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的8個人是“事前諸葛亮”嗎?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2020-01-30 06:25
在《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的訪談中,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科學家曾光説到,1月初時武漢有8人因為對疫情的預警而被公安約談,“這8個人是可敬的。”“他們是事前諸葛亮。”
可敬與否是感情判斷,關鍵在於他們是否“事前諸葛亮”。還是那句老話:有什麼信息,做什麼判斷。這8個人是“事前諸葛亮”,只有在他們的預警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上的前提下,而不僅僅是個人的感覺或者猜測。
現在還不知道全部真情,或許有人知而不言,或許沒人知道,但相信在疫情過後會有嚴格的回顧和審查過程,關鍵不在追責,而在於吸取教訓,為下一次疫情未雨綢繆。
如果這8個人有科學依據,被壓制下來了,有關當局瞞報、謊報,這是違法、違規、罔顧公眾安全的,必須追責到底,繩之以法。如果武漢公安也屬於知情人圈子而成為幫兇,至少有連帶責任。如果是這樣,曾光所説的可敬都是言輕了,這8個人是民族英雄,只是悲劇的英雄,在最需要的時刻而不被理解的英雄。
相反,如果這只是個人猜測和感覺,沒有科學依據,甚至是唯恐天下不亂,那就只有按照謠言處置了。對於這樣嚴重危害公眾秩序的謠言只有堅決處置,這是公安維護社會秩序的職責。哪怕事後證明説準了,那也是巧合,不改變謠言的性質。如果是後一個情況,武漢公安的處置完全得當。各地現在對謠言的強硬處置依然是這樣的。如果是這樣,曾光説的“可敬”就有問題了,儘管他補充的“但是科學講究相信證據,做出判斷得拿出依據”似乎都被直接忽略了。個人認為,曾光實際上指的是後一個情況。
對於疫情,任何事前諸葛亮都是英雄,很多措施都是在事後才被動採取的,疫情總是搶先一步,應對總是被動。這是不明的全新病毒的註定特徵。人們無法預測未知,只能見招拆招,任何未雨綢繆都只能是根據過去的經驗,而新冠病毒“不明、全新”的特點使得過去的經驗和知識常常不管用,使得事前諸葛亮實際上不可能。眼下最大的意外也正是來自於此:
1、 新冠具有人傳人的能力
2、 新冠在潛伏期已經具有很強的傳染性
新冠是冠狀病毒在很早就確定了。冠狀病毒在人類很少見,現在已知的只有7種(包括新冠),具有人傳人能力的只有3種(非典/薩斯、MERS、新冠),在潛伏期已經有傳染性的只有1種(新冠)。有人會指出,感冒就有在潛伏期傳染的特點,還有其他病症,但感冒和其他病症與冠狀病毒是很不相同的病毒,冠狀病毒之所以兇險和詭異,正是因為這個很不相同,所以並不能把其他病毒的特徵套用過來,只能重新認識。
在一開始,只知道這是“不明肺炎”,因為症狀像肺炎,所有已知藥物和治療都不見效,但來源不明,傳染機制不明。肺炎是常見病,有很多種,大多數是不傳染的,但傳染性的肺炎(如非典、新冠)又是很厲害的。怎麼辦?
