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發文稱“大山東木有病毒……所以我來了”,警方立刻找上門,現已被採取防控措施!_風聞
兄弟萌-2020-01-23 21:14
有個名叫@瑾兒Sisisi運 的微博用户發文稱,“大山東木有病毒……所以我來了”的圖文。這名用户地區備註為“湖北省武漢市”,發文地點為“淄博市高青縣”。今天上午,不少網友看到這一消息後,將這條博文舉報給了高青縣公安局。
警方對舉報非常重視,很快就找到了這個人,完成了調查併發布了警情通報。經調查,陳某,女,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許某,男,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人,夫妻二人攜女兒於2020年1月14日開私家車回到許某老家過年。
目前當地公安局已經向衞健部門進行了通報,從衞健部門瞭解到,三人均沒有發燒現象,身體狀況良好。目前已經對陳某一家採取了防控措施。


有些人真的是腦子有泡,進去待兩年估計能清醒清醒。
根據@河南法制報微博 介紹,從現在起,惡意逃離武漢,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可能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類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條件之一的第(四)項為“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四十九條的規定: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引起甲類或者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四)拒絕執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的。
…“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是指乙類傳染病中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根據需要報經國務院批准公佈實施的其他需要按甲類管理的乙類傳染病和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
而早在1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公告(2020年第1號)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衞健委2020年1號文的出台,以及武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緊急通告,意味着在這個非常時期,如果武漢市民惡意逃離武漢,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的,從而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可判處7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