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習五一微博_風聞
西方朔-2020-01-30 14:13
習五一今天 12:21 來自 iPhone 11#專家説武漢被約談的8人是可敬的#
//@習五一:8名“傳謠者”分屬於三個羣,羣名是:武漢大學臨牀04級羣、協和紅會神內、腫瘤中心。從名字看,都是醫學交流羣,身份幾乎都算是醫療專業人士。他們聊天的依據一份診斷書。
@平安武漢 道歉就這麼難嗎?
@習五一【武漢某醫生在微信裏發出疫情警示,需要公安訓誡嗎?曾光:疫情初期被武漢警方約談的8名市民是“可敬”的
武漢市公安局官博@平安武漢 2020年1月29日通報:
2019年12月31日,武漢市衞健部門發佈關於肺炎疫情的情況通報。
隨後,多名網民舉報有人在網上傳發不實信息。
為查明情況,公安機關先後對8名行為人進行了調查、核實。根據調查情況,8人分別傳發了“X醫院已有多例SARS確診病例”、“確診了7例SARS”、“Y醫院接收了一家三口從某洲回來的,然後就疑似非典了”等未經核實的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因上述8人情節特別輕微,當時,公安機關分別進行了教育、批評,均未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
五一評論:武漢某醫生在微信裏發出疫情警示,需要公安訓誡嗎?
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首席專家曾光指出:疫情初期被武漢警方約談的8名市民是“可敬”的
最高法刊登文章指出:“事實證明,儘管新型肺炎並不是SARS,但是信息發佈者發佈的內容,並非完全捏造。
如果社會公眾當時聽信了這個“謠言”,並且基於對SARS的恐慌而採取了佩戴口罩、嚴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動物市場等措施,這對我們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執法機關面對虛假信息,應充分考慮信息發佈者、傳播者在主觀上的惡性程度,及其對事物的認知能力。
只要信息基本屬實,發佈者、傳播者主觀上並無惡意,行為客觀上並未造成嚴重的危害,我們對這樣的“虛假信息”理應保持寬容態度。
試圖對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實的信息都進行法律打擊,既無法律上的必要,更無制度上的可能,甚至會讓我們對謠言的打擊走向法律正義價值的反面,成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為削弱黨的羣眾基礎的惡性事件,成為境內外敵對勢力攻擊我們的無端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