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事前諸葛亮_風聞
晨枫-军事撰稿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2020-01-31 09:21
有説法1月初被約談的8人裏有武漢的醫生,都有第一線病例作為依據,然後在微信羣裏發表有關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7例SARS的言論而受到武漢公安的訓誡。如果説法屬實,這首先不是惡意謠言。事實上,武漢公安也只是發了言辭嚴厲的訓誡書,但並沒有採取拘留或者其他更嚴厲的手段。訓誡書裏也用了“不屬實的言論”的説法,而不是直指謠言。摳字眼的話,新冠有很多與SARS相似的地方,也有很多不相似的地方,但新冠確實不是SARS。事實上,在8人在微信羣裏討論的時候,還根本對新冠的性質沒有確認。這都不改變問題的本質。這是事前諸葛亮,還是謠言?
這8人裏有醫生,是有專業素質的,發表言論也不是憑空捏造,而是根據自身或者同事直接接觸的病例。這不是謠言,但依然是不負責任的。
事關公共衞生、國家安全、市場秩序等問題茲事體大,專業人員尤其不宜將未確認的敏感信息在公眾平台上隨意發表。他們應該做的是立刻上報有關方面。如果有關方面響應不力,或者他們認為有關方面故意瞞報,他們有權越級上報,並因此受到法律保護。現在不清楚的是,他們除了在微信羣裏,在正常上報渠道里都做了些什麼。科裏甚至院裏可能正常上報了,更高級呢?事關公共衞生,他們有三個選擇:
1、 等待上級決定
2、 敦促上級及時發佈行動指令
3、 越級向更上級甚至最高級直接報警
單純等待有點消極了,但可能是大多數人會做的。如果這8人意識到這真是事關公共衞生而且刻不容緩,應該升級到第二個選擇,不計個人榮辱,敦促上級立刻行動。如果頂頭上司甚至地區主管都不作為而時間已經等不及了,可以進一步升級到第三個選擇。
事關國家安全的信息要按照保密條例處理,只有具有相關權限的人和機構才能發佈,這一點誰都明白。誰信口開河“我有內部消息:明天就要美中大戰,趕緊囤積食品”的消息,這是違法的。事關市場秩序的信息也是一樣,內部交易或者惡意炒作都是有相關法律管着的。
公共衞生也一樣。未經確認的敏感消息很容易引起恐慌,擾亂公共秩序,專業人員在發佈相關消息的時候,尤其要自律。這8人事實上缺乏必要的資質、資源和數據確認SARS,並無在公眾平台上發佈消息的資格,可以在專業圈子裏討論,但不宜在公眾平台上討論。現在還不知道這8個醫生所用的微信羣是完全在專業人士內部的,還是公眾可參與的,比如親屬、朋友、熟人的熟人等。即使是專業人士內部的,微信羣天然就是缺乏保密機制的,有關討論很容易流傳到公眾平台上,這不是嚴肅、敏感、專業的討論的地方。僅僅加一句“不要外傳”是不夠的。“不要外傳”的討論只能在不會外傳的圈子裏、在不能外傳的平台上討論,這是職業素養和職業操守的一部分。《防疫法》中規定傳染病信息的發佈要通過疾控中心或者授權的機構和個人,正是這個道理。很多人質問,為什麼要等到鍾南山到了武漢,才宣佈新冠能人傳人,正是因為鍾南山是國家衞健委特派高級專家組的組長,有這個權限。
順便説一句,在新冠病例出現在美國、加拿大後,有關當局有時由衞生部長出面,但主要由Chief Medical Officer出面發表消息,這不是衞生部長,而是具有醫生資質的公共衞生官員,相當於國防部長與總參謀長的關係。但沒有醫院醫生在媒體上或者社交網絡上發表相關見解的。這正是法律和職業操守要求的。中國有衞健委,但沒有相當於Chief Medical Officer的職位,或許需要補起來。
另一方面,一直有人對特朗普的精神健康狀態質疑,對此,美國精神病協會明文規定,任何精神病醫生不得對非本人直接病人在公開平台上發表專業見解,本人直接病人則有醫患保密條例的約束,更是不能在外面亂説。規定實際上禁止了任何精神病醫生對特朗普的精神健康狀態以專業身份發表評論。波音737MAX後,波音公司內部的管理和安全文化成為話題,不斷有資深工程師透露駭人聽聞的內幕。你可以説他們是在蹭熱點,也可以説在放馬後炮。現在不知道他們是否在體制內通過正常渠道向上反映過這些問題,但事實是這些人都沒有事前在公眾平台上有過任何揭幕,儘管他們早就知道這些事情事關飛行安全的隱患。這實際上是職業操守的一部分:在這樣涉及面很大的公共敏感問題上,不在公共平台上輕易發表有可能因為歧義而引起恐慌的言論。他們以前沒有揭幕,並不完全是擔心丟失工作,而是自認為缺乏確認危害飛行安全的證據。
人命關天,公眾利益高於公司和機構利益。這也是有法律規定的。如果有確切的危害公眾安全的證據而隱瞞不報,這也是犯法的。在事關公眾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問題上,遵循相關法規和職業操守是唯一選擇,並沒有其他“寧可”的選擇。最高法院的文章不知道算是與判決和法律等效的法律解釋,還是一般性的普法,其目的令人費解,其效果可能引起混亂,而不是澄清。就這8個人來説,現在還沒有公開消息説明是否都是醫生,但一般認為至少有一個是。看微信截圖上的語氣,本人不是急診科的,而是其他科室的,在發佈SARS消息後,自己也並未採取防護措施,只是提醒友人和熟人注意。如果他真的認為SARS來臨,從人之常情的角度來説,這樣通知友人和熟人但“不要外傳”是可以理解的;但提高到向公共預警的層次上,似乎牽強了。同理,如果武漢、湖北F4先封城再宣佈,但在封城之前悄悄讓家人趕緊走,恐怕槍斃十回都難以平民憤。在公共衞生安全問題上,醫生和F4的職責不同,但並沒有那麼不可比。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在具有權限的部門不作為而事態緊迫的時候,有關人士有權也有義務越級上報,甚至直接向公眾媒體呼籲。不知道《防疫法》裏有沒有相關條例,容許越級報告,並對正當的越級報告提供法律保護。應該有這樣的條例。至於有執法部門膽敢罔顧公眾安全而不當執法,壓制正當預警,還有政法委呢。
這 8人與一般意義上傳播謠言不同,但依然是在公眾平台上違規傳播敏感消息。武漢公安的處置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