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李文亮醫生去世之日_風聞
陈青之-河流。2020-02-07 09:25
李文亮醫生,是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生。
他首次被大眾熟知是在“造謠SARS”事件中。通過當時的截圖,可以得知兩點,一是他確實認為重現了SARS,二是在班級羣中他明確説了不要傳出去,只是讓大眾小心。再結合事後的採訪李文亮仍然稱康復後還是想上一線這樣的赤子行為,説李文亮是別有用心完全是胡説八道。
同時,如果我們機械地去適用法律,此次出現的確實不是SARS,那這次在網絡空間的發言確實是“傳謠”,而由於SARS曾經的影響力,確實會在社會上產生恐慌,所以當地警方如果不是在某些官員的授意下進行訓誡,那確實只能説運用法律太機械、太死板而不是其他。如果確實存在某些授意,那另當別論,是監察機關的事了。我個人傾向於前者。
引用此前最高法對於這次“謠言”事件的定性:
“謠言”是生活用語,法律上對謠言表述為“虛假信息”。在有關新型肺炎的問題上,編造、散佈,或組織、指使他人散佈虛假信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屬法律嚴格禁止的對象。
虛假信息的產生有其深刻的社會根源,文章認為,謠言之所以產生,主要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虛假信息起源於個體認知能力的侷限。
不同個體基於認知水平的差異,對同一事物,完全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虛假信息,我們應該理解法律對個體的適度寬容態度。
比如,在武漢市公安機關處罰的8名發佈“華南水果海鮮市場確診7例SARS”的案件中,如果機械地理解適用法律,我們的確可以認定,鑑於新型肺炎不是SARS,説武漢出現了SARS,屬於編造不實信息,且該信息造成了社會秩序的混亂,符合法律規定的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的行為,給予其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處罰,有其正當性。
但是,事實證明,儘管新型肺炎並不是SARS,但是信息發佈者發佈的內容,並非完全捏造。如果社會公眾當時聽信了這個“謠言”,並且基於對SARS的恐慌而採取了佩戴口罩、嚴格消毒、避免再去野生動物市場等措施,這對我們今天更好地防控新型肺炎,可能是一件幸事。
所以,執法機關面對虛假信息,應充分考慮信息發佈者、傳播者在主觀上的惡性程度,及其對事物的認知能力。只要信息基本屬實,發佈者、傳播者主觀上並無惡意,行為客觀上並未造成嚴重的危害,我們對這樣的“虛假信息”理應保持寬容態度。
試圖對一切不完全符合事實的信息都進行法律打擊,既無法律上的必要,更無制度上的可能,甚至會讓我們對謠言的打擊走向法律正義價值的反面,成為削弱政府公信力的反面教材,成為削弱黨的羣眾基礎的惡性事件,成為境內外敵對勢力攻擊我們的無端藉口。
2、虛假信息起源於信息公開的不及時、不透明。
謠言止於公開。羣眾基於對自身安全的焦慮,在面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存在一定程度的慌亂,是人之常情,應予理解。如果在這種時刻,有關信息及時、全面地公開,羣眾的疑慮自然會削減。但是,如果信息公開不及時、不透明,羣眾基於其社會交往圈與自己的生活經驗,往往容易聽信並傳播各種謠言。
所以,解決謠言問題,依法處理是治標,信息公開是治本。我們做好了信息公開工作,羣眾就會將公開的信息和自己獲知的謠言相對比,久而久之,當羣眾發現政府公開的信息永遠正確時,謠言就自然失去了羣眾基礎。反之,如果謠言一次次被現實證實,那麼羣眾在突發事件面前,會自然地選擇相信謠言。
也就是説,最高法定性為有正當性的“虛假信息”,客觀上能對此次疫情起到好的效果,主觀上沒有惡意。
根據我從羅翔老師的法考方面關於刑法部分的講課,主客觀相統一,不構成犯罪(因為講的是刑法)。同樣的,由於這種行為不被社會道德所譴責,法律作為入罪的基礎而道德作為出罪的依據,所以也不構成犯罪。結合警方處理只是訓誡而沒有出格的舉動,只能説處理的不很完美,但勉強是差強人意。
同時由於相關的信息有被隱瞞,部分別有用心者打着為李文亮醫生等平凡的名號説這八人被拘留入罪妄圖懂要國家信用絕對是不可容忍的。由於有部分信息被隱瞞,也就是信息公開方面存在一定的機制問題,可能造成地方同時擁有了對某事件的性質界定權和處罰權,變相的等於同時擁有了部分立法權和執法權,長此以往,必然導致執法的不公正,這對政府的信用也有一定的影響,也是應當要解決的問題。
在行政、司法的過程中要在形式的基礎上注重實質,一個表面上符合法條的行為不在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犯罪,除非能證明他侵犯了一定的法益,一個侵犯了法益的行為不再理所當然地被認為是犯罪,除非他違背了倫理道德。
在今天,李醫生因新冠感染病情加重與世長辭,出於對其“仍想回到一線”的醫者仁心和愛崗敬業的精神的敬佩,對其英年早逝的惋惜,對生命的尊重,表示懷念和惋惜。
在各個平台都在其確認死亡前數個小時就發佈死亡消息,究竟是有些別有用心者的又一次狂歡還是有關方面壓制了消息,我不得而知。確實此次疫情中某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的半官方的處理讓我失去對他們失去了一定的信心。
同時,關於“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的呼聲很大。但我覺得卻並不合適。
首先,李醫生提醒的是其同學,也就並不是眾人,當然他可能當時也考慮到了廣為流傳的後果所以並未直接以其他渠道傳播這一消息,以結果説,為眾人抱薪者不為過。但同時,各地支援武漢、逆行的醫護人員、鐵路人員等都是為眾人抱薪者,不能忽略。
其次,李醫生確實凍斃於風雪了,但卻不是有人“使其”凍斃的,對於一個危重症患者,院方也緊急調用儀器來搶救,換言之,起碼在救他的時候,沒人想他死。在流傳這句口號的文章中,有真心真意懷念李醫生的,但也有藉此機會企圖再次煽動羣眾怒火轉向政府挑戰國家政權合法性的,在這類文章中傳遞着這樣的觀點:“這個病可以治好,沒治好就是治療的沒盡力,就是有人想讓李醫生死。”但其實,第一新冠目前沒有能適應全體病例的特效藥,第二是病就有可能死,覺得治不好就是沒盡力的和平安夜砍人的畜生有什麼分別。同時,將全部眼光集中在李醫生身上後這些別有用心者會再去否定其他的為眾人抱薪者來混淆視聽,磨滅各級政府在此次疫情中的積極作用。其心可誅!
李醫生的當初的意見沒有被重視和背後的防疫機制也有關係。從現在看,國家的防禦措施不錯,但預防機制還有待提高。這和改革開放以後的醫改也有關係。這也很好理解,因為預防疫病花錢,治病賺錢。但此次以後防疫的機制要適當地回調,加大一定的投入比例,也是一條經驗。
我們固然不能厚着臉皮去以李醫生的生命作為換去關注的代價,更不能説如果真的出台並執行相應政策使得李醫生“死得其所”而厚着臉皮去稱她為“獻身的英雄”,但是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了我們在思考改進機制地同時也要防止被居心不良者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