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制裁!他在隔離期間擅自外出被判刑9個月!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20-02-10 15:44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20-02-10 14:43
2月9日下午,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利用遠程視頻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全省首例涉疫情居家隔離人員妨害公務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圖片來源:浙江新聞
2月2日上午,南潯區舊館鎮工作人員進行疫情防控巡查時,發現居家隔離人員王某某有違反居家隔離規定、擅自外出的行為,於是進行勸導,要求其遵守居家隔離規定,但王某某不予配合,並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後舊館派出所社區民警到場協助勸導,王某某仍不配合,並用手抓傷民警的臉部和頸部。
當日,王某某被帶至派出所接受調查,並被刑事拘留。2月6日,南潯區人民檢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決定,並於9日以王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向湖州市南潯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日,法院立案,並適用速裁程序依法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且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從重處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自己“無知無畏”買單!湖北崇陽一人因妨礙疫情防控被判刑來源:咸寧日報
2020-02-10 14:15
10日上午,崇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葉某涉嫌犯妨害公務罪一案,並當庭宣判: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

法院審理查明,2月2日(農曆正月初九),被告人葉某駕車載其舅父和胞兄從金塘鎮寒泉村回家,經過崇陽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指揮部寒泉村疫情監測點時,防控工作人員告知其禁止車輛通行,並要求葉某等人檢測體温,葉某等人不僅拒絕檢測,而且多次辱罵防控工作人員,並且將車輛堵住監測點10餘分鐘 ,後經人勸導移開,防控工作人員報警。接警後,金塘派出所民警到葉某家傳喚其接受調查,葉某拒絕接受傳喚並毆打公安民警,其親屬亦撕扯推搡公安民警,幫忙阻礙公安民警依法傳喚葉某,造成兩名公安民警輕微傷 。後葉某被強制傳喚到金塘派出所接受調查,公安機關於2月3日正式立案偵查。葉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

公訴機關2月9日向崇陽縣法院提起公訴,根據公訴機關的建議,崇陽縣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對本案進行審理,當天立案,2月10日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無視國家法律,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拒不配合防疫工作人員的防控管理,並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及人民警察執行公務,致二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葉某亦有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的從輕情節 ,經綜合考量,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非常時期,就該為自己的’無知無畏’買單!”
“嚴查重罰,保障一線疫情防控人員人身安全!”
“辦案效率高,為公檢法機關依法履職點贊!”
“鮮活反面教材,為人們敲響警示鐘!”
……
該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
贏得了很多人點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寧夏這些人必須曝光!賭博、不戴口罩、對61歲志願者動手!來源:銀川晚報
2020-02-10 14:11
2月10
記者從靈武市獲悉
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
公安民警奮鬥在守護平安和疫情防控的第一線
及時查處了一批涉疫情類違法犯罪案件
這些人公然挑戰權威
現將案例曝光