醫院和社會一樣,每天都有大量不明病例,一刀切地統統採取最極端措施,結果只能是社會停擺。比如説,一出現不明發燒,立刻全國封城,這肯定能減慢傳播開來,但在沒有確認必要性之前,也是不可取的。事實上,即使在新冠成為全國性威脅的現在,封城這樣的極端措施也只有在湖北(尤其是武漢和周圍地區)實行,北上廣深採取了各種減少不必要出行和加強監測的措施,但並沒有封城,鄰近的河南、安徽、湖南、江西、四川也沒有封城。同樣,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法國等都出現病例,也沒有因此封城。
根據公開報導,新冠具有人傳人的能力即使在現在也只是觀察推斷的結果,並不是在有控制的實驗室條件下可以復現的結果。同樣,新冠在潛伏期已經有傳染能力也是觀察推斷的結果。當然,現在已經有足夠的病例可以證明,這樣的推斷是足夠可靠的,因此必須當作科學結論,並作出相應政策決斷。武漢封城決定正是在新冠具有人傳人能力的推斷之後作出的,各地來自武漢和湖北的人員自我隔離14天和全國性春假延長則是根據新冠在潛伏期已經具有傳染能力的推斷之後作出的。
現在已知的新冠特徵已經完全了嗎?未必。2-10天是冠狀病毒從感染到發病的一般週期,14天之後一般認為已經過了潛伏期。但考慮到新冠的全新特點,潛伏期是否可能更長或者更短?更短的話,14天自我隔離是沒有必要的,更長則使得14天可能低估了危險。但14天是現在已知的最好信息,所以有關決定只有相應制定。
回到那8個人,如果今天有人指出,新冠的潛伏期可高達30天,所以全國性的疫情將急速加劇,應該怎麼對待這樣的預警呢?處置的依據依然是科學依據。他們如果有科學依據,趕緊上報衞疫部門。要是怕有人瞞報,可以直接向最高領導層或者公眾媒體直接呼籲,這是事關億萬人安全的超級大事。但要是沒有科學依據,甚至有意蠱惑人心,那就只有當作惡性謠言處置了。
但對於有一定但不完全可靠的科學依據的預言呢?鍾南山和曾光都對未來兩個星期內疫情達到拐點有信心。相信他們不是挑人們喜歡聽的在説,而是有科學依據的。但他們也都只能做到謹慎樂觀,因為這裏面有太多未知和不定因素,只能憑經驗和推斷。人們都衷心希望他們的預見是正確的。另一方面,香港大學的團隊根據數學模型和現有數據預測,疫情高潮可能到4、5月才來到,此後因為轉入初夏,病毒威脅自然消亡。港大預言算有科學依據的,但這算科學預言嗎?個人認為,他們依據的數學模型是基於人口自然流動的。歷史上沒有過今日中國這樣嚴格而廣泛的封城、限行和自我隔離措施,因此模型的可靠性是有問題的,可能嚴重高估了。反過來説,如果模型預估是準確的,那全國性的限行和局部封城是否應該延續到4、5月?這就是判斷問題了。到了事後,容易説應該還是不應該。關鍵是現在就要作出這樣的決定。公眾的信息只能來自可靠的學術機構和媒體。鍾南山、曾光和港大都是可靠的學術來源,在這樣矛盾、不完全可靠但又必須決斷的時候,公眾只有不自作聰明,信賴具有更全面信息的當局作出正確決定,並共同承擔決定的後果。
另一方面,不少人熱衷於追責。個人在前些天提到,武漢與湖北當局做到了due diligence,這是根據當時的公開信息。現在眾説紛紜,但可證實的公開信息依然沒有武漢和湖北當局失職的證據。
武漢和湖北當局肯定是有可能做得更好的,但凡事有一個最高標準,也有一個最低標準。Due diligence(不知道中文裏怎麼説,意思就是本職、法律和條令規定該做的都做到了)是最低標準,,沒有做到是要吃官司的。但最高標準就是above and beyond,那是上帝視角,能做到的是超人的,做不到則是人之常情。
