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網: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疫區_風聞
东方观察-观察中国的窗口,中外交流的平台2020-02-02 05:19
日內瓦當地時間1月30日晚(北京時間1月31日凌晨),世界衞生組織(WHO)宣佈,將中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PHEIC)。理由是,基於中國感染者數量增加、多個國家都出現疫情兩個事實,因此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這個消息對於此前一直在觀望,尤其是中國公眾在昨天整整煎熬24小時後,終於聽到了另一隻靴子落地的聲音,但是,又如同滾熱的油鍋裏潑了一桶冰水,完全炸開了。一個最具爭議的解讀是,如果宣佈某一疫情為PHEIC,就在事實上等於宣佈發生該疫情的國家或地區為“疫區(國)”,將對該國和地區的經濟、外貿、政治和文化等造成重大影響。
而且,事實上,在世界公共衞生歷史上,也還沒有幾次疫情被宣佈為PHEIC,除了此次,其他幾次是: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質炎病毒疫情;2014年,西非埃博拉病毒疫情;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2018年-2020年,剛果(金)埃博拉病毒疫情。
實事求是地講,PHEIC並不等於疫區(國),無論是WHO對PHEIC的解釋和定義,還是對某一特定疫情的解釋,如西非發生的更為嚴重的傳染病埃博拉,都沒有“疫區國”的定義,也沒有對這一術語的解釋和明文宣佈。
PHEIC是2003年SARS發生以來才在WHO中形成,並有明文規定和解釋。但是,疫區(國)是一個沿用數千年的普通或民間概念,即把疫情發源地和疫情最嚴重或相對嚴重的地方稱為疫區,如中世紀歐洲黑死病(鼠疫)流行,就對某些疫情發生的城市和地區稱為疫區,如意大利的佛羅倫薩、那不勒斯,法國的馬賽,英國的倫敦等。而在近現代,疫區的稱呼是指動物疫情流行的國家,如1996年3月英國發生瘋牛病,然後蔓延至歐洲,因而把英國稱為瘋牛病疫區。
WHO的《國際衞生條例(2005)》(IHR,2007年6月15日生效)中規定,當有個別重大的公共衞生事件符合以下兩個情況,就可以被正式宣佈為PHEIC。其一,該事件會因為疾病傳播,對其他國家構成公共健康風險;其二,該事件因為發展到很嚴重的程度,或是方向不尋常、預料之外的方向發展,需要國際社會攜手合作才能夠解決。
同時,是否為PHEIC要考慮多方面的情況,如疾病感染病例、死亡病例、傳染性、治療效果、疫區人口密集程度;病情發展速度;是否傳出國境;是否需要限制國際旅行及貿易等。而且,PHEIC發佈有效期為3個月,之後或者自動失效,或者繼續構成PHEIC。
IHR對“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定義是“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的公共衞生風險,以及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事件”。這意味着:情況嚴重、突然、不尋常或意外;公共衞生影響超出了受影響國家的邊界;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
正因為如此,WHO總幹事譚德賽指出,宣佈中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為PHEIC是需要採取一些疫情防控措施,但並沒有理由採取對國際旅行和貿易進行必要干預的措施。WHO不建議限制轉移、貿易與流動。同時,宣佈PHEIC的重要原因在於,“為了特別保護衞生系統較弱的國家。”幫助它們進行疫情防治,如果限制轉移、貿易與流動,對衞生系統薄弱國家的防疫無濟於事。
即便WHO有權宣佈某一疫情為PHEIC,也無權授權國際社會針對疫情發生國進行任何強制性的干預措施。WHO只能給出防治疫情的一些建議,如果涉及到與旅遊和貿易相關的限制,也不會是強制性的,只是一種建議。另外,WHO的建議只是醫學和醫療上的建議,以及提供關於疫情最新科學知識和最好的或適合於當地疫情防控的技術幫助。也就是在專業上給予指導。
當然,對疫情宣佈為PHEIC也不可避免地會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和貿易等帶來一定影響。首先在於,在公眾的觀念上可以認為疫情發生地就是疫區(國),會自覺減少和不去該地旅遊,以及不購買該地的產品和貨物,如疫牛病發生時禁止英國的牛肉,日本福島核電站災難時,禁止從日本進口食品等。
同時,《國際衞生條例(2005)》也規定,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即受《國際衞生條例》約束的國家的公共衞生風險,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這些措施包括WHO的多種建議。
《國際衞生條例(2005)》第十四條“WHO與政府間組織和國際機構的合作”中指出,“不應阻止或限制WHO出於公共衞生目的而提供建議、支持或給予技術或其他援助。”在十五條的臨時建議中提及,“臨時建議可包括遭遇PHEIC的締約國或其他締約國對人員、行李、貨物、集裝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郵包應該採取的衞生措施,其目的在於防止或減少疾病的國際傳播和避免對國際交通的不必要干擾。”
在十六條的長期建議提出,“WHO可根據第五十三條提出關於常規或定期採取適宜衞生措施的長期建議。締約國可針對正發生的特定公共衞生危害對人員、行李、貨物、集裝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郵包採取以上措施,以防止或減少疾病的國際傳播和避免對國際交通的不必要干擾。”
從這些建議可以看出,如果認定某一疫情為PHEIC,發生疫情的國家和地區有可能在出口時遇到一些麻煩,例如中國的產品會面臨額外的嚴格的檢疫,因此,會使出口成本增加,效率降低,但是貿易並不會被終止。
另外,宣佈為PHEIC也會讓其他國家對中國採取行動,如美國、日本、法國已經撤僑,國際各大航空公司也縮減了來往中國的航班。但是,這種情況並非是宣佈了PHEIC才會採取,而是在PHEIC之前已經採取了行動。當然這些行動也會對中國的經濟、外貿,甚至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產生一定影響,但是,影響是有限的。
PHEIC不等於疫情(國),但是宣佈PHEIC會對疫情發生的國家和地區產生一定的影響,這也是毋庸置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