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史料可以百分百肯定古人是有吃野味吃出病來的_風聞
瘟疫公司搬砖部-最近在看《宋案重审》2020-01-23 14:22
蘇東坡小妾在惠州吃蛇致死
南宋朱彧《萍洲可談》記載:
“廣南食蛇,市中鬻蛇羮。東坡妾朝雲隨謫惠州,嘗遣老兵買食之,意謂海鮮。問其名,乃蛇也。病數日,竟死。”
後人往往只引用前半句“市中鬻蛇羮”,來證明廣東人食蛇之風歷史悠久,“蛇羮”指的是廣東鄉土食品水蛇粥,宋時或在此之前,已經在街市售賣;更多的人,選擇有意無意地忽略後半段,究其在心理層面,或是在潛意識中,認為因吃蛇而致死,這是對嶺南人食蛇習俗的嚴重抹黑事件。
《萍洲可談》對於宋代嶺南的文化習俗和中國人航行南海的歷史有着豐富的記載,被認為是真實可信的史料,也是宋朝航海人使用指南針的重要史料出處。

李時珍記載吃穿山甲可致癱瘓
對普通人而言,只知道穿山甲鱗片是一味傳統中藥,但卻很少有人瞭解在傳統中藥典籍記載中,它被多次註明其鱗甲有毒,且在不少經典中醫藥著作中,其均被歸為“下品藥”,“屬不常用之藥”。
唐代甄權所著的《藥性論》中,對穿山甲作為中藥的性味描述為:
“鹹,涼”,“有大毒”。
此後,成書於明嘉靖三十一年至萬曆六年(1522-1578)年的《本草綱目》中,對穿山甲則記載有:
氣味鹹,微寒,有毒。
更往後一點,明天啓二年(1622年)的《雷公炮製藥性解》一書中,也再次對穿山甲明確記載有:
性微寒有毒,不載經絡。主五邪驚悸,婦人鬼魅悲傷,山嵐障瘧等。
也就是説,穿山甲鱗甲有毒,在古代中醫典藉中早有記載。
其實,穿山甲不僅鱗甲有毒,其肉也是有毒的,並非不少人以為的“大補”。在宋代醫史著作《醫説》(張杲著)中記載:
鯪鯉肉,[氣味]甘、澀、温。有毒。
明代大醫學家李時珍後來在對此條目作注時,詳細解釋為:
鯪鯉肉最動風。**風疾人才食數臠,其疾一發,四肢頓廢。**時珍竊謂此物性竄而行血,風人多血虛故也。然其氣味俱惡,亦不中用。
此外,往前追溯至更早的我國魏晉時期,名醫陶弘景在前人基礎上,寫就《名醫別錄》一書,將民間口耳相傳的數百味中藥整理分類,分為上品、中品及下品三卷,其中,如天門冬、麥門冬、龍眼、丹砂、雲母、菖蒲等為上品藥,而穿山甲與水蛭、蜘蛛、螢火、巴豆、葵松、牡丹、羊蹄、虎掌等歸為下品藥,穿山甲鱗片在下品藥一卷,屬第210位藥。也有中醫學者表示,我國現存最早的藥學著作、成書於東漢之前的《神農本草經》中,也早已將穿山甲歸為了下品藥。
“類似穿山甲藥性的記載還有很多,如《日華子本草》、《藥性解》、《得配本草》等,都認為其“有毒”、為下品藥,(是)非常用藥,非必用藥”,相關中醫學者稱,之所以將穿山甲歸為下品藥,是指其在中藥的使用方面,穿山甲甲片屬歷代醫家所謹慎使用的藥,多僅在對特殊對症的病人時才使用,這一點在《本草綱目》中亦有出處,如在《本草綱目》中稱:穿山甲,古方鮮用。

《本草綱目》記載多種野生動物“有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