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批評武漢警方“處罰造謠者”的文章觀點是錯誤的?_風聞
哲就-2020-02-07 21:52
來源 | 瓜爾佳(gejjg110)
本文發佈於2020年1月30日
當下,對全國公安機關來説,最苦的無疑是武漢公安。在這場史無前例的疫情肆虐面前,武漢公安大樓是空的,警察們不顧個人的安危,配合醫生將重症病人送往醫院,動員疑似者隔離,在卡點上檢查車輛,對回到武漢的旅客進行隔離等等。哪裏有危險,哪裏就有武漢公安的身影,他們是病魔打不倒的戰士,擊不跨的英雄!
當下,對全國公安機關來説,飽受輿情襲擊的還是武漢公安。網絡上的一些人刻意製造一種情形,如果沒有武漢公安“處罰那8個人”,武漢疫情不會這麼重,更不會波及全國,武漢公安是人們“喉嚨中的刺兒”,欠全國人民一個道歉。
此刻,
我想對全世界大聲説:
武漢公安就是一座豐碑,
一座雕像,
任憑風吹雨打,
任憑小人辱罵,
他們就屹立在那兒,
歷史將會銘記他們!
加油武漢
01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這次疫情氾濫之前,有8個武漢市民在網絡上説武漢一個海鮮市場出現了SARS。當時情況不明朗,武漢醫學界沒有搞清,因為擔心引發公眾恐懼,武漢公安武昌分局一個派出所分別找到了8個人,對他們教育了一番,8個人中,還包括一個醫生,然後就放他們回去了。
據醫生自己説,除了公安,醫院監察科也把他批評了一番,説發佈權也不在你這兒,沒有定性,你不該在網上瞎説,還讓他寫了材料。
後來,新型冠狀病毒被國務院衞生防疫管理部門向世界公佈,人們才知道武漢發生了嚴重疫情。
這個被批評的醫生是眼科醫生。雖然不是呼吸科的一線醫護,但是他的一些舉動很值得我們敬重,被批評之後,也沒什麼抱怨,公安當時也沒有把他怎樣,只是找去“訓誡”了一下,隨後他直接投入到防疫工作,後來被感染上了病毒。前些天有報道説,他還在低燒,還在隔離,但問題不大,並接受了媒體的採訪。
這些天網上把這件事兒翻弄出來,對武漢公安進行了批評。這一切,對武漢公安來説,只是他們工作的一個插曲。網絡上人們怎麼説是他們的事兒,對也好,錯也罷,都是對自己的警醒和提示。
就在防疫工作進入緊張時刻的1月28日,網上有篇叫唐什麼的先生髮表一篇文章廣為流傳。唐先生文章發表在一個很高的部門的公眾號上,看得出人家對刑法學很有研究,他的文章分為謠言的概念以及謠言是如何產生的,什麼樣的謠言必須嚴厲打擊以及結束語等三個部分,從刑法學的角度分析了為什麼説以醫生為代表的8個人在網絡上發佈信息的不是謠言(虛假信息),告訴人們武漢公安錯在哪裏?
文章還指出:虛假信息起源於不及時、不透明,“各級官員決不能僅把信息公開認為是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而是要站在黨和國家的工作全局的視角考慮問題”,還説基於“謠言”佩戴口罩,避免去野生動物市場,這對於我們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這篇文章讓人找到了宣泄渠道,得到了眾多響應,並胎生出許多內容近似的文章,普遍的説法就是:武漢公安如果不抓這8個“造謠者”,疫情早就結束了,不會波及全國!
02
就在武漢公安被輿論棒擊的時候,具體説就在那篇文章發表的1月28日,武漢公安防範裝備告急了!隨同醫護人員送患者或者送疑似者的民警防護設備不夠,武漢公安無奈在內部發出一道命令:**全市進出城道口執勤民警和輔警一律不准許穿防護服、戴眼罩、N95級別級別口罩,只可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因為按照專家的推定,可能要迎來更大的風暴,重要的防護設施一定省着用。
很多民警本來就快熬不過去了,不但回不了家,過不了年,妻兒得不到照顧,自己生命安危也得不到保障,還要被輿論在後背上刺上一刀!