人之常情包括兩個方面,政府和社會各有一個方面。在疫情爆發和封城後,武漢醫院一時告急,市民生活也遇到困難。政府肯定有責任,但醫院和市民也不能説沒有責任。這麼説遭人恨,但是實事求是的。醫院的醫材儲備不足,市民家裏缺乏應急的食品和其他供應,當然是疫情爆發太急,沒人來得及準備,但政府何嘗不是呢?片面要求政府常年為所有不測而大量儲備,而自己不做任何準備,在平時只想着自己的權力,在有事的時候只想着別人的責任,這是很雙標的。不説疫情,地震、火災、水災、風災甚至戰爭都是隨時可能的,有多少人家隨時備足食品、飲水、藥品、應急衣物並定期更換呢?人們只能根據足夠可信的預警做相應準備,從政府到醫院到個人都是一樣的。
但疫情確實暴露了很多問題。在非典/薩斯之後,中國建立了全國性的疫情警報和管理體系,置於衞健委之下。在幾次大型自然災害後,中國更是把原先分散在各條塊的應急部門合組為應急管理部。衞健委與應急管理部是平級的,但兩者互相支援。問題是,中國的政府體系講究上下級關係,沒有國務院一級的協調,衞健委指揮不動應急部,應急部也指揮不動衞健委。有人因此而建議組建更高級的副國級機構,統籌跨越衞健委和應急部的防疫抗疫工作。
這是錯誤的思路。
職能部門只有專業,沒有級別。涉及自己專業的事務,就是主導部門,其他部門都應該輔助。這應該是新一輪政府改革的重點。在更高層設置協調機構不僅疊牀架屋,而且在道理上就説不通。更高級的領導具有更高級的政治責任,但在涉及專業或者具體的問題上,只有傾聽專業建議,基本上沒有不照做的選擇。解放軍曾經也大量依賴更高級的協調機構的做法,弄得副司令、到副連長一大堆,打仗的時候逐級加強,因為在任何合成作戰(空地合成、步炮合成、步坦合成)中,都需要更高一級副主官來協調,本級指揮調動不動。現在的軍改大量推動扁平化、合成化,只要有需要,合成營長可以直接呼叫空軍支援。在未來,班長指揮軍銜比自己高的飛行員或者炮兵連長轟擊某一目標也是很現實的事情。在防疫抗疫和防災救災問題上也是一樣,不管相關責任落在哪個部門、哪個級別,在相關事件發生時,主管職能部門就是最高領導,其他部門(哪怕平級甚至更高級)也應該聽指揮。這樣的機制應該有法律保障,事件的確認和機制的啓用需要有嚴格的程序,只有例外才需要臨時取得上級授權。對機制的濫用當然也要有嚴格的防止機制。
但高級領導加強到第一線,有時候還是必要的,尤其是第一線指揮官因為初期指揮不力而影響部隊信心的時候。在十月戰爭中,負責蘇伊士運河方向的以軍南方司令部司令戈南在一開始判斷失誤,指揮混亂,增加了不必要的損失,甚至人為導致了防線漏洞,如果埃軍果斷突破,戰鬥就不再是沿運河前線了,很可能深入西奈。在最初的兩天裏,常備軍的曼德勒師基本被打散架了,增援的阿丹師和沙龍師在匆忙中緊急開赴前線,沒有協調和配合,隨到隨打。在這樣的情況下,埃軍的絕對數量優勢和初期主動造成分割包圍不是沒有可能的。那時,從蘇伊士運河到特拉維夫就沒有可以成建制投入戰鬥的以軍了。
但以軍並沒有撤換戈南,而是派前總參謀長巴列夫前往,加強領導。戈南及南方司令部成為巴列夫的參謀部,負責協調具體行動。巴列夫靠聲望和才幹迅速穩定了蘇伊士運河前線,這才有了後來的渡河反攻。值得指出的是,在整個戰爭時期,也沒人對總參謀長埃拉扎爾的能力和決策提出質疑,埃拉扎爾也確實帶領以軍打勝了戰爭,但在戰後因為對戰爭預見不足而遭到追責,一般認為是當了國防部長達揚和總理梅厄的替罪羊,戰爭準備不足的根本原因在於舉國上下的過度自信和麻痹大意,所有人都忽略了越來越清晰的信號。
在更大程度上,華南海鮮市場的存在就是從政府到公眾的麻痹大意的標誌。非典之後,野味市場一度取締,後來又悄悄回來了。各地工商和城管取締活殺和衞生不達標的食品市場的舉措經常受到粗暴執法的指責,一度成為眾矢之的,説到底,不是因為政府不作為,不是因為沒人關心自己的健康(中國公眾對養生的熱情可能在世界上名列前茅),而是對真實健康威脅的認識不足,甚至想方設法用種種似是而非的質疑為自己的不健康衞生-飲食習慣或者視而不見開脱。希望先有非典,現有新冠,野味、活殺等不衞生的食品市場能真正取締了。
