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公安部正式明確嚴禁擅自封路,如此“封村”不可取,可能涉嫌犯罪!_風聞
不是苦力的苦力娃-2020-01-28 16:23
1月28日,公安部召開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全國公安機關視頻會議,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趙克志出席並講話。 明確提出:對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違法行為,要立即報告黨委、政府,依法穩妥處置,維護正常交通秩序。 温馨提示:為防止疫情蔓延,部分村莊已開始封村封路,在此提醒人民羣眾,一定要選擇正確的封閉方式隔離病毒!如設置警示牌、警戒線等! 切記:不要選擇設置路障的封路方式,如堆石頭或泥土,類似方法不僅將導致救護車進不去,急危重症患者出不來,而且有可能構成破壞交通設施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以下“封村”方式不可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條 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PS:刑法中的“破壞”並不需要實際對路面造成實際的損害,只要達到“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的都屬於損害,比如,向路面撒釘子等。
呼籲:無論何時何地,請為救護車保留一條綠色通道,讓急危重症患者能夠得到及時有效救治!
綜合 | 中國警察網 格律詩法律講堂,刑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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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罵我的,你們繼續支持私自非法封路吧)(我又不是否定,看不懂我要求規範合法麼)(防疫重要,社會管理,經濟運行也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