唐先生批評武漢公安的文章後,馬上被被知名主流媒體轉發,公安宣傳幹部被從防疫一線找回來,寫了一篇《情況通報》,他們不敢多寫,怕招惹更多的罵聲,只有乾巴巴的幾句話:武漢公安沒有拘留那8個人,只是教育批評了一下。

03
唐先生的文章究竟能有多大的功力,把在前方搞防疫的公安宣傳幹部放下正經事兒不幹,非要被領導逼着回來寫《情況通報》呢?那文章看着文字功底實屬不錯,邏輯清晰,環環相扣,讓讀者在不知不覺中被作者牽着鼻子走。
但是,我不得不説:這是一篇觀點錯誤的文章,錯在於用刑法學的觀點,解釋了行政法學的內容,也是一篇不合時宜的文章。
一
混淆了刑法和行政法的區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三款明確規定:**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佈傳染病疫情信息,並可以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向社會公佈本行政區域的傳染病疫情信息。公佈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確。
由此可見,公佈傳染病疫情的主體是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或者被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也就説武漢市的衞生行政部門都無權公佈,作為醫生本人可以對疫情進行研究和防治,但無權向社會公佈,尤其是公佈不屬實的消息,屬於違法行為。
我們看得出唐先生對刑法學很有研究,但不知道唐先生是否研究了行政法,文章中他只説不該把那8個人在網絡上的不屬實信息看作是虛假信息,更不該受到處罰,對傳染病防治法上明確的疫情公佈主體隻字不提,也不説他們應該向上級報告,擅自以個人身份在網上公佈不準確的SARS出現了的消息是違法,接着就把文章轉向了刑法的內容,分析得頭頭是道,不再涉及那8個人的事情了,後面的內容我非常贊同,我也被帶走了。
二
混淆了治安處罰和批評教育的不同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規定了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一)**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
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但是,唐先生的文章開宗明義就指責武漢公安對8個人處罰,其實看武漢公安的做法只是批評教育,沒有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的處罰種類,這顯然誤導了視聽。
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是行政法大家庭中的一員,唐先生一涉及到行政法就露怯,建議他補上這一課。
三
混淆了平時説法和國難當頭慎言的界限
武漢作為疫情發生地,公安機關重任在肩。作為法律大家庭成員,尤其是像唐先生這樣有身份的人,此刻不應該只站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考慮問題,“而是要站在黨和國家的工作全局的視角考慮問題”,向社會宣傳包括醫生在內的8人沒有權利公開不準確的信息,理解武漢公安當時是出於”沒有確定疫情之前不能個人發佈“這樣善良的動機,減少社會撕裂,讓武漢公安一心一意抗擊瘟疫。
其實,這8個人不在網上説,衞生管理部門也要公佈,要説就要説個明白,這個我後面説。
國難當頭,大局為重,每一個公職人員都該慎言,都該考慮自己的言論和社會效果是否吻合。
如果武漢公安真的有錯誤,唐先生也應該擇機提出,甚至可以用組織的名義,向武漢公安發出司法建議,而不該在他們最困難的時候,最危險的時刻,發射誤導輿論的”炮彈“,滿足網絡上部分人士的”仇官“心態,讓武漢公安很虛弱的身體再承受友鄰部隊的”襲擊“。總之一句話,就是沒有考慮宣傳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是缺少政治敏感性,公平正義性和社會責任感的行為。
公安是紀律部隊,這個職業和其他職業不同,平時該説的就説,不該説的則不能説,這是職業習慣。有的部門則不同,比如一個叫王林清的法官,就把沒有公開的案件證據都告訴了一個知名大V,那個大v在網絡上都給暴露出來,結果不但那個萬眾敬仰的大V消失在人們視線裏,自己也因泄露國家機密罪進了班房。
就當時而言,對病毒的研究正在進行,信息不透明對整個社會都是相同的。武漢公安只能根據“專家”的聲音處理他們沒有見到過的問題,不可能超越掌握的醫學知識獨立做出判斷。調查不處罰的謙抑做法,符合存疑不罰的基本原則,不該以事後發展來推定武漢公安階段性做法的對於錯。
所以,公安見到網絡上有人公佈不該由他們公佈的不確切信息,教育一下那8個人,錯在哪呢?
04
這次武漢公安還真有錯誤,早前網絡上由李文亮醫生公佈出來的訓誡書可以説明這一點。
前面我們説了,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行政拘留;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四個種類,對外國人還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
“訓誡”取消了,那麼他們為啥還在用這個“訓誡”呢?
“訓誡書”是制式的,可能是過去沒用完的,但已經沒有了法律效力。也許是派出所感覺對散發“不屬實言論”批評教育應該用一種方式固定下來,讓他們在上面簽字捺押顯得鄭重一些。
錯了嗎?錯了,但這是善意的錯誤,是缺少法治思維的表現。一個執法者沒有法治思維是令人擔憂的,幹公安的靠這種“嚇唬嚇唬”的原始方式,讓人可笑。
武漢公安肯定有病毒專家,他們的職責是打擊犯罪上,不會介入新型冠狀病毒的防治和研究。派出所不是病毒的研究機構,他們怎樣介入的這件事兒目前沒有報道,有一點肯定他們不是非要“教育教育”這8個人。
派出所的人多是警校畢業生,他們也許一帶而過地學過一點點病毒學知識,派出所要“教育教育”的原因是這8個人無權公佈這不屬實的疫情消息,這是傳染病防治法上的規定。況且當時專家們説那肯定不是SARS,你們為啥説是SARS呢?這不是不屬實消息嗎?
