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毓靈:論殷墟劉家莊北地鉛錠貯藏坑性質_風聞
中国考古-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官方账号-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2020-02-07 17:24
殷墟劉家莊北地位於宮殿宗廟區以南約一千米處,東部與苗圃北地相鄰。自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隨着城鎮建設的快速發展,相應的考古發掘也持續進行,特別是2006—2012年間多次大規模發掘,發現的大型道路、溝渠、作坊、居址、祭祀坑、巨型灰坑、水井、墓葬等遺蹟,對研究殷墟都邑佈局、手工業生產、族邑形態等重大學術問題提供了至關重要的資料。
筆者曾就2008、2011年該區域內發現的青銅窖藏坑,結合水井內打碎置棄的青銅禮器,指出窖藏坑與水井的年代均為殷墟文化四期晚段,窖藏坑原本是作為糧食的儲藏坑,水井只為生產、生活提供水源。之所以在其中埋藏、置棄重要的青銅禮器,與西周滅殷的重大歷史事件有關,殷人面對洶湧而至的大軍,倉皇之際,掩藏與破壞重要的青銅禮器是殷人的必然選擇。
2015年8月,在劉家莊北地發現一座鉛錠貯藏坑,出土鉛錠293塊,總重量達3404千克。本文結合此貯藏坑的發現、發掘及其與周邊遺存的關係,對此坑的性質進行討論。
一、發現與發掘
2015年8月5日,華北地區酷暑難耐。當日上午,筆者本要乘高鐵直奔陝西寶雞,與多位同仁匯合,參加一年一度的學術考察活動。但各種陰差陽錯,最終未能成行。
下午剛上班,安陽工作站技師霍慧軍向我反映,稱有人舉報,在殷墟南部約一千米的劉家莊北地建築工地,挖掘機可能挖到文物了,現場有大量人員圍觀。聽聞此言,心頭一驚。該區域需要進行建設施工的位置,已於2008—2012年連續進行大規模考古發掘,並無遺漏的可能性,咋會再出文物呢?
帶着疑惑,我與霍慧軍立即趕到現場。結果發現,施工單位未經申報,擅自更改、擴大施工範圍,該區域從未進行過考古發掘。挖掘機已挖出南北長約80、寬13、深4.5米的大坑。從大坑的四壁上,明顯可以分辨出大量的殷墟時期的灰坑、房基、墓葬等。其中兩處墓葬的人骨已暴露在外。現場散落大量同時期的陶片、夯土牆坯等。初步判斷,大坑內的文化遺存已破壞殆盡。在大坑的東北部向東凸出的缺口處,堆積大量未被運走的土。近距離觀察後,我發現土中除了殷墟時期的陶片、動物骨骼等遺物外,還有小塊的金屬物質,起初我懷疑是銅器殘片,初步判斷可能是殷墟時期的墓葬被挖毀了,裏面隨葬的青銅器可能被破壞了。
鑑於事態的嚴重性,我立即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工,並馬上向安陽市行政執法大隊、安陽市文物局、殷墟管理處等相關單位簡要説明情況,要求相關人員立即到現場取證、處理。為了瞭解究竟是何種遺存,受到多大程度的破壞,我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簡單的清理。去除表面的虛土,暴露出來的文物讓我大吃一驚。原來,施工人員在挖到這些文物後,他們也感到事態的嚴重性,就又用挖掘機把挖出來的文物堆在一起,再覆蓋虛土,這也是此處為何有虛土的原因。
隨着虛土的一點點清除,一塊塊扁平長條形的金屬物逐漸顯露出來,上層是被施工人員重新堆放的,下面還有一部分保持原來的埋藏狀態。憑藉多年的發掘經驗,我初步判斷,這是一座金屬窖藏坑,從金屬的鏽色、光澤判斷,應該是鉛。這些呈塊狀的金屬正是青銅器鑄造必需的鉛錠。此地距東部殷墟時期的苗圃北地青銅禮器鑄造作坊不足400米,屬殷墟時期南部手工業作坊區範圍內,此處發現鉛錠的貯藏坑並不意外,但這卻是殷墟發掘90年來首次發現。
在與施工負責人解釋、説明時,負責人的一句話讓人深感痛心,他輕描淡寫地説,“這不就是像安陽鋼鐵廠裏的廢渣嘛,有什麼大不了的!”很多人由於沒有相關的知識,除了他們認為“值錢”的寶貝外,其他都不重要。
由於擔心已有鉛錠流失,且現場圍觀的羣眾太多,也擔心之後的文物安全,我又不得不報警。等接待完最後一批到來的相關部門人員,已經晚上9點多。每個部門都稱十分重要,高度重視,但如何處理,誰也拿不出具體措施。文物暴露在外,當晚與以後的文物安全由誰負責,大家都是“王顧左右而言他”,不置可否!無奈之下,經與唐際根隊長電話商量,把考古隊的車輛開到現場,安排兩名技師,另外找4名平時相熟的工人,當晚蹲守在鉛錠邊。安排妥當,已是深夜!
