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單親媽媽車禍喪生,留給6歲女兒幾十萬賠償款,女兒卻沒法拿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70212-2020-01-20 18:03
(都市快報)
2017年,涵涵的父母經法院判決離婚,那時她才3歲。此後,涵涵一直跟着母親和外公外婆在寧波生活。
但是2019年的一場車禍打破了平靜的生活。涵涵的母親在這場車禍中喪生,留下了還不足6歲的涵涵。因為賠償問題,涵涵和外公外婆將車主方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經過調解,對方一共賠償他們三人70多萬元,但是,關於涵涵的賠償款如何處理則讓承辦法官戴法官陷入了兩難。
原來,涵涵的母親不在了,在法律上她的父親應當作為涵涵的監護人保管這筆賠償款,但是她的父親根本聯繫不上。法院當時雖然判決涵涵的父親每個月要支付涵涵500元的生活費以及其他一些費用,但是這幾年,他從未支付過一分錢,甚至沒給涵涵打過一個電話。就算能找到她的父親,鑑於他上述種種表現,無論是涵涵的外公外婆還是戴法官都不放心將這筆錢交給他保管。但是,如果將這筆錢完全由外公外婆保管也不妥,一來沒有法律上的依據,二來外公外婆年紀也大了。
思慮再三,戴法官想出了一個辦法,將屬於涵涵的這部分賠償款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由涵涵的外公外婆領取,作為涵涵今後的撫養費,另一部分由法院保管,待涵涵成年時由其本人領取。涵涵的外公外婆以及他們的代理人對這一解決方案都比較滿意。但是,戴法官總覺得處理得還不夠圓滿周全,因為這意味着由法院保管的這筆錢將要在法院的賬户上“沉睡”十多年。為了最大程度保障涵涵的權益,戴法官和法院財務人員、銀行工作人員反覆商討,最後決定將這筆錢以涵涵的名義作為定期存款存進銀行,同時由法院出具止付通知書,在涵涵成年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領取這筆錢,這筆屬於涵涵的賠償款終於得到了最妥善的處理。至此,本案也終於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這些年來,鎮海法院在辦案過程中一直秉承“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理念,以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的合法利益為目標,努力提升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