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沒有女捕快_風聞
中国国家历史-《中国国家历史》官方账号-人民出版社《中国国家历史》连续出版物唯一官方号2020-02-09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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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影視劇因為古代捕快和現代警察職司大致相同的原因,故意把捕快的形象表現得類似於現代警察一樣公正嚴明。
“六扇門裏好修行,半夜敲門心不驚,善惡到頭終有報,舉頭三尺有神明!”
——《集俗語竹枝詞(有改動)》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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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六扇門
最近電視劇《錦衣之下》正在熱播,其中的女主角作為六扇門的女捕頭爭議頗大,所以咱們就説説這六扇門的具體由來。
大家印象最深的被稱作六扇門的組織,應該就是温瑞安先生所著的小説《四大名捕》系列及其改編影視劇裏面諸葛神侯府下屬的部門了。
在小説中,神侯府是朝廷裏的一個機構,直接向皇帝負責(類似明朝錦衣衞),是專門為皇帝提供案情和處理案件的組織。其下轄的六扇門有無情、鐵手、冷血、追命四大神捕,可謂是名滿東京(不是那個東京)。
但在真正的歷史上,六扇門其實指的就是六扇門。具體是哪六扇呢?就是衙門外牆的六扇大門,相當於以前老式平房的大門,只是它這個有六扇,普通人家只有兩扇。
得益於古代律法和禮制的嚴苛,無論多大的州縣,大門都只能是三開間(建築物正面的開間,兩根柱子之間的橫向空間為一間)。每間各有兩扇黑漆門扇,總共有六扇門,所以州縣衙門往往也俗稱“六扇門”。
因此民間傳説的六扇門一般代指官府,更具體來講則是官府中的刑獄衙門。到了政府職能最細化的明朝時,具體的衙門口就是六部之一的刑部、由廷尉改換的大理寺和明朝獨有的督察院這三個部門,統稱三法司,負責全國的刑獄和司法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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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扇門的歷史
《商君書·定分》:“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商鞅作為法家代表人物,開創了秦國法制的歷史,使得秦朝藉此成為了我國曆史上首個大一統王朝,也由此拉開了我國千年法制的序幕。
漢襲秦制,秦漢兩朝的制度可以放在一起來看。
秦漢中樞基本是三公九卿的形式,秦朝因為時間較短沒有來得急總結,到了漢武時期,在儒家思想的影響下,政治體制逐漸發展完善,並且有了統一的制度名稱。
而在地方的治理上,秦卻開創了先河,不止前無古人,後人也很少能達到秦漢的統治力度。
郡縣制不只是確立了郡縣的格局,還把郡縣的地方政府細化成了軍政兩條線路。又在鄉間設三老以掌教化,設嗇夫以聽訟和收賦税,設遊徼以禁盜賊。亭有亭長,裏有裏典或裏魁、里正,再加上獨有的户籍制度。在世家大族分崩離析、死灰未復的秦末漢初,這一套政策可以説真正的使全國統一,政令由上到下暢通無阻。只是當時並沒有六扇門這個概念,官員的手下除了自己的親信也都是徵召的民兵。
該時期刑獄的代表人物秦有李斯,漢有張湯。這兩位都是當過廷尉的人,只是那個時期的刑獄都由皇帝説了算,皇帝想處置誰,誰就要倒黴,廷尉只是經手人。當然皇帝操心的也只是權力中樞(皇帝自然管不過來全國那麼多的案件),地方刑獄還是正常運行的。
沿着歷史長河順流而下,縱觀隋唐之前,皆是秦漢制度的延伸。人間流轉千年,到了隋唐 ,積累已足,此時該當求新求變,三省六部也就應運而生。不過三省六部也要分兩個階段——明前和明後(畢竟朱老爺子把三省給玩沒了,洪武之後就只剩六部了)。
唐宋時刑獄的代表人物就是狄仁傑、包拯和宋慈了,由於當時地方官府職能混亂,不管是地方主官還是上面派下來的提刑官都有審案斷案的權利。
