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湖北公安宣佈嚴厲打擊以下涉醫違法犯罪行為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1-30 13:45
來源:平安湖北
2020-01-30 09:56
新型冠狀病毒攜帶者在公共場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9日,湖北省公安廳發佈通告,針對近日少數地方出現的妨礙疫情防治、拒絕強制隔離或治療、擾亂醫療秩序、故意傷害醫務人員等六種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嚴厲打擊。全文如下:
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廣大醫療機構和醫務工作者無私奉獻、日夜堅守,持續奮戰在防治工作最前線。當前,少數地方出現妨礙疫情防治、故意傳播病原體、擾亂醫療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晌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為切實保護醫務人員和人民羣眾生命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服務疫情防治工作大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現通告如下:
一、 各大醫療機構及其留置觀察點是對抗肺炎疫情、挽救羣眾生命的最重要場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擾亂醫療機構正常診療秩序,危害醫務人員人身安全,損壞醫療機構財產。
二、 新型冠狀病毒攜帶者在公共場所向他人吐口水,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而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過失造成傳染病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 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後果的;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的;任意損毀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採取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嚇醫務人員,情節嚴重(惡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四、 在醫療機構起鬨鬧事、無事生非、隨意滋擾醫療機構等尋釁滋事行為,造成醫療秩序嚴重混亂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肺炎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七、 有以上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1月29日

來源:@平安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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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嚴肅查處臨陣退縮等行為 推動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責任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1-30 11:34
中新網南寧1月30日電(貝為超 楊陳)記者30日從廣西紀委監委獲悉,當地將對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認真不細緻,造成防控不力出現失控後果的,依照規定實行“一案三查”。重點嚴肅查處不作為、瞞報、臨陣退縮、貽誤工作等行為。
資料圖:工作人員在隔離區內噴灑消毒液。中新社記者 劉文華 攝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印發《關於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的緊急通知》,要求監督檢查“六個落實”,嚴肅查處“六種行為”,以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為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全面勝利提供堅強保障。
通知要求,要重點強化對各級各有關部門“查病源、堵源頭、嚴隔離、防擴散”等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針對疫情監測防控、醫療救治、物資保障、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鎮安保、輿論引導、應急值班等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實施精準監督、有效監督。強化“嚴防疫情外部輸入”“加強流動人口監測管理”“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和集中救治”“醫療資源供應保障”“領導幹部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準確公開透明發布信息”六種措施落實情況監督檢查,堅決遏制疫情滋生蔓延勢頭。
與此同時,各地還緊盯屬地管理、行業監管責任,加強執紀問責,對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要堅決糾治,對疫情防控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認真不細緻,造成防控不力出現失控後果的,依照規定實行“一案三查”,既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和領導責任。
重點嚴肅查處六種行為:對貫徹落實國家領導人重要指示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以及自治區黨委工作要求不重視、不落實、不到位的;對歪曲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言論、造謠傳謠等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對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對重要信息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導致疫情蔓延的;對泄漏工作秘密、不服從組織安排,擅離職守、違抗命令、臨陣退縮、敷衍塞責、行動遲緩、推諉扯皮、弄虛作假、貽誤工作的;對貪污、挪用、截留、擠佔疫情防控資金物資的,等等,以嚴肅問責形成有力震懾,倒逼疫情防控各項措施真正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