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報道:1月6日之後,12天病例零新增之謎_風聞
蛋总toshi-我觉得OK2020-01-28 15:24
本文轉自:第一財經
審慎的通報流程、破格啓用的檢測手段,以及實驗室級別的硬性規定,如何影響了整個過程的時效性?
記者 | 許冰清
編輯 | 陳 鋭、王姍姍
製圖 | 程 星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衞健委對外發布通報稱,截至1月27日24時收到全國30個省(區、市)累計報告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達到4515例,累計死亡病例106例,疑似病例則增至6973例。
攝影:第一財經 吳綿強
目前,全國已有30個省啓動重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一級響應。為進一步防控疫情,國務院辦公廳已決定全國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部分省市、企業自主要求的上班時間甚至更晚。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會在短時間內演變為一場全國性傳染疫情,與其發端之地武漢早前對於相關病例的確診、通報流程不通暢和重視程度不足有關。
回顧武漢市衞健委1月份發佈的疫情通報,1月5日通報59例確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之後至1月11日晚24時之間,“新型冠狀病毒”的確認過程讓武漢減少了18名此前已診斷為“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的患者,緊接着,在湖北省召開兩會的1月11日至17日期間,武漢出現了“無新增確診病例”的“空窗期”。
擁有1100萬人口的武漢,就這樣錯失了阻止惡性疫病進一步大範圍擴散的關鍵的12天:1月6日至1月17日。
1月27日,武漢市長周先旺在接受央視專訪時表示:“這次疫情其實各方面對我們信息的披露是不滿意的,我們既有披露的不及時的一面,也有利用有效信息來完善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對於披露不及時,希望大家理解,它是傳染病,傳染病有傳染病防治法,要依法披露,**作為地方政府,我獲得信息之後,授權之後才能披露,**這一點在當時不被理解。”
“只要有利於疫情控制,我們願意革職以謝天下。” | 視頻來源:央視
**但是整個武漢無新增病例的“平靜”時間長達12天,這段時間裏,醫療體系和疾控部門以及湖北省、武漢市政府的內部到底發生了什麼,公眾至今並不清楚知曉。**而上述官方回應也不算明確和詳細。
1月11日宣佈確定新型冠狀病毒和1月16日的試劑盒到位固然是兩個關鍵時間節點,但這依然無法解釋為何1月5日之後直到18日武漢官方口中才再次出現新增確診病例。
畢竟,在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5日這個時間段裏,儘管為前期送檢流程,確診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依然從27例增至59例。此後,各大醫院至少在收治病人之時涉及的檢驗監測環節也一定還在持續。而第一財經記者瞭解到,當時雖然沒有診斷試劑,但是實驗室核酸檢測可以確診病例。據病毒學專家介紹,一般需48小時。
湖北和武漢的政府公開信息顯示,1月6日至10日、1月11日至17日分別召開了武漢市和湖北省的兩會,這個時間段與新增病例空窗期內1月6日至1月10日疫情通報中斷,以及1月11日至1月17日0個新增冠狀病毒肺炎病例的時間起止點完全吻合。
2004年,全國人大經討論、修訂並通過了《傳染病防治法》,同年原衞生部借鑑SARS經驗,制定《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實施方案》,後於2015年升級為《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
這些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的監管流程,理論上是想通過醫療機構和各級政府疾控部門的充分協作,保證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這樣的傳染病能夠更早被發現、更快被控制。但是為什麼在武漢及湖北省的實踐過程中,它們反而成為了阻礙信息及時公開的屏障?
