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古代中國的瘟疫應對_風聞
向来-微信公众号:向来之路2020-02-08 11:24
全國動員,抗擊疫情正酣。
由政府統籌醫療、物流、生活等各種必要資源;規範和限制疫區人和物資的流動;疫病信息的及時公開、公佈;以及公眾藉助現代媒體監督,是現代防疫體制不可或缺的四大部分。
而治療患者的醫療過程,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打個比方,如果把抗疫當作一場足球比賽,醫療就是守門員。守門員可以儘量封住對手的射門,但贏得比賽勝利,光靠守門員是不可能的
當下能否達到現代防疫機制的標準,自有公論;當下能否做到,做到何種程度,也只能拭目以待。
這裏繼續談談歷史上是中國怎樣應對傳染病的。
1.緩慢進步:古代中國疫病觀念的變化。
要談到中國古代怎樣認識疫病,一定要提到中醫裏“氣”的概念。
不可否認,如今“氣”成為中醫黑眼中,中醫醫理過時落後的象徵。但在很長的歷史時期中,“氣”作為一種開放式的哲學基礎,也是中醫醫理變革和進化的基礎。
中國“氣”的哲學觀念在春秋戰國時期就誕生了,在“天人相應”的思維方式下,人體產生的疾病也很快被納入這個哲學體系中,並按此分類,當時被稱為“六淫”。《左傳·昭公元年》記載:“天有六氣,淫生六疾。六氣日陰、 陽、風、雨、晦、明,過則為災。 陰淫寒疾,陽淫熱疾,風淫末疾,雨淫腹疾, 晦淫惑疾,明淫心疾。”

隨着人們對氣候、時令與疫病的關聯性認識的累積,到漢代,更有體系的“五運六氣”的學説成為了中國醫學解釋疾病成因的主要工具。“陰陽失位,寒暑錯時,是故生疫”,造成疫病的氣統稱為“疫氣”(曹植《説疫氣》)
但總體來説,兩漢魏晉南北朝時期,人們對於傳染病的認識還是停留在“氣”與“人”感應的二元格局中。

到隋代,疫病的傳染途徑被進一步細化,而“人傳人”的感染被提出,這在當時被稱為“注病”:“病情久延,反覆發作, 或注易旁人者”。
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解釋注病:“凡注之言住也,謂邪氣居住人身內,故名為注。……其變狀多端,乃至三十六種,九十九種,而方不皆顯其名也。”其中的生注、死注、食注、殃注等具有較為典型的傳染病特徵。
宋代的醫學典籍呈現官方化的趨勢,不知是否為了普及和標準化的考慮,宋代以《聖濟總錄》為代表的官方醫著用五運六氣學説把六十年中的疾病都推算排列出來,相比巢元方的《諸病源候論》,更機械僵化,而有關染病的論述中往往只用一句“氣相染”概而論之。這不得不説是一個退步。
直到明末的吳有性所著的《温疫論》,中醫對於傳染病的認識又回到進一步細化和概念突破的軌道上。

他突破了傷寒學説和五運六氣學説的束縛 ,否定了氣的“氣候”屬性 ,指出了“雜(戾)氣為病 ”以及其複雜性;他否定了五運六氣的氣候之屬 ,而是提出 “雜氣”概念 。
吳有性還注意到了瘟疫傳染的渠道,即口鼻傳人,到達膜原。《温疫論》是在明末大鼠疫背景下寫成的,吳有性所注意到的呼吸道傳染 ,早於1910年伍連德關於東北肺鼠疫通過呼吸道直接實現人一人傳染的發現。
這一發現 ,使得鼠疫的防備有了具體的理論前提。 吳有性的成功是建立在對先賢的質疑基礎上的, 雖然仍在延用 “氣”這個詞,但“氣”的內涵已經有所改變。 這一發現被視為醫學理論的巨大突破,促進了温病學派的崛起。
2.國退民進:古代中國社會應對傳染病的演變。
若是相比19世紀細菌學説誕生之前的西方醫學變化,中醫醫理的進化其實也不能算緩慢。
若以政府統籌防疫工作的現代標準來看,中國傳統社會應對傳染病的演變,是呈早期上升到達頂峯,再退化下降的曲線分佈。而其波峯,正是在兩宋時期。
中國很早形成了中央集權的政府體制,其中應對各種自然災害,包括傳染病,就很早成為政府朝廷的責任。
東漢時期中原瘟疫頻發,據統計平均17年就爆發一次。東漢的政府也形成了一套應對瘟疫的政策和機制,併為後來的中央政府繼承。大概作為有:為疫區送藥、賑濟災民、安葬死者、減免疫區徭役。
當然,這些作為跟醫學相關的,僅是為疫區送藥;這也和當時對於傳染病認識有限相關,至於安葬死者,雖客觀上有利於阻斷病菌的傳播,但主觀上恐怕還是“入土為安”的觀念導致的。
而到隋唐時期,注病的觀念逐漸被朝廷接受(巢元方本來就是隋朝廷的太醫博士、太醫令),政府面對瘟疫時,也就開始注重人與人傳染的處理。例如唐代多次下令清查冤獄,時間多為夏季, 目的就是避免傳染病導致囚徒死亡,預防病毒傳播到社會上,造成更大危害,只是在官方表述中則表達為“申通和氣”。