唐宋的中樞雖然完善,但地方治理上總歸還是有些不足。所以到了明朝,朱元璋便給全國地方政府仿照中樞建了三班六房——快壯皂三班衙役,吏、户、禮、兵、刑、工六書吏房,縣令(郡縣制,一縣之長)、縣丞(戰國時設,縣令副手)、主簿(魏晉時期出現,管財務的)、典史(元朝始設,公安局局長)各司其職。在明朝像電視劇裏演的縣令在縣衙大堂上升堂問案那是沒有的,如此一來,縣令就搶了典史的活了,是要出事的。
明清時期的刑獄科代表人物就沒有了,小案地方政府就直接處理了,大案還有三司會審,再不濟還有錦衣衞東西兩廠,總有能辦事的。
只是,政治的完善也必然帶來禮制的規範。説到底,再先進的制度也擺脱不了金字塔式的社會結構,而中國作為禮儀之邦,階級的差異也必然會在禮制上徹底展現。因為全國的衙門口都有了統一的規範,“六扇門”這一稱呼,也就慢慢出現了。一同出現的還有一份特殊的職業——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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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扇門中的捕快
六扇門裏的捕快,也就是指全國所有州府的捕快,包括“京兆府(唐制,指京城所在的州府,屬政治區域劃分)”和“長安縣(同上,也是唐制。唐朝時京兆府、長安縣、萬年縣衙門均在長安城內)”的捕快。
捕快——原來分為捕役和快手,漸漸的人們把捕役和快手合稱,就叫成了捕快。捕快的稱呼起源無法考證,但是至少在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前期就有了類似職能的職位,這是捕快的雛形,他們負責緝捕罪犯、傳喚被告和證人、調查罪證。“捕役,捕拿盜匪之官役也”,而“快手,動手擒賊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質相近,故合稱為捕快。
現代影視劇因為古代捕快和現代警察職司大致相同的原因,故意把捕快的形象表現得類似於現代警察一樣公正嚴明,但其實捕快在古代的社會地位極其低下。
很久以前就有了“役”這個字,這個字所代表的那一類人卻並不光鮮,他們只是“隸臣妾”中的一種,秦漢時是戰場上的炮灰,戰場上最先赴死的就是他們。隋唐後也被歸屬於“賤户”,後代不許參加科舉,和倡優奴僕在階級歸屬上並沒有什麼區別。可他們的工作在隋唐後卻發生了重大的改變。
唐時出現了一個職業叫“不良人”,當時的官府糾集了一批遊手好閒的人負責城市坊間的治安。這些人日常走街串巷,對百姓的瞭解要強過官府,由他們和百姓打交道也可以緩解政府的治理壓力,這之後“不良人”這一職業逐漸發展細化就變成了我們熟知的捕快。只是他們的階級地位直到清末都沒有絲毫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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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女捕快
重男輕女自古有之。當今人説的重男輕女,無非是日常生活中家裏人向着男孩子多一點。可放在古代,往重了説女孩子就是貨物。
富一點的人家還好,孩子從小學點東西,長大了知書達理嫁個門當户對的丈夫,姻親關係在古代還算是牢靠。
那些貧窮人家的女子,好一點的從小也得幫家裏做活計,長大了出嫁,給家中的哥哥或弟弟換回來一套結婚用的彩禮;更窮一點的家庭,其女子或許就被父母和別家的閨女一換,藉此給家中的未婚男性換回來個媳婦;至於那些窮到不行了的家庭,父母就把女兒賣到大户人家當個丫鬟,甚至更狠的賣到青樓。
在知識被上層壟斷的古代,一般百姓只有用體力來養家餬口,而女性在歷史上的地位較低,大部分原因就在於體力上的吃虧。
而這跟女捕頭又有什麼關係呢?事實上捕快就算是“賤民”,但凡家裏有個好活計的也肯定先指着男丁傳下去,何況捕快這種就是靠體力的工作。
可能有人會問,那古代的衙門裏就一個女官沒有嗎?有,只是也不算官,其實就是女監。雖然古人重男輕女的思想很嚴重,但在監獄裏還算人性化,他們也知道女監如果讓男性來看管很容易出問題,所以還是設了女監。這大概也就是除了皇宮之外,古代官府裏唯一擁有的女官種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