更具體地來説,現在對武漢-湖北F4的追責呼籲不斷,他們也表示,如果對疫情有用,願意革職。這和十月戰爭的情況出奇地相似。但F4只是顯而易見的目標,要一路追責到底的話,武漢和湖北當局其他有關負責人(包括醫院負責人)也都跑不了。但在疫情緊張的時候,維持武漢和湖北的公務員和醫療隊伍的軍心至關重要,武漢人民的日常生活、醫院運作還需要他們的努力工作。所以李克強到武漢去加強領導是可以的,但應該像巴列夫加強戈南的領導一樣,不是一腳踢開、重起爐灶,而是上下合力,互相補充,共度時艱。如果F4有過錯,現在正好是將功補過的機會。即使事後追責,也應該以吸取教訓為主,而不是懲治為主,儘管砍幾個人頭可能緩解公眾的一時憤怒。
防災救災和防疫抗疫就像打仗一樣,應變規程需要經常評估和改進,更需要經常演練。演練的重點不光是有關部門的具體行動,更重要的是各級領導的相關責任和通信機制,確保人人都知道在危險臨頭的時候自己的職責和應有的行動。延申到工業安全,這也是一樣的。化工廠爆炸、泄露是個大問題,在精明的企業家對危害應對也未必是專家,到時候領導權不知道怎麼用是常見的問題。在西方的化工廠裏,各級中管、高管的培訓有相當一部分是和規章與權限有關的,MOC(management of change)規章和ER(emergency response)規章是大頭。前者規範各種技改,包括設計、生產條件和運作方式的改變,後者則針對事故應對。權限規定清楚,到哪一級問題全權處理,更高級的問題在上報待命時應該採取什麼措施,都有明確規定。中國的各級領導也需要對防災救災和防疫抗疫有相應的制度化的培訓。
應急物資儲備也是一個問題。新冠疫情爆發後,不僅武漢,各地的護目鏡和醫用口罩紛紛告急。中國雖然是製造上的超級大國,但這樣突如其來的需求也 是手忙腳亂,封城帶來的運輸問題加劇了短缺。應急物資不僅有成本問題,還有有效期問題。過度儲備是不現實的,只有分儲聯用才行。在疫情爆發時,各地儲備集中交由國家衞疫機構統管,根據前線情況按需分配,抗命扣留以重罪論處。海關、運輸等部門也需要有相關制度。這些都需要有法規規定,所有相關單位明白職責、權限和指揮鏈,平時操演,戰時應用,而不能樣樣都等到事到臨頭了再特事特辦。
封城也是。在武漢之前,中國沒有過封城的事情(實際上全世界都沒有過),決定下來時,除了人員不得進出武漢的大原則外,所有的具體細則和運作都是臨時決定的。對於武漢應該先封城再宣佈還是先宣佈再封城,封城後的市內交通和食品供應等,至今爭論不休。應該説,在沒有先例和規章可循的情況下,在只有非常有限的時間裏作出這樣重大的決定,並部署實施,是非常不容易的。武漢的做法可能不完美,但大體做到了有效。作為未來的改進之處,對於封城決定的實施權限、實施辦法,《防疫法》或者相關法規裏應該更明確地規定,而不是隻有一句大原則。大禍臨頭的時候,最忌諱的就是給一句不着邊際的大原則,但沒有具體應該怎麼做。捱了一悶棍後,能搖晃着站直就不錯了,還要靈機一動、閃躍騰挪,那是在要求超人了。
20年代的挑戰還會有很多,新冠是第一個。挑戰不僅是具體的疾控,也是政府體制。不要一提到體制改革就往意識形態上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危機管理能力與意識形態無關,也絕對是符合黨的初衷的。希望在新冠之後,能看到相關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