澤君(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介紹,如果伏某以男女朋友關係在借錢後本意就不想歸還,這部分錢也可以認為涉嫌詐騙,金****額超過5000元以上,則構成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