聚眾賭博,妨礙公務,3人被拘留!
2月7日下午,靈武市公安局東塔派出所例行開展入户核查,行至一商鋪後門時發現店內有人賭博,因後門鎖閉,民警繞行至前門進行檢查,店主楊某某見狀通知參賭人員四散逃離。
進入店內,民警發現參賭人員已離開,但擺放在一邊的麻將機仍處於工作狀態,便向楊某某瞭解相關情況,楊某某情緒激動,矢口否認,民警遂依法對該麻將機予以收繳,楊某某採取撒潑耍賴,辱罵、推搡民警,搶奪執法記錄儀等方式阻礙民警執法。
在多次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強制傳喚楊某某至所內接受調查。 期間,楊某某兩次用腳蹬踹民警身體重要部位,並將一輔警警帽打落在地,其丈夫胡某正、姑姐胡某榮採取推搡、拉扯、語言挑釁等方式,阻礙民警帶離嫌疑人楊某某。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靈武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違法行為人胡某正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違法行為人胡某榮因阻礙執行職務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防控點耍酒瘋,毆打工作人員
劉某被行政拘留7天!
2月3日21時許,在靈武一小區門口值守的工作人員在登記進出入人員信息時,醉酒的劉某不但不配合登記,還情緒激動,對耐心勸説的工作人員拳腳相加,工作人員隨即向西郊派出所報警求助, 民警到現場迅速控制了實施違法行為的劉某,並將其傳喚至所內接受調查,經詢問,劉某如實交代了其不配合登記,並對兩名工作人員實施毆打的違法行為。
目前,違法行為人劉某已被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超市內聚眾賭博,5人被治安處罰
1月30日中午,靈武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特勤中隊接到指令稱,有人在轄區一超市內聚眾賭博,接警後,民警立即到達現場,發現參與賭博的5名人員擠在一個不足10平米的房間內,屋內烏煙瘴氣、髒亂不堪,特勤中隊當場查獲王某某等5人以打麻將的方式進行賭博的違法行為,並將該5人移交東塔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截至目前,5名嫌疑人均已被市公安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吸毒、無證駕駛還衝卡
一外地卡車司機被行政處罰並強制戒毒2年
1月30日16時許,靈武市交巡警大隊民警在344國道新華橋山水溝疫情檢查卡點執勤時,一輛由吳忠方向駛入的陝西牌照重型半掛牽引車,突然加速衝卡逃避檢查,執勤民警立即通過對講機通知外圍巡邏人員設卡攔截,正在執行巡邏任務的值勤民警迅速反應,採取有力措施進行二次攔截,半小時後闖卡車輛被查獲。
民警現場對駕駛員吳某某進行了身份核查,吳某某自稱其無證駕駛害怕被處罰所以衝卡,細心的民警核查中發現,吳某某在交談時神情恍惚、雙眼通紅,極有可能還隱瞞了其他違法行為。隨即對吳某某進行現場人體尿樣檢測,結果呈嗎啡陽性。
在有力的證據面前,吳某某如實交代了其無證駕駛、吸毒、衝卡的違法行為。
目前,違法行為人吳某某因實施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不服從交警指揮、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被靈武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並強制隔離戒毒二年。
毀壞疫情防控設施,辱罵小區工作人員
王某被行政拘留7日
1月29日15時,王某在同學家中飲酒至晚上8點後回家,在離開小區門口時,看見許多車輛在排隊等待登記,本來這與步行回家的他沒有任何關係,可醉酒後的王某隨手將一塊疫情防控警示牌撕扯,撕下了貼在牆上的防控疫情通知單,還狠狠踹了牌子幾腳,並對上前勸阻的物業工作人員破口大罵 ,接到報警後,靈武市公安機關依法對尋釁滋事的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私下高價兜售口罩,執法部門嚴肅查處6起
2月3日,靈武市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羣眾舉報稱,有人在街邊高價銷售口罩,靈武市公安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局迅速前往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後,民警發現嫌疑人正在銷售口罩,遂將其帶回審查,經查,徐某借疫情蔓延口罩緊缺之機,從網上聯繫廠家訂購2800只口罩,並以明顯高於市場平均售價的價格兜售獲利, 截止被查獲時,徐某已將近2000只口罩賣出,因涉案價值未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靈武市公安局將該案移交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處理。
至目前,靈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共查獲口罩價格違法案6件,收繳罰沒款5025元。
我就去買個菜,戴什麼口罩!
2月7日18時許,東塔派出所接到一起報警,民警迅速到現場處置。
報警人徐大山(化名)是靈武市一小區的志願者,自疫情防控以來,徐大山主動到小區門口做志願者,為疫情防控貢獻自己的力量,下午臨近飯點,杜某某未戴口罩,準備出小區買點菜,徐大山見沒有戴口罩的杜某某便攔了下來,杜某某想着走幾步路就到菜店,回去拿口罩太麻煩,執意要外出,徐大山很堅定的拒絕了杜某某,三言兩語過後,杜某某情緒激動,突然撕住徐大山的衣服,將他推到了旁邊的一輛車上,61歲的徐大山哪能敵得過22歲的杜某某,徐大山便立即報了警。
目前,違法行為人杜某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東塔派出所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疫情當前,你還營業
2月8日11時許,靈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現靈武市育才街一水果店在不具備開業條件下依然營業,遂通知該店立即關停,店主李某某滿口答應,當日14時許,工作人員前去複查時,發現李某某仍在正常營業,門口擺放着待售的水果,工作人員上前詢問緣由,李某某隨即污言穢語對工作人員進行辱罵,拒不執行工作人員的命令,同事立即報警。
目前,違法行為人李某某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賭博還是賭命!
2月8日16時許,靈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發現:靈武市一建材市場的商店內有人賭博,賭博人員見到檢查人員隨即逃離現場,工作人員立即將該消息告知東塔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商店內設有兩台麻將機,隨即對商店老闆馬某某進行詢問,在馬某某的配合下,民警將涉嫌賭博的四名違法行為人全部抓獲歸案。
目前,違法行為人馬某某因為賭博提供條件被依法予以治安處罰;其餘4名違法行為人因賭博被依法予以治安處罰。
記者:張碧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2人被處罰,南京警方通報拒不執行市政府相關疫情防控通告案件來源:平安南京
2020-02-10 10:12
南京警方通報一批拒不執行市政府相關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警方通報
南京警方通報一批拒不執行市政府相關疫情防控通告的案件
啓動新冠肺炎疫情-一級響應措施以來,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拒不執行市政府相關疫情防控通告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維護了疫情期間社會秩序的穩定。截至2月9日,全市公安機關共查處各類拒不執行市政府相關疫情防控通告的違法犯罪案件155起、處罰162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34人、罰款87人、警告39人)。現將其中5類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違反“小區封閉管理”規定類
全市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5起。
2月4日,秦淮分局對在某小區拒不配合核查登記、阻礙民警執法的鄧某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2月5日,江寧分局對在橫溪街道某小區拒絕測體温、辱罵毆打警務人員的鄒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二、違反“卡點防疫檢查”規定類
全市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8起。
1月28日,溧水分局對在洪藍街道省道檢疫卡口強行搬離管控設施、毆打工作人員的徐某某,予以刑事拘留。
2月6日,浦口分局對在星甸街道檢疫點拒不配合檢查、欲駕車強行闖卡的伊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三、違反“檢疫及隔離”規定類
全市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5起。
4家賓館(酒店)因違規接待湖北旅客住宿被公安機關給予罰款處罰。
2月3日凌晨,發熱人員王某某在江寧某醫院隔離觀察期間,拒不配合醫護人員管理,翻窗逃離隔離病房,後被江寧分局迅速查獲並予以警告處罰。四、違反“佩戴口罩出行”規定類
全市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2起。
1月29日,江北新區分局對不佩戴口罩、強行乘坐公交車的季某某,予以罰款處罰。
2月8日,江寧分局對多次拒不聽從勸阻、不戴口罩進出東山某小區並辱罵防疫工作人員的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五、違反“場所暫停營業”規定類
全市共立案查處此類案件114起。1月29日,鼓樓分局對疫情期間仍繼續營業的某棋牌室負責人汪某某、林某某,均予以行政拘留五日處罰。
警方提醒,當前正值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請廣大市民積極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對違反《南京市公安局關於依法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查處。
南京市公安局2020年2月10日
南京市公安局