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卜先知,病毒所提前申請專利之謎_風聞
经济暴君-2020-02-05 02:54
先放一個鏈接,這是武漢病毒所的官網公告。
http://www.whiov.cas.cn/kyjz_105338/202002/t20200204_5497136.html


且看其中關於專利申請的這一段話:

在1月21日專門為瑞德西韋在中國申報了中國發明專利,類別標明是“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
以上內容皆來自於官網,發表時間為2月4日。
格隆匯APP於2月1日轉載了藥明康德公司的一篇文章,名為“重磅!美國首例冠狀病毒確診病例康復全紀錄”除格隆匯外,新浪、騰訊、雪球等媒體也導報了這篇文章。

例如,我們打開新浪的這個鏈接,裏面會顯示這是2月1日的新聞,且2月1日是《新英格蘭醫學雜誌》當日在線發表了多篇文章,其中一篇就是關於美國神藥——瑞德西韋的論文。

但是,這個來自於藥明康德的報道,裏面最重要的是它的時間線。

1月15日返回美國,1月19日是他返美的第四天,他終於決定去看醫生了,這時,距離武漢病毒研究所為吉利德公司的瑞德西韋申請專利,只有2天。
我們繼續往下看。

在住院後的第六天,醫生們決定為他使用瑞德西韋。那麼這個時間是什麼時候呢?
我們假設,這名患者在1月19日去看急診室的當天就決定住院了,那麼以19日為住院的第一天,往後推6天,就是1月25日。
這是美國醫生第一次對他用藥的時間。
而早在1月21日的時候,武漢病毒所已經為瑞德西韋在中國申請了專利,提前了4天,並且類型為“抗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用途”。這時美國連給第一位病人用藥都還沒有用。

本論文發表於1月31日,各大媒體顯示的是2月1日就在線發表了,這個時間沒問題。
那麼請問,武漢病毒研究所如何做到未卜先知?這個研究所和吉利德又是什麼關係?為什麼這位美國病人可以被“同情的給藥”,而實際上該藥沒有經過美國FDA審批,臨牀三期尚未通過呢?
違規用藥是否違法暫且放到一邊,研究所是如何穿越時間的,美國醫院用藥之神是如何直奔答案的,藥明康德為何一馬當先的在國內發文,這三個問題才是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