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只宣佈過5次的“國際突發衞生事件”,到底是什麼?_風聞
中国版大表姐-2020-01-30 16:11
本文來自果殼
內瓦時間2020年1月22日12:00及23日12:00,世界衞生組織就中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疫情分別召開了兩次會議。北京時間2020年1月24日凌晨,委員會發布聲明,此事件尚未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並提出相關建議[1]。

圖丨WHO
PHEIC是什麼
2003年的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徵(SARS)是21世紀第一次全球公共衞生突發事件。各國在這次事件中意識到,當前人員流動速度快數量大,今天聚在一起的一羣人,明天就可以分佈到世界各地。公共衞生安全不再是一個國家或地區自己的事情,已經成為需要全球協作解決的問題。
為了再次面對相似事件時,各國能有效預防和應對,世界衞生大會在2005年將舊條例修訂為《國際衞生條例(2005)》[2]。並在其中提出PHEIC的定義:“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的公共衞生風險,以及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事件”。[3]。
意思是當前事件情況嚴重、突然、不尋常或意外;公共衞生影響超出國家邊界;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影響事件是否構成PHEIC的因素包括: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傳染性、治療效果、疫區人口密集程度;病情發展速度;是否傳出國境;是否需要限制國際旅行及貿易等。
提出PHEIC是為了面對公共衞生風險時,既能防止或減少疾病的跨國傳播,又不對國際貿易和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擾,使相關國家地區遭受經濟損失。確定PHEIC後,世界衞生組織會發佈一個臨時建議,包括各國對人員、物品及交通工具應採取的衞生措施。並協調全球人力物力,必要時給予發生PHEIC地區指導與幫助[4]。
這不是對相關部門採取防治措施的評價,而是代表疾病所在地區及國際的疾病風險,以及對加強和協調疾病控制的需要。
根據疫情的發展,宣佈PHEIC後隨時可以撤銷及修改。發佈後有效期為3個月,之後自動失效。

冠狀病毒丨flickr
歷史上宣佈過的PHEIC
世界衞生組織共宣佈過5次PHEIC:
1. 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
2. 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質炎病毒疫情
3. 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
4. 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
5. 2018-2020年剛果(金)埃博拉疫情
最後一次是2019年07月17日將剛果(金)埃博拉疫情定為PHEIC,當時總病例2532例,死亡1705例,每週新發80例[5]。3個月後再次評估決定延續[6]。截至2020年01月20日,總病例已達3416例,死亡2237例。
為什麼開了兩次會
第一次會議中,突發事件委員會委員意見不同,認為需要更多信息來確定這次疫情是否構成PHEIC。而且在會議進行時,武漢宣佈關閉公共交通系統,這是強有力的控制措施。
因此委員會決定再次舉行會議,結合最新信息研究疫情演進情況,以及風險管理措施。
為何本次疫情不構成PHEIC
在第二次會議中,中國有關部門提供了新的流行病學信息,委員會肯定了中國為調查和控制本次疫情所作的努力。
本次疫情的嚴重之處在於,起源仍然未知,疫區人口密集,病例數和疑似病例數有所增加。已發現武漢的第四代病例和武漢以外的第二代病例,以及湖北省以外的一些聚集性病例。一家醫療機構出現了疫情擴散現象。委員會認為人際傳播正在發生,程度尚不明確,初步傳播速率估計值為1.4~2.5(表示感染者在傳染期內感染的平均人數)。
利於疫情控制的因素包括已快速確定病毒,並具備了確診能力,死亡病例年齡較大,多合併慢性疾病。中國已經採取了強有力的控制措施(關閉武漢市以及附近其它城市的公共交通系統)。其他國家仍為散發病例,尚無人傳人的現象。
一些委員認為,鑑於在PHEIC問題上必須二中擇一,宣佈其為PHEIC為時尚早。儘管目前不構成PHEIC,但不能排除疫情後續發展至可被定性的可能。

圖丨pixabay
世衞組織之後會有哪些措施
根據疫情發展,世衞組織委員會隨時準備再次舉行會議,並修改建議。
世衞組織繼續提供一切必要的技術和業務支持。國際多學科專家組協助調查疫情的動物源、人際傳播程度、病例篩查、研究疫苗及疾病治療。
專家組將向國際社會提供疫情局勢及其潛在的公共衞生影響。
世衞組織對中國的建議
在突發衞生事件出現後,世衞組織會向各國提供基於科學的建議,但各個國家擁有自主權,可以根據情況採取其認為正確的行動。
世衞組織建議中國提供更多關於各級政府風險管理措施的信息。加強中國各地的監測和積極發現病例工作,尤其是在春節期間。加強合理的公共衞生措施,控制和緩解當前疫情,保證措施有效同時持續時間較短。繼續向世衞組織通報所有病例的完整數據,包括基因組序列和任何醫務人員感染或聚集性病例的詳細信息。
建議中國與世衞組織和相關夥伴合作開展調查,以瞭解新型冠狀病毒的起源(最有可能源於動物宿主),在人際傳播中的全部潛力,以及發生傳播的場所、與感染相關的臨牀特徵以及降低發病率和死亡率所需的治療。
在受影響省份的國際機場和港口進行出境篩查,及早發現有症狀的旅客,以便進一步作出評估和治療,同時儘量減少對國際交通的干擾。鼓勵在國內機場、火車站和長途汽車站進行必要的篩查。但目前不推薦進行旅行或貿易的進一步限制。
對於個人來説,可以繼續關注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的信息,並進行必要的個人防護,避免人羣密集的場合,遵從國家地區的管理措施。
世界衞生組織第二次會議實錄見本次推送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