到宋代,政府的防疫機制更加完備,可以説是達到古代技術條件下的最完善的地步。包括:
(一)地方官親臨疫區指揮,調動各種力量,積極加以救治
(二)派醫診治,發放藥物,救治患者
(三)發放錢糧,施散粥食,賑濟病民
(四)建立病坊,隔離病人,以防傳染
(五)收集名方,撰寫醫書,宣傳醫學知識
(六)清理河道,保護水源,改善城市環境衞生
(七)打擊巫術,控制巫醫,推廣醫藥

其中第四至七點,就很有現代防疫體制的特色。在宋代歷史的記載中,能發現很多以防止傳染目的而設置的病坊。
如鹹平四年(1001 年),黃州知州王禹偁建立“病囚院”,專門治療患病囚犯。
慶曆八年(1048 年),河北路、京東路發生大水,與此同時,河北、京東地區暴發疫病,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撫使賈昌朝積極加以救治,“置病坊給養之,全活九十餘萬”。
京東路宣撫使、青州知州富弼發佈《擘畫屋舍安泊流民事指揮》《曉示流民許令諸般採取營運事指揮》《支散流民斛 畫一指揮》《宣問救濟流民事札子》四道命令加以積極應對,並建立的“公私廬舍”,在救治病人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凡活五十餘萬人,募而為兵者又萬餘人。”
其中合理劃分疫區,分配醫療資源的機制也逐漸在兩宋時期逐漸形成。
在南宋紹定四年(1231 年)蘇州地區的防疫事件中,時任知平江軍府事、新除浙西提刑的吳淵積極加以應對,“亟擇羣醫之良,分比閭而治,某人某坊,某人某裏,家至户到,悉給以藥。窶而無力者則予錢票,疾不可為者復予周身之具,繇二月訖七月,其得不夭者一千七百四十九人。”疫區規劃細緻,醫療配套和統籌得當。
乾道二年(1166 年),江南西路隆興府發生瘟疫,徽猷閣直學士、知隆興府充江南西路安撫使吳芾不僅合理規劃疫區,還意識到衞生環境的重要:“溝洫不通,氣鬱不泄,疫厲所由生也。”立即派人疏浚,並把居住在低處潮濕區域的民眾遷移到乾燥衞生的高地。
這些都充分體現了,距今八百年前的南宋政府,也具備不遜於現代基層治理的防疫救治能力。而歐洲是要到15世紀後期,才在意大利西班牙出現隔離防疫的機制和法律。
只是可惜, 在此後的元明清,隨着朝代更替,兩宋時期較為完善的地方政府防疫經驗並未繼承下來,更不用説改進創新了。中醫醫理進化的緩慢,無疑也與明清時期醫療事業民間化有一定關係。
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府,更有“小政府”的特徵,瘟疫襲來,往往是民間自發進行隔離、救治。只有地方官想主動有些作為時,官方才對防疫有一定的介入。否則絕大多數地方政府僅僅在瘟疫過後賑濟災民,目的也是為了預防災民造反,維護王朝的穩定。
於是防疫知識的傳承更多以民間醫生的著作、以及風俗和信仰的方式繼承下來,例如明清時期民間自發隔離而形成的“麻風村”。

3. 餘論
隨着近代西方醫學傳入,現代防疫體制在租界等地開展,近代中國也開始磕磕碰碰地建立自己的防疫體制。
由於政治動盪,這一時期的防疫體制很大程度上依靠地方政府、醫療資源、民間力量互相磨合,以及自我的改進。本公眾號往期的就有涉及這方面的轉載文章。
但歷史發展趨勢是以更強有力的政府主動介入個人的衞生生活。當下防疫工作的優勢所在,就是在這個趨勢下,經過百年時間塑造而成的強有力政府統籌調配能力。
但過猶不及,當維護強有力的汲取和調配資源能力的同時,也要為疾病的正確的信息傳播,媒體公眾監督餘留空間。
剛柔並濟,才是歷史傳承的正確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