12月31日至1月10日
不會人傳人的“病毒性肺炎”
2020年1月1日,全年第一份、共計4版的《湖北日報》出街,《武漢市衞健委通報肺炎疫情》的報道簡訊出現在最後一版的右下角。在此前一天,這份報紙為全省2019年的發展成果做了12個整版的特別報道。
《湖北日報》2020年1月1日第四版(電子版)截圖
《湖北日報》當時對肺炎疫情的這則報道,與12月31日武漢市衞健委發佈的相關通報內容完全一致,且更為簡略。由於當時醫療研究機構仍在檢測病原、調查感染原因,直至1月11日,武漢市衞健委對外的信息通報中都以“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稱呼這起新型病毒疫情。
這一階段的疫情通報並非每天都有,缺失的天數(7天)甚至比通報的天數(4天)更多,而1月6日至1月9日數據則完全缺失。
武漢衞健委這一階段發佈的通報中,一直在強調以下幾點:所有患者均在武漢市醫療機構接受隔離治療;未發現明確的人傳人證據;未發現醫務人員感染。其中早期通報中,還相對強調了病例與華南海鮮市場的接觸史。
1月27日,中國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對外披露,從武漢華南海鮮市場的585份環境樣本中檢測到33份樣品含有新型冠狀病毒核酸,確認了病毒來源於華南海鮮市場銷售的野生動物。這些樣本是12月31日和1月12日分兩次在市場內採集的,其中12月31日採集515份。
**但是,醫學期刊《柳葉刀》於1月24日發佈的一則論文顯示,在武漢市衞健委1月11日公佈的41名患者中,12月1日發病的首例患者並無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同期刊物發佈的另一則論文顯示,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4日期間在武漢的6位深圳旅客,在全無華南海鮮市場暴露史、無野生動物接觸史的情況下,因在武漢市當地醫院看望親屬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
依據《全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監測、排查和管理方案》,當武漢市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義的病例後,應立即報告機構相關部門,在12小時內組織本單位專家組進行會診和排查,並進行網絡直報,同時向市級疾控機構報告。疾控機構接到聚集性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報告後,應立即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同時組織對病例的密切接觸者進行登記、追蹤和醫學觀察,並報省級衞生行政部門備案、審核。
但由於當時病原鑑定和病因溯源工作仍在進行,無法確定病原病因,即無法將其列入“法定傳染病”行列,也就無法組織更大規模的疫情排查及通報過程。即使是醫院內部的隔離措施也做得並不到位。
一位在醫院被感染的醫生在接受北青深一度採訪時證實,他所在的科室大約於1月7、8日開始收治“不明肺炎病人”,第一位病例出現發熱症狀後馬上做了肺部CT和呼吸病毒、支原體、衣原體檢測。其中肺部CT檢測出來的是肺部磨玻璃病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表現,醫生曾經提出應該做核酸檢測確診,但是”專家組的人説他們無法決定做不做檢測“。隨後這位醫生也於1月10日在工作中被感染,並且直到1月24日才做上核酸檢測,至北青報1月26日發稿時仍未算真正確診。
1月11日至1月16日
“難確診”導致新增病例“空窗期”
1月11日,《湖北日報》為當時已經召開的全省兩會拿出了3個整版,但對當時武漢的疫情通報並未跟進。也正是在這一天,武漢市衞健委的通報中首次確認了疫情名稱,同時下調了確診病例人數。
1月11日,武漢市衞建委通報稱,病原核酸檢測已完成,“國家、省市專家組對收入醫院觀察、治療的患者臨牀表現、流行病學史、實驗室檢測結果等進行綜合研判”後,初步診斷此前的59例“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中,有41例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而在1月11日至1月17日湖北省兩會期間,武漢市衞健委的疫情通報雖然恢復了日報制,但每日的核心內容基本一致:無新增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中沒有發現相關病例。
事後,面對社會“11日至16日期間為何沒有新增確診病例”的詰問,武漢市衞健委曾回應稱,主要原因是1月16日之前,整個湖北省都沒有可供快速檢測新型冠狀病毒的“試劑盒”,病毒檢測要經歷轄區、市、省、全國四級疾控中心,結果從送出到返回約需3-5天。
為解決檢測環節的困難,1月下旬,有能力的醫藥機構已多開始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的試劑盒研發,但疾控行業人士曾表示,確診並不是只有試劑盒這一種手段。賓西法尼亞大學病理檢驗系副教授王萍曾撰文表示,檢測病毒可以通過試劑盒,也可用基因測序法,只不過測序法對儀器要求高,速度也慢一些,不適合大批量篩查。
理論上,首診醫院可以瞭解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學史,並掌握包括臨牀表現、血細胞實驗室檢查、胸部影像學結果在內的一系列表徵指標,確認其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斷方案(試行)》中的病例定義。但實際確診環節卻要嚴格依靠各級疾控中心對採集的病毒樣本做檢測、複檢、確認。從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到會診、排查再到病例管理——流程之複雜,是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早期在武漢、在湖北、乃至全國多地“難確診”的關鍵原因之一。
