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機構「挺進」抖音:廣告營銷引人誤解,普及知識客觀性受質疑_風聞
趣识财经-趣谈财经百态,识悟商业心经。2020-02-08 09:27
如今,現金貸在抖音上的廣告投放已然收斂。繼其之後,保險廣告也“打進”抖音。近期,趣識財經注意到,抖音正為安心保險、大都會人壽、德華安顧人壽、招商信諾等機構導流。
一方面,保險機構搶佔抖音,緩解獲客的嚴重焦慮。另一面,抖音靠日活超4億強大流量,推薦獲利。然而,這看似“雙贏”的局面,事實上“保險+流量”模式背後隱患重重。
01 宣傳內容不當 易引人誤解
“每個月用不了多少錢就能保130種疾病”“最快48小時就能完成理賠”“手機支付1元從現在開始你就擁有一個600萬的保額”“確診一次到賬10萬元”“平均1.7天完成理賠”……
據趣識財經瞭解,保險機構在抖音上所推出的產品以低價、理賠快、覆蓋疾病廣等為特點,主要以醫療險、重疾險為主。
值得一提的是,**這些保險機構在抖音上營銷內容多存在不合規情況。**以德華安顧人壽推出“巴納德重大疾病保險”為例,宣稱“摺合每天僅需1.2元”。
來自德華安顧人壽廣告
不過,趣識財經從德華安顧人壽規劃師處瞭解到,保費是按照年齡、交費年限、保額的大小來定,年齡越大保費越貴。
以30歲為例,保額10萬,月繳,期限20年,每月保費318.31元,摺合每天10.6元。換言之,按照實際個人繳納的保費與營銷內容存在較大差距的。
無獨有偶,安心保險在抖音上推廣的百萬醫療險,號稱“首月僅需要1塊錢”。趣識財經注意到,其短視頻的營銷內容過於討巧。
其中,一則以街訪形式的安心保險營銷短視頻中,解説詞中僅提到“首月僅需要1月”,對次月之後保費未做説明,僅在對應畫面中有標註一橫小字“次月保費幾十元起……”。
來自安心保險抖音廣告
另外,同樣在這則短視頻中,解説詞只是提了“住院醫療費用都能報銷”。相比,畫面中同樣有一橫小字“一般醫療有1萬元的免賠額”。而用户很難留意到畫面中“温馨提示”。
來自安心保險抖音廣告
據去年12月,央行、銀保監會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不得以欺詐或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營銷宣傳。
《通知》對於該項規定進行細分,其中一條指出,金融營銷宣傳不得以引用不真實、不準確數據和資料。另外,還不得隱瞞限制條件。
迴歸到前述所提,德華安顧人壽營銷視頻中“摺合每天僅需1.2元”並不符合所有可購買“巴納德重大疾病保險”的消費者。
安心保險在視頻畫面中雖明示限制條件,但這種方式很難引起金融消費者的注意。
此外,《通知》提到,金融營銷宣傳應當通過足以引起金融消費者注意的文字、符號、字體、顏色等特別標識對限制金融消費者權利和加重金融消費者義務的事項進行説明。
通過視頻、音頻方式開展金融營銷宣傳活動的,應當採取能夠使金融消費者足夠注意和易於接收理解的適當形式披露告知警示、免責類信息。
另外,在安心保險另一則小視頻中,通過情景對話的方式向用户傳達信息是,“競爭對手已經回家過年,不管投保人,而我們讓投保人可以過安心年”。
來自安心保險抖音廣告
而按照《通知》相關規定,不得以損害公平競爭的方式開展金融營銷活動,特別指出不得捏造、散佈虛假事實,禁止不當評比、不當排序。
02 普及保險知識助引流 客觀中立受質疑
趣識財經瞭解到,隨着互聯網快速發展,抖音、快手等平台集聚大量流量,保險機構朝着短視頻領域進軍,除了銷售保險產品外,還會設立賬號普及保險知識,但這背後存在諸多問題。
日前,浙江銀保監局對杭州凡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凡聲科技”)開了合計195.34萬元的罰單(沒收違法所得97.67萬元、罰款97.67萬元),違規案由是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
凡聲科技旗下經營“多保魚”保險中介平台,此次被罰與持牌前違規進行保險中介業務有關。
值得一提的是,多保魚運營兩個抖音賬號,為“多保魚選保險”“多保魚保險助手”,合計粉絲達482.1萬,視頻內容諸如怎樣買新生兒保險、網上買保險應避哪些坑等等。
趣識財經在多保魚抖音視頻的評論區中注意到,當有人提到“如何購買適合保險”時,多魚保就會“可以私信我,我們幫你分析一下”。
來自“多保魚選保險”抖音賬號
另外,多保魚還設有“多保魚”“我愛多保魚”微信公眾號,除了保險教育外,還有方案制定、產品分析等。多保魚通過這樣的方式攬客,進而銷售保險產品。
事實上 ,不光光是多保魚,眾安保險、招商信諾、水滴保等設有抖音號,發佈類似的內容。
來自“眾安保險”抖音賬號
對此,某保險行業專家向趣識財經表示,保險教育普及帶來積極作用這毋庸置疑,但看似客觀中立,實際存在着誤導消費情形。
03 結語
站在監管的角度,對於保險行業,一直持有“持牌經營”的態度。近些年,越來越多的保險機構紛紛搶佔互聯網領域,通過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進而形成互聯網保險“新物種”。
2019年12月23日,由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牽頭起草的《互聯網保險監管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明確,對於互聯網營銷宣傳的行為,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但依法獲得保險公司或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委託,開展保險營銷宣傳的信息發佈平台、傳播媒介等互聯網保險營銷宣傳合作機構除外。
在宣內容上,《徵求意見稿》明確,不得進行不是陳述或誤導性描述,不得片面或誇大宣傳,不得承諾收益及承擔損失。
此外,授權營銷宣傳合作機構的營銷宣傳活動僅限於保險產品展示和説明、與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台網頁鏈接等,不得開展保險產品諮詢,不得開展保費試算,不得片面比較價格和簡單排名,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不得代收保費,不得限制保險機構獲取客户投保信息。
總而言之,抖音等強大的帶貨能力引其他平台側面,保險機構入駐,借其宣傳獲客在情理之中。不過,在強大流量下,如何合理、合規的進行營銷?還需要抖音、保險機構把控與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