此後,經過數天的周旋,並考慮到文物本體的安全,最終安陽隊決定進行搶救性發掘。要想全面瞭解鉛錠的年代、性質等相關問題,很顯然只清理被破壞的遺存是不夠了。於是大體以破壞區域為核心,佈設探方進行發掘,最終歷時兩月有餘,共發掘450平方米。當時本人正在洹北商城韓王度東側發掘鑄銅、制骨作坊遺址,兩處發掘區相距較遠,無法兼顧,此項發掘工作後來轉由唐際根隊長具體負責。
二、鉛錠貯藏坑基本情況
發掘清理後可知,編號為H25的鉛錠貯藏坑北半部已被挖掘機挖毀,挖到鉛錠後停止,因而H25下半部分保存相對完整。H25被一條“路面凹凸不平的商代晚期道路L1”所疊壓,東北部一角被不規則的灰坑H19打破,H25自身打破了H29、④、⑤及H106。從地層及出土遺物判斷,與H25大體同時的遺存有F1、H18、H31、H17、H32、H38、H42、M13、M14、料姜石面、石子路、院落等。
綜合分析,發掘區內,以房基F1為主體,四周分佈有與之相關的院落、料姜石活動面、石子路、貯藏坑、灰坑、祭祀坑等遺存。
F1僅存部分柱礎,由柱網結構判斷,F1由東西並列、中間有隔牆的兩個開間,以及西北部的附屬建築構成,編號為F1R2的東部開間南北跨度約3.5米,如果柱1與柱27為東界,則其東西寬度約14米;F1R1為西部開間,南北跨度為4.4—4.5米,東西寬3.3—3.5米,其北側牆體外還有廊柱,廊道寬約1.4米。F1R1西部與北部還發現有柱洞,可能是亭閣之類的附屬建築,平面呈長方形,四角立柱,南北長3、東西寬2.2米。值得注意的是,在該附屬建築內有灰坑H18,平面近心形,西面寬、東南較窄,坑口長1.7、寬1.2—1.3、深0.2米。底部十分平整,坑壁似經過長期火燒形成一週較厚且硬的燒土壁,其功用不明。
殷墟手工業作坊區內,多發現有“長條形”的建築遺存。劉家莊北地發現有製陶作坊、往東300米左右就是苗圃北地鑄銅作坊,再往東是鐵三路制骨作坊。這些作坊連成一片,甚至相互交織,被稱之為殷墟的“南部工業區”。在工業區內,這種長條形的建築較為普遍,它不同於用於居住的“四合院”式建築,其主要功能可能與手工業生產有關。
F1東部、南部的料姜石面、石子路、院落等顯然是便於人們生產、生活、出行而構築。
F1南側3.6米處為H42,是一處殘灶;5.5米處是H38,坑底呈淺鍋底狀,底面為燒結面。推測可能與冶鑄作坊遺蹟有關。
F1西北角外5.5米為一座不規則狀的大灰坑H17,南北殘寬2.6、東西殘長3.1、深0.62米。其底部又分別下挖形成H31、H32兩坑。其中H31較為規整。坑底有一件殘斷的石礕,花紋精美。
H25坑口平面近圓形,直徑約1.8米;坑底略小於坑口,底部平整,直徑1.65—1.74米,坑深1米。坑壁光滑平整,明顯經過修整。
從未被破壞的坑體來看,坑口至鉛錠層頂端,有厚約0.5米的封填土層,為內含黃土顆粒及少許炭並偶見陶片的灰色土。未經夯打,但土質密實。應是有意識封填坑口所致。
H25內的鉛錠只疊放到坑中部的高度,從清理的情況來看,先在坑底鋪草編類物質,然後逐層擺放鉛錠,鉛錠與坑壁間有一定間隙。
從出土的陶片判斷,H25及其周邊的一些灰坑年代為殷墟文化四期晚段。
三、鉛錠貯藏坑被封存的原因
鉛是鑄造青銅器或鉛器的重要原料。H25內總重達3404千克的鉛錠顯然是貯藏的原料。H25距離東部的苗圃北地鑄銅作坊也僅有數百米之遙,把鉛錠統一貯藏,以備鑄造時取用也是可以理解的。為了能夠隨時取用鉛錠,貯藏坑一定是可方便提取的。但實際上,貯藏坑被人為有意地封填了。
從簡報可知,與F1大體同時,分佈於其周邊的灰坑中都回填有大量的與建築有關的殘塊,特別是在F1西北部的幾處大灰坑中,發現大量被燒燬的牆體及屋頂殘塊,而F1東南部幾乎未發現。簡報推測這是由於F1及其附屬建築是東南向西北倒塌所致。
在《殷墟劉家莊北地青銅窖藏坑性質探析》一文中,筆者指出,殷墟遺址內有許多被焚燬的建築倒塌堆積,時間均集中在殷墟文化四期晚段之時,這種現象並非偶然,而是與周人滅殷這一重大歷史事件有關。
與劉家莊北地四合院建築F35、F79—樣,與鉛錠貯藏坑有關的F1也同樣毀於大火。F79東院內的窖藏坑H2498本用於存儲糧食,但在其底部卻放置三件青銅器和一件仿銅陶器。器物之上鋪草掩蓋,而隨後的倒塌建築殘件直接疊壓在鋪草之上。這表明掩藏銅器與建築被焚燬之間的時間非常短。我們可以想象殷人倉皇逃離家園的情景。
按道理,在F1倒塌之時,如果H25沒有被封填的話,其上半部分同樣會被填滿建築殘件。作為儲備鉛錠的專門地點,為了便於提取鉛錠,使用期間必然不會被用土封填。如此我們可以推測,H25被封填,並非出於使用鉛錠的要求,而是出於掩藏該批重要物質的需要。與H2498器物之上鋪蓋的草一樣,既然在逃離時無法帶走如此大量的原料,就地掩藏是不二之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