不過,在沒有新增確診病例的日子裏,武漢市衞健委還於1月13日至14日間,接待了一個港澳台地區專家組的實地考察。
據國家衞健委國際合作司港澳台辦公室的相關消息,在武漢期間,港澳台專家組“對疫情防控與應對處置、醫療診治、病原檢測等進行了全面考察,與參與此次疫情防控和患者診治的國家、省、市級專家進行面對面交流,諮詢瞭解了防治相關信息,並實地參觀疾控機構的實驗室和收治病例的醫療機構”,還提出了相關的工作建議,但具體的建議內容並未披露。
1月17日至1月22日
以“科研試劑”名義引入的試劑盒
1月17日,武漢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數在通報中開始躥升,在1天內增加了17例。而到了1月20日,武漢市內的確診病例在當天翻了近兩番、達到了198人。
1月18日,組長鍾南山教授帶領的國家衞健委高級別專家組再次到達武漢。此後,隨着鍾南山對媒體表示新冠病毒有人傳人現象、有醫務人員感染後,1月21日起,國家衞健委開始通報全國新冠肺炎數據,湖北衞健委從1月22日起通報包括武漢在內的全省數據,武漢衞健委不再單獨通報相關數據。
此前,國家衞健委已經決定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納入與SARS、H7N9禽流感等同類的“乙類法定傳染病“管理,並採取甲類傳染病(鼠疫、霍亂)級別的預防、控制措施。1月22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等一系列專項方案,也由國家衞健委印發。這意味着,醫院和疾控部門終於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快速上報、處置和調查的合作。
首批針對新型冠狀病毒生產的PCR試劑盒,最早是在1月16日被下發到各省級疾控中心。在一個試劑盒內,實驗者可以對50個乃至更多的疑似樣本做平行檢測,且在2至3小時內即可看到結果,“快速確診”終於成為可能。
在中國疾控中心首批認定可生產試劑盒的企業名單中,只有3家機構入選。3家機構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都表示,已經是開足馬力。以入選的上海捷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情況為例,公司在1月16日就已生產了可供7.5萬人份使用的試劑盒,並對外交付。
但當試劑盒被運往各地,它們最先到達的地點依然是各省市的疾控中心,而不是一線的醫院。
這麼做又是因為“合規性”——直到1月27日,各家公司生產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都未拿到國家藥監局的上市批件,只能以科研名義提供給疾控系統使用。
按照正常流程,一個核酸檢測試劑盒從研發到獲得國家藥監局的註冊證,一般需要3-5年時間。不過,此次因疫情緊急,國家藥監局決定對疫情防控所需藥械全部實行應急審批,已屬於“特事特辦”。
之江生物也是此次試劑盒拿到註冊證的企業之一,公司副總經理倪衞琴在接受《經濟觀察報》的採訪時表示,包括設計開發、驗證、交叉反應、臨牀數據審查在內的審批標準“跟原來的要求一樣,一點都沒有降低”,只是審批流程上有了優化,此前一般按順序依次進行的多個註冊流程可以同步進行,壓縮了註冊時間。
1月23日至今
全市10家機構,每天可檢測樣本近2000份
1月22日,國家衞健委更新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三版)》,針對“病例的發現與報告”環節,刪去了醫療機構需將標本送至疾控中心進行病原檢測的相關內容。
考慮到大量疑似病例的確診壓力,武漢市也遵循這一制度變化,開始指定各定點救治醫院、發熱定點診療醫院的對口幫扶醫院、以及武漢市疾控中心內“具備相應防護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開展樣本的病原核酸檢測工作。
不過, 武漢市內首批獲此許可的機構目前僅有10家,預計全部運行起來每天可檢測樣本近2000份。
**對於檢測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級別提出要求,主要是因為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所用的血液或其他體液可能具有高傳染性,檢測和離心過程中產生的氣溶膠可能感染檢測人員。**比如,SARS病毒的檢測就要求實驗室達到三級生物安全水平,埃博拉病毒則要求四級生物安全水平。
而在實驗室的生物安全評級過程中,也必須考慮通風、氣壓、樣本流向(指樣本從病房通過什麼途徑到檢驗實驗室,從哪個門進入,到達實驗台後從哪個儀器到哪個儀器,廢棄樣本怎麼處理,從哪個門出實驗室等系列流程)等方面,檢測人員也要經過特殊訓練。從儀器上來説,也至少要有離心機、核酸提取儀器、實時聚合酶鏈式反應儀器等。
所以,不是每家醫院都有條件對新型冠狀病毒做檢測。如果遵循SARS病毒的要求篩選實驗室,全國範圍內的絕大多數一級、二級醫院都會被否決,只有大部分三甲醫院、疾控系統及部分的檢驗檢疫單位符合要求,而這也導致湖北省內黃岡、鄂州、孝感等城市,病患依舊面臨確診難的問題。
對於實驗室級別不足的醫院而言,即使拿到試劑盒,仍無法自行完成確診,只能用於非正規地初篩病人。但相比此前眾多高度疑似患者遲遲無法被確診的狀況而言,這已是很大的改觀。
根據第一財經1月28日發佈的快訊,世界衞生組織(WHO)在1月26日及27日的新型冠狀病毒報告中,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全球範圍風險改為高風險。WHO表示,此前發佈的報告中,錯誤地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對全球風險總結為中等,其實為高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