疫情初期,專家們也處於研究和探索的狀態,開始有的專家説來自武漢海鮮市場的病毒是SARS的變種,後來有的專家説這不是SARS的變種,最多是SARS遠房親戚。
國家正式公佈時,我們才知道這種病毒被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讓武漢公安武昌分局那些派出所的民警先知先覺,太難了;讓他們承擔疫情泛藍的責任,高抬了小警察;説他們影響了中國人民的知情權,讓他們成為“背鍋俠”,這個好嗎?
05
這次發自武漢的疫情,讓中國執政黨和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黨中央國務院重視的程度有目共睹,國際社會對給以了積極評價:
美聯社説,在春節這個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中國政府反應迅速,以有力舉措遏制疫情蔓延,顯示出非常強烈的公共衞生承諾和採取重大行動的意願。
德國媒體評價道,中國製度在危機形勢下效力巨大。
印度托拉斯新聞通訊社(PTI)稱,世界衞生組織高度評價並充分肯定中國政府採取的果斷措施,並稱中國政府應對機制的強力和措施的有效性是“世所罕見”和“令人欽佩”的。
新加坡《聯合早報》稱,中國已將疫情防控工作上升至國家最高層面,並做出制度性安排,體現中國領導層的高度重視和迅速反應。
《俄羅斯報》援引俄方官員及專家的話指出,中國表現出史無前例的公開性,這對疾病研究幫助極大。
英國《衞報》稱,與“非典”時期相比,中國正朝着更加開放的方向發展。
儘管國際上好評如潮,國內個別人卻不買賬。美國一個冬天感冒就死6000多人的報道,不知道他們看過沒有,但中國的網絡社交平台肯定無人批評美國政府。
法律規定只有國務院衞生管理部門或者受到委託的省級部門才有權公佈疫情的是有原因的,網上的一些人不明白疫情的確定和公佈非常慎重和複雜,從發現、收集、分析和報告要付出許多科研人員的努力,要付出很多的行政成本,認為只要發現病毒,不用確定其屬性,不用對其分析,就馬上公佈,也許地球上還沒有這樣的國家。
武漢政府沒有權力公佈疫情,但按照《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的要求,在12月8日出現首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後,為防範傳染性疾病,武漢市政府通過公佈規範性文件的方式,第一時間作出合理預警,建議公眾少公開聚會。
2019年12月31日,武漢市衞健委首次公開發布通報稱,有多例肺炎病例與華南海鮮城有關聯。1月9日專家組確定病原體為新型冠狀病毒。此後國家正式公佈了武漢疫情。
所以,網上的8個人在不在網上説有SARS,都不影響有權公佈疫情部門的工作進展。武漢派出所的幾個小民警沒有能力影響疫情公佈,也是現實。説他們影響了中國人民的知情權,高抬了小警察。讓他們成為“背鍋俠”,他們承受不住。
所以,唐先生的那篇文章觀點是錯誤的。
結束語
在我要結束這篇文章的時候,突然聽到1月29日武漢醫務人員被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家屬毆打的消息,防護服被撕扯,原因是他們親人死亡了,説醫生沒給“治好”。
聽到這個消息,我心如刀絞。在疫情面前,醫護人員和人民警察沒有選擇,永遠都是衝在最前面。
請各位法官、各位記者、各位專家、各位老師、各位律師、各位老闆、各位已經確診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和患者家屬,各位疑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和他們的家屬,各位春節假期中躲在家裏敲打着鍵盤在網絡空間裏指點江山的人,多理解,多體貼,多支持那些前方打仗的醫護人員和人民警察,他們不需要你們穿上防護服和他們一同戰鬥,給他們送去一個口罩就是對控制疫情工作的最大貢獻,少説一句傷害他們的話就是對控制疫情工作最好的支持。
當然,出於善意的批評和監督,武漢公安真誠歡迎,討厭就討厭在沒有法治思維,迎合一些低級趣味和庸俗心理的無理評説。
**病魔橫行,國難當頭。****在逆行者的行列中,我卻看到一羣羣疲憊的身軀,他們身上不時閃爍着兩抹顏色:**一是白色,一是藏青藍。是他們,點燃了我們心中的希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